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國民黨《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民國35年12月25日國民大會通過。民國36年1月1日國民政府令公布。民國36年12月25日施行。實為1946年。
1946年12月25日是何年代?1946年12月25日時的中華民國現狀如何?1946年12月25日中國人有多少認可這個《中華民國憲法》?即便有少數中國人製訂並了解這個《中華民國憲法》,又有多長時間在全中國實施過?中國蔣介石國民黨政權在大陸使用過《中華民國憲法》嗎?又有多少中國人認可過?
蔣介石國民黨政權逃亡台灣成為流亡政府之後,統治過大陸一天嗎?蔣介石國民黨流亡政府在台灣的所作所為跟中國大陸十幾億的中國人有關係嗎?己經滅亡的蔣介石國民黨流亡政府搞曆史虛務主義,不斷地炸作《中華民國憲法》來忽悠年輕人意欲何為?
中華民國己在一九四九年滅亡,還何談什麽《中華民國憲法》?即便台灣地區的領導人使用中華民國的稱號,是不合法的,世界組織和世界大多數國家都沒有承認。
就是國民黨的祖宗孫中山知道了也是不高興的,孫先生的中華民國是這樣的:《中華民國》的疆域,自1912年創立之初繼承大清國土,以中國大陸為疆域的核心。這是孫先生遺願中的《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己被國民黨的不孝之孫敗光了,台灣流亡的蔣介石國民黨的不孝孫子們還有臉稱《中華民國》?更不要臉的是蔣介石國民黨的不孝孫子們還到處忽悠炒作《中華民國憲法》。
至少賴清德說了句真話。《台灣未參與《中華民國憲法》製憲》
轉發新聞:《賴清德拋出新論:台灣未參與《中華民國憲法》製憲》
文章來源: BBC中文網 於 2025-07-04
“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是沒有派員參加的。”——台灣總統賴清德近日一句話,引發激烈的朝野論戰,也被外界解讀為強化台灣主體性的政治訊號。
在野黨質疑賴清德的說法背離曆史事實,試圖把中華民國和台灣的“曆史臍帶”切斷。
《中華民國憲法》有複雜的曆史背景,製定於1946年的中國大陸,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至台灣,這部憲法也隨之在台灣繼續施行至今,曆經七次修憲逐步本土化。
多名學者對BBC中文分析,台灣代表曾參與製憲是“沒有什麽好爭執的”曆史事實,但賴清德的“口誤”也引發新一波關於憲法代表性的爭論,讓社會重新檢視這部憲法與台灣當前政治認同之間的複雜關係。
“團結十講”為何引爆朝野論戰?
在大罷免倒數階段之際,台灣總統賴清德推出“團結十講”闡述理念與國政方向。
但他在6月29日的第三講以“憲政體製”為主題,提及“台灣當年未參與製憲”引發爭議,在野陣營批評為“以團結之名,行挑動對立之實”。
這樣的對立來自賴清德所屬的民進黨長期主張台灣主體性,而主要在野黨國民黨則強調中華民國的曆史延續性。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發布新聞稿指,賴總統言論違背史實,質疑“連google的能力都沒有嗎”,甚至指控賴故意說謊、“假造中華民國1949年前未實質統治台灣”。
國民黨政治人物趙少康與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聯合召開記者會,出示國史館史料與照片反駁賴清德。國民黨副主席連勝文則強調,其祖父連震東正是當年18名台灣製憲代表之一,批評賴清德“把自己的夢境和真實曆史混淆在一起”,試圖切斷中華民國與台灣的“曆史臍帶”。
多名國民黨立委也加入抨擊,王鴻薇指賴清德篡改曆史、對《中華民國憲法》全麵宣戰。台北市長蔣萬安亦回應,“台灣人不應忘記前輩貢獻,總統更不應抹煞中華民國曆史”。
麵對批評聲浪不斷,總統府澄清,賴清德的原意是指“當年台灣派出的製憲代表並非由台灣人民普選產生”,且對憲法條文討論並無實質決定權,真正以台灣為修憲主體,是透過後續七次修憲與民主化逐步確立的。
賴清德隨後在“團結十講”第四講時重申,《中華民國憲法》雖是在中國大陸時期製定,但曆經七次修憲,已完成以台灣為主體的民主共識。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表示,當年參與製憲的18名台灣人隻是“被代表”,不能真正代表台灣的“實質參與”及民意。
台灣究竟有沒有參與製憲?
“台灣確實有派代表參與,這點其實沒有什麽好爭執的。”台灣東吳大學法律係教授胡博硯對BBC中文說。
根據台灣國史館史料,1946年中國國民黨宣布舉行製憲國民大會,共產黨、民主同盟拒絕出席。當時台灣由省參議會間接選舉產生18名代表,他們從台灣赴南京出席製憲會議。
製憲國民大會,為當時國民政府用來召集各省代表討論並通過憲法的機構。來自台灣的18人在全中國1700多位代表中,約占1%。
胡博硯教授指出,討論代表性多寡的意義不大,美國或德國在製定憲法時都有遇到類似問題。 他認為,關鍵是這部1947年的憲法當初設想的是“整個中華民國是一個廣土眾民的國家”,並非以台灣本土地位為基礎產生,因而與今日台灣的連結“先天就是缺乏的”。
台灣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員蘇彥圖則以法理地位說明,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隻是作為盟軍代表占領台灣,在國際法上並未取得台灣主權,因此台灣參與製憲國大就成了有爭論之處。
台灣真理大學人文與資訊學係助理教授陳俐甫提出另一種觀點,他認為若僅以“有代表列名”就認定台灣充分參與製憲,反而可能落入中共長期的“敘事陷阱”。
他指出,中共當年拒絕參與製憲國大,另行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至今仍在全國人大與政協中設有所謂“台灣代表”,但這些代表亦從未經過台灣民意授權。
賴清德拋出這段曆史有何意圖?
賴清德此時在“團結十講”中提出這段曆史,外界關注是否隱含政治意圖。
法律學者胡博硯認為,“團結十講”本是執政者對內凝聚支持的政策論述,與國慶、就職演說程度有別,賴清德是否試圖藉此確立台灣主體地位,目前仍有待觀察。
中研院的蘇彥圖則認為,賴清德的說法僅是一次“口誤”,並非刻意改寫曆史,而是未能在有限時間內交代複雜的曆史背景。
他同時指出,當前台灣社會對於“台灣作為憲法主體”這個概念,已存在相當高度的政治共識,如果真要深入討論憲政議題,更應該將焦點放在如何因應當前憲政運作的新挑戰,以及探索憲政改革的各種可能性。
製憲曆史:從“五五憲草”到七次修憲
賴清德的“台灣未參與製憲”一說,再次打開台灣社會長期存在的憲法正當性爭論。
《中華民國憲法》可追溯至1936年,當時中國國民政府為推動憲政,公布了《憲法草案》,因於5月5日發布,後被稱為“五五憲草”。
但製憲進程因中日戰爭與國共內戰而中斷,直到1946年11月,國民政府在南京召開製憲國民大會,依“五五憲草”為基礎增修、討論與表決,製定出《中華民國憲法》,於1947年正式施行。
這部憲法最初的適用範圍涵蓋整個中國大陸,1949年國共內戰後中華民國政府遷台,憲法的適用範圍逐漸縮限至台灣、澎湖、金門、馬祖。
在冷戰對峙與反共的時代背景下,國民黨政府依《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維持憲政,但也讓許多憲法中明訂的民主程序形同虛設,長期處於戒嚴下,憲法如同“裝飾品”。
台灣真理大學的陳俐甫教授指出,當時《中華民國憲法》與軍事體製相結合,未真正落實代議製度,直到1990年代,隨著終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國會全麵改選與1996年首度總統直選,台灣才逐步完成憲法本土化。
中國共產黨的路線鬥爭是對中共黨史上曾經存在過的一種概括、敘述方式。計有所謂陳獨秀右傾投降主義路線(第1次),瞿秋白左傾盲動主義路線(第2次),李立三冒險機會主義路線(第3次)、王明先左後右的機會主義路線(第4次),羅章龍分裂主義路線 [2] (第5次)、張國燾分裂主義路線(第6次),高崗、饒漱石反黨集團(第7次),彭德懷右傾機會主義路線(第8次),劉少奇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第9次),林彪反革命集團(第10次)。最先提出“十次路線鬥爭”的,是毛澤東南巡時的談話。而正式提出“十次路線鬥爭”概念的,是《周恩來在中國共產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第十一次路線鬥爭是走資派鄧小平複辟資本主義道路的鬥爭。
在1945年的延安。那時離嘉興南湖紅船啟航已24年。這24年航程,驚濤駭浪片刻未歇。除了戰爭帶來的風雨如晦,黨先後發生過三次“左”傾錯誤,經曆過反“圍剿”失利被迫長征,全國黨員、紅軍銳減九成,白區黨組織損失殆盡的“至暗時刻”。從中央蘇區到延安,教條主義像一團烏雲如影隨形,始終籠罩在年輕的中國共產黨的頭頂。
彼時,黨內教條主義故態複萌,廣大黨員幹部思想認識不統一,“在軍事上,在政策上,例如群眾運動、減租減息,許多地方都不一致”。延安之外,國民黨掀起第三次反共高潮——八路軍、新四軍被誣為“新式軍閥”,根據地被傳為“變相割據”;1943年5月,共產國際解散的消息傳至國內之時,“馬列主義已經破產”“共產主義不適用中國”“解散共產黨”“取消陝北特區”等反共輿論甚囂塵上。
“中國共產黨在處理中國革命問題時所犯‘左’傾或‘右’傾錯誤,很大程度上都是照搬照抄共產國際指示的結果。當時嚴峻的鬥爭形勢對中國共產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即要求黨必須有一個自己毫無爭議的政治領袖,有自己的統一的思想。”李慶剛說,黨中央花巨大心力對黨的曆史進行徹底總結,批判曆次“左”傾“右”傾錯誤,樹立實事求是的正確思想路線,是因為不如此黨就難以統一,也無法承擔民族解放的重擔。
1944年5月,任弼時寫出《決議》草案初稿,分送政治局委員征求意見,並經胡喬木、張聞天多次修改。隨後,毛澤東在張聞天修改稿的“抄清件”上修改7次。實際上,毛澤東參與《決議》起草,可以追溯到1941年。從1941年3—4月為《農村調查》撰寫序和跋,到1941年5月作《改造我們的學習》的報告,痛批主觀主義和教條主義,再到兩次參加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討論土地革命後期和抗戰時期中央的路線是非,在幫助全黨認清“左”傾教條主義的危害方麵,毛澤東傾注了諸多心力。任弼時當時寫《決議》草案初稿,就是在毛澤東1941年撰寫的《關於四中全會以來中央領導路線結論草案》和兩次會議討論的基礎上形成的。
“前後曆經4年,毛澤東直接參加起草並反複修改,全黨高級幹部多次討論。《決議》傾注了毛澤東大量心血和用唯物史觀對黨的曆史的科學判斷,可謂嘔心瀝血、字斟句酌,集中了全黨的集體智慧。”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研究員薛慶超表示。
百年回望來時路,後來人多驚歎於革命年代的天翻地覆慨而慷,而這狂瀾巨變,也是由一天天的日子熔鑄而成。有很多影響中國曆史的變化,它的見證者,可能隻是當年延安窯洞裏一盞徹夜不熄的燈火。正是這燈火,穿過舊中國的沉沉暗夜,照亮了光明的新中國。中國共產黨的六屆七中全會指出確立毛澤東同誌的領導“是中國人民獲得解放的最大保證”,黨的七大確立毛澤東思想作為全黨指導思想後,中國共產黨帶領中國人民實現了幾代中國人夢寐以求的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開啟了中華民族發展進步的新紀元。
對《關於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草案的說明
作者:毛澤東
這個決議不但是領導機關內部的,而且是全黨性質的,同全國人民有關聯的,對全黨與全民負責的。哪些政策或者其中的哪些部分是正確的或者不正確的,如果講得合乎事實,在觀念形態上再現了二十四年的曆史,就對今後的鬥爭有利益,對今後黨和人民有利益。正確和錯誤的標準自然是馬克思主義,但人民利益同樣是標準。人民對於各黨派的情形並不很了解,但懂得根據他們的政策來作判斷。國民黨致力國民革命凡五十年了,其中做了些好事,但做了更多的壞事,所以人民不喜歡它。我們做了好事,但也犯了些錯誤。現在的決議就是說這些問題,所以是關係於全國人民的。
這個決議有兩個問題:做不做?如何做?不做就是怕犯錯誤。看趨勢是要做,但決議現在還有缺點,還需要修改,所以今天也隻要求基本通過。我想決議的基本思想是不錯的,黨內的小資產階級思想需要糾正,使革命不受損失。至於各個曆史問題的敘述是否完全正確,那就不一定了。我們現在隻能準備在二三十年後來看,這個決議還是功大過小,那就很好了。如何做?交七大還是交七中全會討論通過?原來是準備交七大的,後來決定交七中全會。這是一個政策性的問題,不是隨便決定的,因為這樣可以避免大會把重心放在曆史問題上。
內容上的其他問題:四中全會是否根本錯了?現在弄清楚了,四中全會在根本上是錯誤的。共產國際的問題為什麽不提?故意不提的。共產國際現在不存在了,我們也不把責任推給共產國際。共產國際對中國革命總的來說是功大過小,猶如玉皇大帝經常下雨,偶爾不下雨還是功大過小。沒有共產國際的成立和幫助,中國無產階級的政黨是不能有今天的。他們需要我們,我們也需要他們。
治病救人的方針證明是有效的,要看什麽時候需要強調哪一個方麵。前年十二月以後治病太多,救人差一點,所以去年就多加些“甘草”。最近的情形也是如此。一九四○年不許提路線,一九四一年談了路線,以後就發生了王明同誌的問題。他養病的時候,我們整了風,討論了黨的曆史上的路線問題,“項莊舞劍,意在沛公”,這是確實的,但“沛公”很多,連“項莊”自已也包括在內。發展的過程就是如此。到了現在,這個決議就比較好,把治病救人兩方麵統一起來了。王明同誌寫了這封信,內容有無缺點錯誤還可以研究,但其態度是好的,應該歡迎的。其他許多同誌的意見都很好。錯誤不是少數人的問題,寫幾個名字很容易,但問題不在他們幾個人。如果簡單地處理幾個人,不總結曆史經驗,就會像過去陳獨秀犯了錯誤以後黨還繼續犯錯誤一樣。對陳獨秀應該承認他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是有功勞的,大體上如同俄國的普列漢諾夫。李立三在大革命時代也有功勞。黨是政治團體,不是家族或職業團體,黨員都是來自五湖四海,因為政見相同結合起來的。政見不同就要有爭論,爭論時要分清界限。
從前許多同誌都苦於中國沒有馬、恩、列、斯那樣的革命領袖,我也是如此,中國的落後不能產生列寧那樣的偉人。現在提出一個任務,就是加強對馬、恩、列、斯著作的學習,首先是我需要加強。凡是政治上過去犯過錯誤現在改正了的同誌,我們都要團結他們,全黨要像決議上所說的團結得如同一個和睦的家庭一樣。這個支票是要兌現的。決議把許多好事掛在我的賬上,我不反對,但這並不否認我有缺點錯誤,隻是因為考慮到黨的利益才沒有寫在上麵,這是大家要認識清楚的,首先是我。孔夫子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我即使到七十歲相信一定也還是會逾矩的。
抗戰時期有兩個關節就是整風和生產,沒有這兩項黨就不能前進。兩萬五千共產黨員發展到幾十萬,絕大多數是農民與小資產階級,如果不整風黨就變了性質,無產階級其名,小資產階級其實,延安就不得下地,王實味、“輕騎隊”、“西北風”占了統治地位,隻有經過整風才把無產階級的領導挽救了。生產運動也是這樣,沒有生產運動,黨就要向後退,就要往下垮。這些都是學習來的,草鞋沒樣,邊打邊像,這是有些道理的。我們就是這樣慢慢學習著前進,現在也並不是什麽都學會了,隻是錯誤犯得少一些。
防止敵人利用,這一點也要說一下。人家成立了一個“非常委員會”,我們的決議還沒有做他們就利用,說什麽四中全會是正確的,現在做了決議他們更要利用,更要挑撥,我們必須準備。團結——批評——團結,這是不怕挑撥的。但是小廣播就不同,這需要搜集並加以分析。其中有許多是閑話,是沒有惡意的;有許多是錯誤的,但也不一定是惡意的;至於有惡意的也要聽,因為隻有聽了才能發現它的惡意。總之,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把各種閑話都引到自己的責任上來,這就卸下一個大包袱,不至於多生氣。一九四一年邊區老百姓中有人說雷公咋不打死毛澤東,這就引起我的警覺,分析原因,發現是征糧太重了,於是就發展大生產運動。黨校去年有人說我是官僚主義,這也使我下決心到黨校去多接近一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