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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 is to say what is a sin in god’s eye? ----誰有資格替上帝說明什麽是罪孽?
這是這部電影女主角重複了好幾遍的很強硬的宣言。要知道,女主角說這句話的場合是17世紀清教徒當權的波士頓法庭。爭論的不是是非,而是罪與罰,可以入獄甚至被絞死的。
《紅字》(The Scarlet Letter)成書於1840年,被拍成電影達到12次。這部作品,本來是基於17世紀一個真實的事件,一個牧師誘奸了一個丈夫不在身邊的有夫之婦,沒什麽高尚可言。是小說的作者,和電影的編劇對故事做了重新演繹,人為地進行了拔高。我看的是1995年黛米摩爾版,據說是禁片。隨便談點兒感想,想到哪兒寫到哪兒。
先說一下1995年版本電影的故事情節。女主人公海絲特隻身來到清教徒統治下的波士頓,丈夫被印第安人俘虜,下落不明。海絲特因為愛讀書而逐漸愛上了博學而善於演講的丁梅斯代爾牧師,懷孕後因通奸罪被投入監獄。海絲特不願意交代出孩子的父親就是牧師,最終被判終身胸前佩戴紅字“A”,表示奸婦的意思。海絲特的醫生丈夫齊靈渥斯回來後,決心找出那個通奸之人,進行報複。他在深夜誤殺了另一個白人,引起了白人和印第安人之間的殺戮。齊靈渥斯知道自己的誤殺釀成大禍而上吊自殺。當海斯特即將被處絞刑時,牧師挺身而出,和海絲特一起站在刑台上。在他即將被絞死的一刹那,接受了他的傳教並和他關係很好的印第安人劫法場救人。他們兩個人帶著女兒,乘著馬車離開。
首先從宏觀把握一下。河邊總結自己看過的名著名電影,其中有一個規律,就是既要有一個比較個性化的故事,又要有一個宏大的時代背景。把感人的故事放在一個時代的轉變過程中,大作就有了根基。比如,那個《飄》(Gone with wind),把郝思嘉同學的愛情故事放到了南北戰爭的大背景裏,才有深意。前蘇聯的那些小說,比如《戰爭與和平》,也是如此。
這部《紅字》的大背景是英國向美國新大陸的移民。新來的英國人表麵上試圖跟當地印第安人和平共處和傳教,但是骨子裏想要控製,而且看不起印第安人的想法卻融化在每一滴血中。文化比較領先的種族暴力占領或逐漸蠶食文化比較落後的土著人的地盤,這是必然的規律。問題隻是何時發生,如何發生而已。
已婚女子跟人私通,到底有多嚴重,跟事件發生的時代和文化有太大的關係。單是一個私通故事,成不了一部好作品,無法引起人的深思。當《紅字》裏的女主人公提出“Who is to say what is a sin in god’s eye?”這樣的問題,直接質疑州長審判的正確性的時候,私通的含義才從私欲的發泄提升到對人權的捍衛。這種提升,單憑這部電影情節的說服力還不夠。電影在這方麵做了努力,安排女主人公酷愛讀書,還家有藏書(丈夫是個醫生,當時的醫生在人群中當然是屬於博學的),而牧師則學問超高,讀遍圖書館的書籍。他們兩個甚至可以對一本很高深的書進行討論,簡直就是Soul mate,心靈伴侶。但是,因此就互相傾慕以致發生肉體關係,還不能說是天經地義的。難道心靈的互相傾慕一定就高於外表容貌的互相吸引嗎?
齊靈渥斯的誤殺,由於他使用了他從印第安人那裏學來的殺人取頭皮的手法,當地白人很自然地就想到這是印第安人殺害白人,那還得了?!一定要報複。實際上,對印第安人的殺戮,是早晚的事兒,那是爭奪地盤和強行輸入基督教文化必然的結果。這個誤殺,隻是起到了導火線的作用。齊靈渥斯曾經跟印第安人一起生活了一年,看到他由於嫉妒而誤殺所造成的白人和印第安人之間的殺戮,隻有以死謝罪。他的死,倒是從道德上成全了海絲特和牧師。本來他們的罪過是一條是海絲特的私通,一條是牧師的違規,現在第一條去掉了,第二條隻要他不當牧師了也就沒事兒了。
影片有些小的地方動了些腦筋,比如那個跟在海絲特身後敲鼓,走到哪兒敲到哪兒的男孩,蠻有創意的,體現了那幫清教徒內心的惡毒。種花那一段,表現出海絲特的勤勞和獨立性。那段床上戲拍得挺美好,雖說太過於朦朧了一些。音樂也挺好聽。
影片也有一些地方交代不夠清楚,不能服人。比如,沒見到海絲特做什麽特別的好事,為什麽那個黑人女仆還有那個接生婆肯替她擋禍甚至願意為她冒死。再比如,印第安人為了救那個牧師居然去劫法場,他們兩個的私情值得那麽多人為他們而混戰致死嗎。
情欲戲,還需要再點擊一下,在Youtube上才讓看
我還是文革高中時,偷偷盜竊了校圖書館禁書封閉室裏的不少書中,讀了霍桑這部世
界名著。雖然那是情欲未開,單還是覺得書挺震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