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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選)》 文:豐子愷 誦:呂中 春是多麽可愛的一個名詞!自古以來的人都讚美它,希望它長在人間。詩人,特別是詞客,對春愛慕尤深。試翻詞選,差不多每一頁上都可以找到一個春字。後人聽慣了這種話,自然地隨聲附和,即使實際上沒有理解春的可愛的人,一說起春也會覺得歡喜。這一半是春這個字的音容所暗示的。 “春!” 你聽,這個音讀起來何等鏗鏘而惺忪可愛!這個字的形狀何等齊整妥帖而具足對稱的美!這麽美的名字所隸屬的時節,想起來一定很可愛。好比聽見名叫“麗華”的女子,想來一定是個美人。 然而實際上春不是那麽可喜的一個時節。我積三十六年之經驗,深知暮春以前的春天,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 梅花帶雪開了,說道是漏泄春的消息。但這完全是精神上的春,實際上雨雪霏霏,北風烈烈,與嚴冬何異?所謂迎春的人,也隻是瑟縮地躲在房櫳內,戰栗地站在屋簷下,望望枯枝一般的梅花罷了! 再遲個把月罷,就象現在:驚蟄已過,所謂春將半了。住在都會裏的朋友想象此刻的鄉村,足有畫圖一般美麗,連忙寫信來催我寫春的隨筆。好象因為我偎傍著春,惹他們妒忌似的。其實我們住在鄉村間的人,並沒有感到快樂,卻生受了種種的不舒服:寒暑表激烈地升降於三十六度至六十二度之間。一日之內,乍暖乍寒。暖起來可以想起都會裏的冰淇淋,寒起來幾乎可見天然冰,飽嚐了所謂“料峭”的滋味。天氣又忽晴忽雨,偶一出門,幹燥的鞋子往往拖泥帶水歸來。 “一春能有幾番晴”是真的;“小樓一夜聽春雨”其實沒有什麽好聽,單調得很,遠不及你們都會裏的無線電的花樣繁多呢。春將半了,但它並沒有給我們一點舒服,隻教我們天天愁寒,愁暖,愁風,愁雨。正是“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風雨!” 春的景象,隻有乍寒、乍暖、忽晴、忽雨是實際而明確的。此外雖有春的美景,但都隱約模糊,要仔細探尋,才可依稀仿佛地見到,這就是所謂“尋春”罷?有的說“春在賣花聲裏”,有的說“春在梨花”,又有的說“紅杏枝頭春意鬧”,但這種景象在我們這枯寂的鄉村裏都不易見到。即使見到了,肉眼也不易認識。總之,春所帶來的美,少而隱;春所帶來的不快,多而確。詩人詞客似乎也承認這一點,春寒、春困、春愁、春怨,不是詩詞中的常談麽?不但現在如此,就是再過個把月,到了清明時節,也不見得一定春光明媚,令人極樂。倘又是落雨,路上的行人將要“斷魂”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