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與歌利亞(十二)
一點補充
坎迪斯被害案其實還有後續。我在網上看到,馬克·格蘭特在2011年 - 在其被收監4年後 - 被判處二級謀殺罪名成立,刑期25年。但是2017年10月18日二審被宣布因證據不足無罪釋放。下麵是當天在法庭外威爾瑪接受采訪的鏈接。
http://www.cbc.ca/player/play/1076251203676/
德克森夫婦依然認為馬克·格蘭特就是殺害坎迪斯的凶手,但也表示接受法庭的判決,並希望這是馬克·格蘭特的“第二次機會”。
馬克的律師指出一個細節,在坎迪斯遇害9個月後,另一個12歲女孩被發現以同樣的方式被捆綁在一節火車車廂裏,而案件發生時,馬克·格蘭特正在監獄服刑。這暗示著凶手另有其人。
遺憾的是,這個12歲女孩,現在已經是成年人,無法提供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去找到凶手。所以,從法律上講,殺害坎迪斯的凶手依然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