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不信神但聽聖經中的名言
在聖經新約中的馬太福音第五章講的是“天國”的道理。耶穌有名言﹕太 5:38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太 5:39 隻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 5: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太 5:41 有人強逼你走一裏路,你就同他走二裏。太 5: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貨的,不可推辭。太 5:43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太 5:44 隻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而摩西五經(包括利未記和申命記)是舊約的道理。例如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就是舊約。摩西舊約卻吩咐﹕利 26:7 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申 19:21 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耶穌又說,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跌倒就是犯罪)、就剜出來丟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斷不是我們要挖眼斷手對付罪。殘障者一樣會犯罪,罪不在眼和手或性器官,罪在人心:入口的不能汙穢人,出口的乃能汙穢人。因為從心裏發出來的,有惡念、凶殺、奸淫、苟合、偷盜、妄證、謗瀆,這都是汙穢人的(太15:11、19、20)。
外表善良是不夠的,內心要好,要善良。而我們的內心,常常被罪惡激動,以致以惡報惡。本來,正義公平是神的屬性、神的要求:“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阿摩司書5:24)。我們應當公平待人: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懲罰和獎賞都與所行的相當(出21:24;申19:20)。但不能以惡報惡,因為那顯示我們的心有仇恨了。
人一聽到愛仇敵這類的話,想到的就是縱容不處罰、寬大不責備,完全錯了。愛是使人得益處,建立德行(羅15:2)。愛吸毒者,是要他在痛苦中、被約束中,戒掉毒癮;而不是提供毒品給他。愛一個跌倒的肢體,是幫助他悔改,被神和教會重新建立,而不是縱容他繼續停留在罪中。神所愛的,神必管教(來12:6)。
下麵說說毛澤東雖然不信神,但毛澤東很聽聖經中的名言道理。
如1928年3月上旬,正當毛澤東率領中國工農革命軍簡稱紅軍,正在開辟井岡山革命根據地的時候,帶著紅軍在戰爭中。此時在上海的中國共產黨中央特派員湖南省委特委軍事部長周魯到江西寧岡礱市的龍江書院,批評毛澤東在軍事上“行動太右”、對鄉村人“燒殺太少”。於是,宣布取消毛澤東前敵委員會職位,等於撤了前敵委員會書記毛澤東之職。更令人震驚的是,周魯居然宣布開除毛澤東的黨籍。當時,毛澤東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而且是中共一大代表、中國共產黨的創始人之一。
1956年9月10日,毛澤東在中共八大預備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當談及上述這件事時說:後頭又說這是謠傳,是開除出政治局,不是開除黨籍。啊呀,我這才鬆了一口氣!那個時候,給我安了一個名字叫“槍杆子主義”,因為我說了一句“槍杆子裏頭出政權”。他們說政權哪裏是槍杆子裏頭出來的呢?馬克思沒有講過,書上沒有那麽一句現成的句,因此就說我犯了錯誤,就封我一個“槍杆子主義”。的確,馬克思沒有這麽講過,但是馬克思講過“武裝奪取政權”,我那個意思也就是奪取政權,並不是講步槍、機關槍那裏跑出一個政權來。
毛澤東對蔣介石國民黨的大屠殺就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這方麵的故事太多了。於是總有些反賊以此攻擊抹黑毛澤東。
毛澤東在改造《177萬》蔣介石國民黨的起義、投誠部隊成為合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曆史事實己經用實踐證明了是成功的。而實戰過程中的關鍵是要重點改造這些隊伍裏的軍官,毛澤東領導的中國共產黨所要采取“改造、淘汰、鎮壓”三管齊下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發動所有原有的解放軍的官兵要做好這一工作。而且又是在邊打仗也開展改造工作。可見這《解放》工作的艱巨和具有的偉大意義。化敵為友壯大解放軍的力量。
毛澤東為了從根本上改變起義、投誠和接受改編部隊廣大官兵過去的反動立場、觀點、思想和軍閥作風,派到上述部隊的工作團和幹部,充分運用人民解放軍新式整軍運動的經驗,相繼開展了以訴苦為主要內容的階級教育及兩種社會、兩種政府、兩種軍隊的對比教育和民主運動。
在教育中,首先組織廣大官兵學習中國共產黨的有關方針政策、人民解放軍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並通過印發有關材料、講課、讀報、參觀訪問等多種方式,介紹解放區和人民解放軍的情況,使廣大起義官兵初步了解中國共產黨的方針政策,解放區人民的生活狀態,人民解放軍的性質、任務、作風、紀律和新型的官兵關係。
然後通過典型引路,召開訴苦大會,發動廣大士兵控訴在舊社會、舊軍隊中個人和家庭所遭受的種種苦難,並通過算賬追根,使他們明白了窮苦的總根源是萬惡的剝削製度。隻有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推翻剝削製度,才能徹底翻身解放。從而提高了他們的階級覺悟。結合上述教育,各部隊廣泛開展了民主運動,建立連隊士兵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等民主組織。提倡官兵平等,廢除打罵製度,召開民主生活會,引導官兵自覺坦白和揭發本人及其他人在舊軍隊、舊社會所參加的反動組織和做過的壞事,以求與反動組織和反動思想決裂,進而從思想上放下包袱,輕裝前進。通過上述教育,使起義、投誠和接受改編部隊的廣大官兵提高了階級覺悟和思想覺悟,劃清了敵我界線,初步改變了原來的立場和觀點,認識到兩種社會製度、兩種軍隊的本質區別,對中國共產黨和人民解放軍有了一定的認識,他們紛紛表示,要永遠跟共產黨走,革命到底。
毛澤東對蔣介石國民黨中的戰犯即被俘的高級軍官也是一個不殺,給於人身安全和生活保障外,用中國共產黨建立的社會主義製度的實踐來教育和感化這些戰犯。最後全部無任何條件地釋放自由選擇去向。
毛澤東的“優待俘虜“是作為紀律執行的。軍隊是最講紀律的地方,也是最需要紀律的地方,毛主席曾經說“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毛主席為為中國工農紅軍製訂了嚴格的紀律:“三大紀律”,“八項注意”,這成為人民軍隊的行為準則,是“革命無不勝”的根本保證,後來有人將“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譜成詞曲,廣為傳唱,不光革命軍人唱,老百姓也唱。優待俘虜是毛主席軍事思想的一項重要內容,是人民軍隊區別於其他軍隊的重要標誌。
早在井岡山時期,毛主席就著手對工農紅軍進行徹底地改造,清除中國舊軍隊中根深蒂固的軍閥作風,專製作風,封建雇傭軍隊作風,首次為軍隊注入活的靈魂,把工農紅軍改造成一支執行政治任務的武裝力量,一支為窮苦人打天下的人民軍隊。那個時候,毛主席開始用民主主義方法“優待俘虜”,讓他們感受到“國民黨軍隊和我們軍隊是兩個世界”。
1928年11月25日,毛主席向中共中央報告“井岡山的鬥爭”寫道:“新來的俘虜兵,他們感覺國民黨軍隊和我們軍隊是兩個世界。他們雖然感覺紅軍的物質生活不如白軍,但是精神得到了解放。同樣一個兵,昨天在敵軍不勇敢,今天在紅軍很勇敢,就是民主主義的影響。紅軍像一個火爐,俘虜兵過來馬上就熔化了。”
“對敵軍的宣傳,最有效的方法是釋放俘虜和醫治傷兵。敵軍的士兵和營、連、排長被我們俘虜過來,即對他們進行宣傳工作,分為願留願去兩種,願去的即發路費釋放。這樣就把敵人所謂‘共匪見人就殺’的欺騙,立即打破。紅軍士兵們對於所捉俘虜的撫慰和歡送,十分熱烈,在每次‘歡送新弟兄大會’上,俘虜兵演說也回報我們以熱烈的感激。醫治敵方傷兵,效力也很大。”
1929年12月,毛主席為大會所寫的“決議案”(《古田會議決議》)中寫道:“優待敵方俘虜兵,是對敵軍宣傳的極有效方法。優待俘虜兵的方法:第一是不搜檢他們身上的錢和一切物件,過去紅軍士兵搜檢俘虜兵財物的行為要堅決地廢掉。第二是要以極大的熱情歡迎俘虜兵,使他們感覺得精神上的歡樂,反對給俘虜兵以任何言語上的或行動上的侮辱。第三是給俘虜兵以和老兵一樣的物質上的平等待遇。第四是不願留的,在經過宣傳之後,發給路費放他們回去,使他們在白軍中散布紅軍的影響, 反對隻貪兵多把不願留的分子勉強地留下來。 以上各項,對於俘虜過來的官長,除特殊情況外完全適用;醫治敵方傷兵,亦是對敵軍宣傳的極有效方法。對於敵方傷兵的醫治和發錢要完全和紅軍的傷兵一樣,並且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條件, 把上好了藥發給了錢的傷兵送返敵軍。對待敵方受傷官長亦然。”
紅軍長征勝利到達陝西之後,毛主席說:“一經繳了槍,不但一概不殺,而且要優待他們,不捆綁(除必要時),不剝衣,不打罵,經過保衛局政治部大批地放出去,影響白軍官長同我們聯合抗日。至於俘虜士兵則要十分優待, 不論戰場上打得如何激烈,一經繳槍就要把他們當弟兄看待,嚴禁報複行動。”
1935年11月26日,毛主席給東北軍將領第五十七軍軍長董英斌寫信,申明東北軍不打紅軍,紅軍也不打東北軍,並指出對待東北軍俘虜的優待政策:“紅軍優待東北軍官兵,不但一律不殺,且分別任職或資遣回隊, 負傷官兵均照紅軍傷員一體醫治。”
1936年7月16日,毛主席跟首位到保安采訪的美國記者斯諾談反對日本帝國主義問題,對於對日軍俘虜的政策問題,他說:“被我們俘虜和解除武裝的日軍官兵將受到優待。我們不會殺死他們,而是會像兄弟那樣對待他們。我們將采取一切措施使得與我們並無衝突的日本無產階級出身的士兵站起來反對他們自己的法西斯壓迫者。我們的口號將是:‘團結起來,反對共同的壓迫者法西斯頭子”。反法西斯的日本軍隊是我們的朋友,我們彼此的目的是一致的。”
1937年10月25日,毛主席接受了英國記者貝特蘭采訪,他指出八路軍政治工作的原則之一是“瓦解敵軍和寬待俘虜”,“我們的勝利不但是依靠我軍的作戰,而且依靠敵軍的瓦解。”貝特蘭懷疑對日軍俘虜優待不一定有效,因為釋放回去後日方就把他們殺了,日軍全部並不知道八路軍優待俘虜政策的意義,針對他的疑回,毛主席說:“他們越殺得多,就越引起日軍士兵同情於華軍。這種事瞞不了士兵群眾的眼睛。我們的這種政策是堅持的,例如日軍現已公開聲言要對八路軍施放毒氣,即使他們這樣做,我們寬待俘虜的政策仍然不變。我們仍然把被俘的日本士兵和某些被迫作戰的下級幹部給以寬大待遇,不加侮辱,不施責罵,向他們說明兩國人民利益的一致,釋放他們回去。有些不願回去的,可在八路軍服務。將來抗日戰場上如果出現‘國際縱隊’,他們即可加入這個軍隊,手執武器反對日本帝國主義。”
1938年1月11日,《解放》雜誌發表毛主席所著《遊擊戰爭》中寫道:“在離自己根據地或抗日正規軍不遠時,則將俘虜全部押送後方或交給正規軍去處理。不然,則問明情況,給以適當宣傳後立即釋放,嚴禁殺害俘虜,僅對民眾痛惡的漢奸首領可以在民眾要求之下處決之。就是有時俘虜不願跟著遊擊隊走,亦隻應解除武裝將他釋放。須知殺害俘虜隻足增強敵人戰鬥力,於抗日戰爭是完全不利的。但在釋放俘虜時,要注意保守自己行動的秘密,為達此目的,應把俘虜事先放走,而把沒有走的關在一個房子內,使其不能看到遊擊隊退去的方向。”
1938年5月,毛主席在延安抗日戰爭研究會上發表講演,即“論持久戰”,其中指出要破壞日軍的長處“組織性”,破壞的方法是政治上的爭取,尊重已經放下武器的敵軍俘虜的人格,他說:“對於日本士兵,不是侮辱其自尊心,而是了解和順導他們的這種自尊心,從寬待俘虜的方法,引導他們了解日本統治者之反人民的侵略主義。”
1940年10月18日,毛主席發布命令“對待反共派俘虜的政策”,命令要求:“任何國內反共派向我進攻被我捕獲之俘虜官兵、偵探人員、特務人員及叛徒分子,不論如何反動與罪大惡極,原則上一概不準殺害。這一政策是孤立與瓦解反共派的最好方法,應使全黨全軍從上至下有普遍深入的了解。其處置辦法,凡反動分子及無用人員則優待釋放之,凡可參加我軍的士兵及有用人員則收留之,一律不準加以侮辱(如打罵及寫悔過書等)或報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