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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騙子決不遵守自己吹的道義

(2025-04-22 06:55:54) 下一個

知識騙子決不遵守自己吹的道義







說一套做一套  凡騙子必定“己所不欲,偏施於人”,因此騙子決不會言行一致,決不會以身作則,必定說一套做一套。如“皇帝的新衣”裏的騙子:決不穿自己吹得天花亂墜的“神奇新衣”。

知識騙子:決不遵守自己鼓吹的一切“原則”、“道義”、“普世價值”,強迫別人幹的事自己從來不幹——要別人下崗,自己卻吃皇糧。砸別人的飯碗,自己卻端鐵飯碗。要別人當“改革代價”,自己卻“先富起來”。罵別人“從來沒打過仗”、“臨陣脫逃”,自己卻躲得遠遠不上戰場。口口聲聲“民主自由”,卻對反對意見蠻橫聲稱“正確觀點不需要投票”、“我不跟無恥的人辯論”……

真理一開始往往被看成空話、謊話。

如何區分究竟是招搖撞騙的騙子,還是宣傳真理的先驅者?   簡單得很:就看是否以身作則。

中國共產黨如何使絕大多數老百姓把自己同土匪軍閥騙子強盜區分開來?   理論聯係實際、親身實踐、身體力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官兵一致”、“軍民一致”、“同甘共苦”、“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密切聯係群眾”……任何其他政黨軍隊都做不到這些。

就憑這一條就可以檢驗出“普世公知”們是不是騙子,“普世公知”們不是整天高叫“公平”、“公正”、“機會平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嗎?既然如此,那他們就應該以身作則,要求別人做到的事自己必須先做到。要求別人犧牲,自己必先犧牲。要求別人奉獻,自己必先奉獻。要求別人艱苦奮鬥,自己必先艱苦奮鬥。要別人衝鋒陷陣,你自己先帶頭上。要別人出生入死,你自己先到死亡線上轉一圈。要別人下崗,自己先下崗。要砸別人的鐵飯碗,自己先放棄公務員鐵飯碗待遇到私營企業打工去,到私營煤礦下井挖煤去。要罵別人臨陣脫逃,自己先上戰場走一遭。要指責別人“沒打過仗”,自己先去至少打上一仗。別的幹不了不要緊,誌願幫助中國的“維和部隊”,自己掏腰包到戰亂地帶趟地雷去。趟上一年半載的回來才有資格罵別人“沒上過戰場”、“臨陣脫逃”了。沒遊過泳的沒資格諷刺別人不會遊泳,沒打過仗的沒資格嘲笑別人“沒打過仗”,沒經曆過生死考驗的沒資格罵別人“臨陣脫逃”。整天拿自己不敢幹、幹不了的事諷刺嘲笑別人,隻能證明一條:騙子。

凡說一套做一套、理論脫離實際、在理論和實際的結合部上搗鬼、“己所不欲,偏施於人”、導致自己占便宜別人吃虧者必騙子。

製造“不上當罪”。這是“知識騙子”與“普通騙子”最大的不同之處——普通騙子碰上堅決不上當的人就沒轍了。除非有條件改騙為搶,否則沒辦法逼對方上當。而知識騙子則“天才”地發明了個“不上當罪”,專門用來迫害一切不肯上當受騙的人——誰拒絕上當受騙就製造出種種嚇死人的罪名把人家妖魔化,用話語霸權強迫著人家不上當也必須上當:如“皇帝的新衣”:誰不上當受騙順從自己誰就是“不稱職的人或者愚蠢的人”。

知識騙子常狂犬著:誰不上當受騙順從自己,誰就是“腦殘”、“智障”、“無知”、“劣等”、“愚民”、“暴民”、“屁民”、“極左”、“毛奴”、“改革失敗者”、“別有用心”、“民粹主義”、“愛國賊”、“狂熱極端分子”、“文革餘孽”……  這一切其實很自然:騙子豈能靠“擺事實、講道理”行騙? 一旦要被揭穿豈能不狗急跳牆?  製造“不上當罪”,即便不能用倒打一耙逼覺悟者上當受騙,至少也能殺一儆百把水攪混,迷惑住其他人別跟著醒悟。

知識騙子們隻有用辱罵和恐嚇、沒有擺實事講道理、臭架子十足、不容分說、動不動就給一切不同意見者人扣上種種大帽子和罪狀者即專門製造“不上當罪”的知識騙子。

把“專拿空話忽悠人”、“用自家說了算的主觀誇張取代切切實實的客觀存在”、“從不幹實事”、“說一套做一套”、“製造‘不上當罪’”,是不是知識騙子立刻一目了然。“普世公知”一條都不缺,說他們是“知識騙子”實實在在“姓何的嫁了姓鄭的——鄭何氏(正合適)”。

知識婊子:用“知識”賣身賺錢。風塵婊子是誰給錢就用身體為誰服務,無所謂真情。知識婊子是誰給錢就用“知識”為誰服務,無所謂真理。風塵婊子總是傍大款,知識婊子同樣總是傍大款。在“嫌貧愛富”這點上二者是“哥倆比JB——一個屌樣”。

比如“模範黨員律師”陳有西,言必稱法律,隻是他的“法律”有點象孫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可以根據情況“迎風一晃”變大變小:

碰上窮人的案子就毫不留情,可丁可卯“嚴格按法律辦事”:“(趙紅霞的行為)符合刑法‘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出賣色相錄製視頻,是敲詐的一個主要環節”、“應當受到刑罰追究”、“如果敲詐的是500萬,並已經拿到,那就不是一般的罪行,可以重判。”(陳有西:趙紅霞與雷政富的罪與罰)  ——碰上富人的案子如果法律有空子可鑽,同樣可丁可卯“嚴格按法律辦事”:“而雷政富的問題,僅是因為不雅視頻,還無法對他進行刑罰追究”、“在刑法犯罪構成上,中國法律目前還沒有規定性賄賂犯罪。因此雷政富接受性服務,不構成受賄罪”、“在目前中國法律環境下,同趙紅霞的性行為不構成犯罪。”(陳有西:趙紅霞與雷政富的罪與罰)

碰上富人的案子如果法律沒空子可鑽,則立刻態度大變,堅決反對可丁可卯“嚴格按法律辦事”,而且義正詞嚴舉出一大堆有法不依的理由:“中國民企從公有製和計劃經濟的環境中自發成長,很多的民營企業有一定的原罪,幾十年的企業和個人的毛病,集中清算累加,沒有一個企業家能夠經得起這樣的審查。”,“民營企業財富的累積總有一些先天的毛病,三四十年下來,總有一些保安打人,自己偷稅漏稅,賬目處理上的不當……找幾個罪名易如反掌。累積一堆罪名,就可以套上黑社會的帽子。而這個帽子一套,人可以殺掉或者判無期,財產可以全部沒收。”(陳有西在浙江通衡企業家俱樂部的演講)

又說:“中國民營企業絕大多數謹小慎微,比國有企業更守法、更靠自力更生起步。目前麵臨的突出司法風險,不是因為他們不守法、故意違法,而是因為很多的觀念基礎,都天然地存在著抑製民營經濟、私營經濟的基因”、“以前的絕對平均主義思潮重新抬頭,寧可共同貧窮,也不能讓別人先富。認為為富肯定不仁,滅盡天下富人才有社會公平。‘均貧富’是他們的樸素理想,不能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仇富心理,仇官心理普遍流行,回到改革開放前的空想社會主義”、“刑法規範隻是最後的、最嚴厲的手段。一般不能輕易動用”、“為私人合法財富和私有製正名,確立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法律原則和價值觀念”、“考慮經濟刑法簡化問題,刑罰入罪標準要提高,防止全民違法的泛懲罰主義現象”“經濟刑法這一部分,有很多似是而非的刑法標準,有的罪名分割過細,不利於按吸收犯和牽連犯原則來定罪”、“刑罰的起刑點,在當前的物價條件和經濟行為標準來看,已經嚴重背離現實。如受賄罪貪汙罪的‘一萬判一年’問題,就是嚴重同現實脫節的”、“不能將正常企業中涉及的犯罪行為逐年進行累加”、“即使在手段上有瑕疵,也並不屬於詐騙。”(陳有西:中國民營企業麵臨的“司法風險”)

看見沒有?一碰到富人,根本不等立案就已經來了個“赦免原罪”:“有一定的原罪,幾十年的企業和個人的毛病,集中清算累加,沒有一個企業家能夠經得起這樣的審查”、“絕大多數謹小慎微,比國有企業更守法、更靠自力更生起步。目前麵臨的突出司法風險,不是因為他們不守法、故意違法,而是因為很多的觀念基礎”、“刑法規範隻是最後的、最嚴厲的手段。一般不能輕易動用”、“即使在手段上有瑕疵,也並不屬於詐騙”……一句話:富人無罪,審都多餘,誰起訴富人誰就是“絕對平均主義思潮重新抬頭”、破壞“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法律原則和價值觀念”……

陳有西對趙紅霞可丁可卯“嚴格按法律條文辦事”——“應當受到刑罰追究”、“應予重判”、對雷政富可丁可卯“嚴格按法律條文辦事”——“中國法律目前還沒有規定性賄賂犯罪”、“雷政富接受性服務,不構成受賄罪”、“在目前中國法律環境下,同趙紅霞的性行為不構成犯罪”。此時他顯然不認為“目前中國法律環境”影響判決公正。但一碰上“民營企業家”,陳有西馬上就變了,宣布“目前中國法律環境”影響司法公正,反對可丁可卯“嚴格按法律條文辦事”,要求“赦免原罪”——“刑法規範隻是最後的、最嚴厲的手段。一般不能輕易動用”、“即使在手段上有瑕疵,也並不屬於詐騙”……這難道不是對窮人一個樣、對富人又一個樣?

而對於“超級公知”茅於軾呢?  那就更不用說了。  

茅於軾公然宣布自己就是要違法:“犯法的事情,我也仍然在幹。我相信不是我錯了,是法律錯了。”

“小額貸款吸收存款是犯法的,這是要坐牢的。人民銀行給我來信,讓我停止,提醒我這是犯法的,但是我不去管它。”

“憲法都改了幾回了,法律為什麽不能改?我不怕,大風大浪我也經過了,再說也不會出什麽大問題的。”

“我就敢於吸收存款,不合法啊,但我不怕,認為它利人利自己就行。改革就是要打破不合理的規矩,我們的憲法都改了很多回,還有哪條東西不能改啊。人家為我擔心,說你吸收存款,要坐牢的,我就不信,是我坐牢還是你改法律?”  茅於軾如此明目張膽公然挑戰法律,陳有西們連屁都不放一個。什麽“目前中國法律環境”、“嚴格按法律辦事”、“程序正義”、“公平正義”,全讓這些“法律精英”就著狗屎吃了。

陳有西如此一往情深的“民營企業家”究竟是什麽貨色?從他推薦的“溫州‘走路老板’:從數億身家到欠債3億”可見一斑:

“暴富錢滾錢炒樓身家數億”、“炒房的錢太好賺,以至於做其他任何行業,沒有想利潤多少,風險多少。完全憑自己的想法。比如說太陽能公司,我就是跑到我表哥辦公室問了一兩個小時,知道‘民生工程’、‘朝陽產業’,第二天就去申辦營業執照了”、“這個錢好賺。躺著睡覺都在賺錢”。

包括我,包括溫州很多知名企業在內,當時做實業隻是擺樣子,提供一個平台,融資的平台,人際交往的平台。比如珠寶店,我投入了幾千萬元,擺個門麵,好看而已,賺不到錢。別人說,老潘你在做什麽?我說,我做的行業很廣,包括鞋、珠寶、建材什麽都做。實際上是把實業作為一張名片,宣傳我自己。”

“當預期中的銀行貸款無法獲批的時候,潘曉勇感到了危機”、“羊城晚報:你認為,在你破產的過程中,銀行起了什麽作用?”“潘:推波助瀾!我覺得罪魁禍首就是銀行!我被銀行害了。我的理解是,罪魁禍首就是銀行!”

上述事實說明了什麽?這個陳有西吹捧的“民營企業家”的成功訣竅一不是技術二不是管理,完完全全是瘋狂而輕率的投機——“問了一兩個小時,知道‘民生工程’、‘朝陽產業’,第二天就去申辦營業執照了”、“投入了幾千萬元,擺個門麵,好看而已,賺不到錢”、“把實業作為一張名片,宣傳我自己”……有如此輕率盲目的“先進生產力”嗎?之所以能發財全靠拿銀行的錢炒房地產。隻要有關係能從銀行拿到貸款,蠢驢都能發財,一旦銀行斷供馬上土崩瓦解。如此瘋狂的盲目賭博居然會被報刊吹捧為“企業家開拓精神”、“仍然能夠深深感受到他身上閃現的企業家理想和企業家精神”,陳有西還“覺得是個很好的案例”,要拿來作為“絕對平均主義思潮重新抬頭,寧可共同貧窮,也不能讓別人先富”、“迫害‘民營企業家”的典型,還要大聲疾呼“對溫州潘曉勇這樣的民營企業家,應當如何進行拯救,有沒有辦法拯救”——如何“挽救”?讓國有銀行繼續無條件給這些投機家巨額資金,任他們肆意用人民的血汗投機倒把謀暴利。憑陳有西的常識,不可能不知道如此盲目輕率的瘋狂賭棍投機客根本成不了器,根本代表不了“先進生產力”。為什麽知道還要死保到底?“為富人服務”。知識婊子的本性使然。

不光陳有西,其他“公知”都如此——“遇見所有的闊人都馴良,遇見所有的窮人都狂吠”,對富人一個樣,對窮人一個樣,富人犯了罪必定千方百計為之辯護開脫:

剛宣布反貪、“蒼蠅老虎一起打”,馬上有人跳出來鬧著赦免貪官:“對貪官實行大赦和豁免鼓勵官員財產公開”(天則經濟研究所學術委員會主席張曙光)。

剛揭露張藝謀破壞計劃生育,馬上有人跳出來為他辯護:“沒有一個孩子是多餘的,當然包括張藝謀的孩子。許多罵張藝謀的人其實是因為嫉妒,嫉妒套上正義的偽裝也還是嫉妒。這種逼迫人弄死自己孩子的法律、法規、規章、辦法必須蔑視它。”“必須擊退通過煽動仇官、仇富來維護‘領導的看法和打手的辦法’的偽民意。”(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的副教授楊支柱)、“張藝謀是違法了,但他違的是惡法。”

這些“普世公知”何曾為窮人的事如此爭先恐後過?說他們對富人的事如此積極主動上心來勁不是為了錢誰信?說他們是知識婊子半點不冤。

如今連“自由主義經濟學家”韓誌國也承認,中國社會正普遍流行著“妓女意識”:“金錢已經成為整個社會活動的萬能通行證,這是社會陷入迷惘和混亂的一個主要標誌。‘妓女意識’對社會風氣的危害要比妓女本身更為深重也更為負麵。”

中國社會的“妓女意識”從何而來?“普世公知”——沒有他們大肆鼓吹的“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自私是人的本性”、“金錢是成功的獎章”、“抓住老鼠就是好貓”、“笑貧不笑娼”,沒有他們以身作則帶頭當“知識婊子”、“遇見所有的闊人都馴良,遇見所有的窮人都狂吠”,“妓女意識”怎麽可能在中國社會泛濫成災?

風塵婊子隻賣一陣子;知識婊子一賣就是一輩子,“生命不息,賣身不止”。風塵婊子絕大多數的最終目標是從良,換句話說雖然眼下靠賣身為生,但內心深處仍然認為“不管是誰,給錢就賣自己”不正當、不正常、不得已,向往著有朝一日回歸正當正常;知識婊子則毫無這種向往,從內心深處就認為“不管是誰,給錢就賣自己”很正當、很正常、很愜意,心甘情願死心塌地賣到底。風塵婊子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幹的不是什麽值得自豪的行當,從不大張旗鼓理直氣壯給自己立貞節牌坊;知識婊子則無此自知之明,見錢眼開賣身求利還要聲嘶力竭給自己披上道德外衣。風塵婊子老了賣不動了就不勉強賣了;知識婊子再老再醜再臭也照賣不誤,一大把年紀了還老來俏、老來騷,變本加厲濃施脂粉滿頭插花自吹自擂滿世界吆喝招攬生意——七老八十的風塵婊子沒見過,七老八十的知識婊子屢見不鮮。由此可見風塵婊子比知識婊子高尚得多,自尊得多,幹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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