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共產黨哪會有八小時工作製
沒有共產黨哪會有八小時工作製?準確地講:沒有中國共產黨和毛澤東時代製定勞動法並實踐執行,中國哪會有八小時工作製。走資派特色政府後,沒有中國共產黨了,勞動法還在,哪會有八小時工作製?而是以996代替了。
就是在世界上一些資本主義國家官方的八小時工作製也是從共產黨號召工人階級罷工抗議爭取得到後,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一直維持到現如今。許多國家仍保持著八小時工作製。
1917年前蘇聯十月革命成功後的第四天即正式宣布法令,實施八小時工作製。 1916年美國國會通過的Adamson Act,規定在跨州經營的鐵路業實施八小時工作製,超時工作要支付額外加班費。其背景是美國麵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市場需求旺盛,工會要求不得超長工時。這是美國第一次有聯邦法律幹涉私企的工時製度。這遭到了雇主對該法案的抵製,並聯合起訴該法案違憲。 1917年美國最高法院裁決該法案合憲。 1938年美國國會通過的規定每周44小時工作(1940年改為40小時),加班工資為1.5倍,最低工資標準25¢每小時,最低就業年齡以反對童工(18歲以下不能從事危險工種,16歲以下不能在學校授課時間從事工作)。該法案適用於跨州經營的行業的70萬名雇員。
世界上各國的8小時工作製確定的曆史:在亞洲伊朗是1918年,在日本推出8小時工作日的第一家公司是神戶的現為川崎造船公司。工作人員在1919年9月的薪資談判期間提出的要求是每天工作8小時。在公司抵製要求後,9月18日工人開始放慢運動。經過十天的工業行動,公司總裁同意9月27日的8小時薪資和薪資成長,從10月起生效。
1921年,在全國各地感受到這項行動的影響,並激發了川崎和三菱造船廠的進一步工業行動。在1947年4月通過勞工標準法之前,這個8小時工作日並沒有成為日本法律。該法第32(1)條規定每周工作40小時,第(2)款規定每天工作8小時,不包括休息時間。在印度尼西亞,關於就業的第13號法律規定了關於工作時間的第一項政策。法律規定,工人應每天工作7小時,每周工作6天,或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不包括休息時間。
歐洲的比利時於1924年9月9日推出了8小時工作日。芬蘭這個8小時工作日於1907年首次推出。在接下來的幾十年裏,8小時工作製在所有工作部門的技術上逐漸擴展。如果工作日超過10小時,工人從前兩個小時收到150%的工資,200%的工資。在法國製定了8小時工作日,以避免失業和減少共產黨支持。法國在1919年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的撰寫過程中給予了強而有力的支持。德國1884年,第一家引進8小時工作日的德國公司是德固賽。在1918年的德國革命期間,這個8小時的日子被簽署成為法律。
在匈牙利,根據革命理事會的法令,於1919年4月14日實施了8小時工作日。在波蘭於1918年11月23日引入了8小時工作日。在葡萄牙,1919年發生了大規模罷工,並得到了當時最大的工會組織全國工人聯盟的支持。工人們實現了重要目標,包括八小時工作日的曆史性勝利。在俄羅斯即前蘇聯,這個8小時工作日是在1917年,也就是十月革命後四天,由蘇維埃政府頒布的一項法令引入的。
在西班牙,1873年工人罷工8小時,之後無政府主義者大肆鼓動。 1919年,在加泰隆尼亞的巴塞隆納,經過44天的總罷工,超過10萬名參與者實際上削弱了加泰隆尼亞經濟,政府透過給予所有罷工工人的要求,包括每天工作8小時,工會認可以及重新雇用解雇工人。
全世界大部分工人在20世紀早期和中期才享受到8小時工作製。 8小時工作製旗幟下麵來盤點各大資本主義國家實行8小時工作製的時間:英國1889年,倫敦的煤氣工人們喊出縮短工時,延長生命的口號,他們也成為第一批實行8小時工作製的英國工人。法國1919年,為了降低失業率,法國總理喬治.克萊蒙梭頒布了8小時工作製的法律。德國1884年,德固賽公司成為第一家實施8小時工作製的德國企業。 1918年,德國將8小時工作製寫入法律中。俄國1917年十月革命後,蘇聯政府頒布了每天工作8小時的法令。比利時1924年9月9日,比利時宣布實施8小時工作製。 8小時工作製芬蘭1907年,芬蘭開始實施8小時工作製,而且超過正常工作時間還可以獲得加班工資。
歐洲的其他國家波蘭、匈牙利、葡萄牙和西班牙紛紛在1910~1920期間實施了8小時工作製。爭取8小時工作製的美國是在1864年,芝加哥工人就提出了8小時工作製的目標。 4年後,1868年,國會通過了8小時工作製的法案,但全美許多地方仍然沒有實施。經過數十年不斷的抗爭,1898年,美國采礦工人才實施8小時工作製。 1905年,印刷工人開始每天隻工作8小時。 1914年,福特汽車公司帶頭在汽車業實施8小時工作製,並增加薪資。 1916年,鐵路工人也獲得了8小時工作製的權利。
墨西哥1917年,正值墨西哥大革命期間,墨西哥政府將8小時工作製寫入憲法。日本第一個實施8小時工作製的企業是神戶的川崎造船廠。 1919年10月,經過工人的抗爭,總裁鬆方幸次郎宣布實施8小時工作製,並增加薪資。但直到1947年,日本才將8小時工作製寫入法律中。
澳洲盡管1916年就通過了每天工作8小時的法案,但沒有在全國實施。直到1948年1月,英聯邦仲裁法院才批準了在全國執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的法律。紐西蘭1857年9月,奧克蘭的建築工人開始實施8小時工作製。但數十年間,隻有部分行業的工人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烏拉圭是第一個在全國實施8小時工作製的國家。 1915年11月17日,烏拉圭政府宣布執行每天8小時工作製。隨後,秘魯在1919年5月,智利在1924年9月也分別開始實施8小時工作製。更多精彩內容,歡迎搜尋並追蹤微信公眾號「史海挖掘者」。
八小時工作製是對勞動時間的倡導,主張勞工每日工作時間應不超過八小時。這項製度最早由英國空想社會主義者羅伯特·歐文於1817年8月提出。後來由於歐美資本家對勞工的剝削不斷加劇,最終北美的工人率先實行並走上街頭抗議,提倡實行八小時工作製。 1886年5月1日美國芝加哥爆發了史上最大的罷工,也正是以倡議八小時工作製為目標進行的。隨著時代的發展,八小時工作製普遍被列為被列為法律條令,但實際上由於利益的驅使,這一令也被一些企業視為一紙空文(996工作製)。
在日本1947年通過的労働基準法,規定全國實施八小時勞動製。 工時規管或稱標準工時,指世界各地政府透過立法對工作時間定立最高工時、或超時工作限製,製訂法例而訂立特定雇員的工作時數,可按每日、每周、每季或每年而定。如雇員需要超時工作,雇主需要依法例規定之超時補薪比例來支付該勞工超時工作的薪金。一般來說,各國對每周正常工時訂為介乎40-44小時不等,每小時的超時補薪金額不得低於基本時薪的1.5倍。個別國家地區政府設立雇員每日、每周、每季或每年的工作時數上限,稱為“最高工時”,雇員的工時不得多於最高工時;各國的一周最高工時由40至60小時不等。
韓國進行工時規管是由2004年7月1日開始分階段推行。首階段適用於超過1,000 名員工的工作場所。根據就業及勞動部,由2010年12月21日起,聘用5名或以上員工的工作場所,雇員每星期的工時規限於40小時。逾時工作薪金為平日工資的150%(在首3年推行工時規管的時候,逾時工作薪金為一般工資的125%)。至於最高工時,引入規管工時的首三年為每周56小時(一周工時為40+一周允許超時工作16小時),之後為每星期52小時(一周工時為40小時 + 一周允許超時工作12小時)。
日本厚生勞動省製定雇員工時為一天8小時,一周40小時(特定工作場所則為一周44小時)。 超時工作上限如下:一周15小時;兩周27小時;4周43小時;一個月45小時;2個月81小時;3個月120小時;1年360小時。每小時的逾時工作薪金不得低於正常水準的125%。如一個月內工時較法定上限多60小時或以上,逾時工作工資不得低於1.5倍(中小企則為1.25倍)。
澳洲依據全國雇傭標準自2010年1月1日起,除 「合理超時」外,澳洲全職員工的每周最高工時為38小時,非全職員工的每周最高工時則為以下兩項較少者:38小時為員工每周一般工作時數。
歐盟成員法國規管雇員的一周工時為35小時。一周內總逾時工作的首8小時的逾時工作薪金為正常水準的125%,之後每小時的逾時工作薪金為正常水準的150%。除基於集體談判的情況下可延長至每天12小時外,每周及每天的最高工時分別為48小時及10小時。
希臘的一周標準工時為40小時。每小時的逾時工作薪金為正常水準的125%。每天最高工時則為每日12小時、4個月內平均每周48小時。在2011年希臘的全職員工每周實際工時為全歐盟最高,為每周43.7小時,而歐盟的平均值則為41.6小時。
基於歐盟訂立的工時指示法下的規定,許多歐盟國家均采用了一周48小時或以下的最高工時。英國、德國、愛爾蘭、丹麥等國家隻設立最高工時而沒有設立標準工時水準。其中德國、英國和愛爾蘭的最高工時為每周48小時(在英國,雇員可自願地與雇主簽訂書麵協議超過有關限額。
此外,英國16-17歲的勞工的最高工時為每天8小時或每周40小時);以四星期之每周平均值來計算,丹麥每周的最高工時為48小時。 在比利時,依照《勞工法》及《新工作製度法》,在沒有集體協議所定立的較低時數外,正常工時為一天8小時(如勞工一星期工作少於5.5天則為每天9小時)及平均一星期38小時。如實際每星期工作多於40小時必需按不低於正常水平的150%(星期一至六)及200%(星期日或公眾假期)去支付逾時工作薪金,同時需要給予補假以確保在參照期內(一般為3個月)平均每周工時不超過38小時。在參照期內的任何時間,超時工作不得多於65小時。
在加拿大聯邦政府的法規下,標準工時為每日8小時及每周40小時;最高工時為48小時。逾時工作薪金為正常水準的150%。
一般社會輿論指出,工時過長會影響身體健康、家庭關係及個人社交。工時規管的目的包括促進雇員的作息平衡、保障勞工的合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