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留下的稿費都被放進國庫
《“十年‘文革’期間,出版過數以億冊的《毛澤東選集》、《毛主席語錄》、《毛澤東詩詞》等,但是毛澤東沒有拿過國內一分錢稿費。”》毛澤東時代無稿費製!
《“毛主席有個脾氣,決不摸錢。他的這些錢,我們比他自己還清楚。‘文革’時主席沒有稿費。不過在國際上,主席的稿費確實是有的。那時,特別是第三世界國家,翻譯出版了很多毛主席著作,常給毛主席匯稿費過來。主席都讓辦公廳轉匯回去了,沒有留,都是東興主任經辦。”》
《“毛主席稿費存放的地方,是中辦特會室!”》
《“毛主席的稿費一直是我管的,到他老人家1976年9月逝世,共計為124萬元人民幣。這個數字肯定是準確無誤的。”》
《毛澤東稿費有上億,純屬造謠!》
原中央辦公廳主任汪東興:毛澤東稿費有上億,純屬造謠!
為了進一步核實毛澤東家庭財產的問題,吳連登特意去找了汪東興同誌,還專門拜訪了當時的中央辦公廳副主任張耀祠、中南海財務處處長劉元祥、中央辦公廳專職負責毛主席和中共中央特別財務的鄭長秋等人。
“他們最了解毛主席稿費和經濟狀況。汪東興同誌已92歲高齡,鄭長秋同誌也是82歲高齡,二老雖然精神很好,記憶力驚人,但他們畢竟年事已高,不可能頻頻出來澄清,吳連登特意將二位老人的意見收集整理,一一向記者轉述。
汪東興,人稱“中南海大管家”,在毛澤東身邊擔任中央警衛工作30餘年,曾任公安部副部長、中央警衛局局長、中央辦公廳主任、黨中央副主席等職,為粉碎“四人幫”發揮過特殊作用。現離休在家。
吳連登拜訪汪東興時,汪老正在為此事憤憤不平,“我們不能沉默了,知情者要說話!一些報刊搞得風風雨雨,說什麽:毛主席的稿費高達1. 3億多元。這太離譜了!據我所知,毛主席的稿費就是120多萬元,具體的數字可以到中辦特會室去查。”
但讓記者疑惑的是,有些媒體報道不僅對毛澤東的稿費數量有精確計算,還詳細羅列了得出此數據的依據。有篇報道稱:“1967年3月,國務院提出了關於《毛澤東選集》、《毛主席文選》、《毛澤東詩詞》稿酬的計算標準建議:《毛澤東選集》(1—4卷)平裝本、精裝本每套稿酬1角;《毛主席文選》稿酬每本2分5厘;《毛澤東詩詞》每本稿酬3分……”
汪東興說:“十年‘文革’期間,出版過數以億冊的《毛澤東選集》、《毛主席語錄》、《毛澤東詩詞》等,但是毛澤東沒有拿過國內一分錢稿費。我們可以毫不客氣地說,這些人完全在胡說八道,亂寫。”
吳連登也向記者證實:“毛主席有個脾氣,決不摸錢。他的這些錢,我們比他自己還清楚。‘文革’時主席沒有稿費。不過在國際上,主席的稿費確實是有的。那時,特別是第三世界國家,翻譯出版了很多毛主席著作,常給毛主席匯稿費過來。主席都讓辦公廳轉匯回去了,沒有留,都是東興主任經辦。”
據汪東興說:“不要說什麽毛主席有‘億元稿費’,就是那一百多萬,他老人家都覺得太多了,還責怪過我。記得有一次,毛主席問我:‘這個稿費,你怎麽越搞越多呀?’我說,‘不是我搞多了,是每年有利息,當然就越來越多了。’”
有媒體稱:“1976年12月底,毛澤東存放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稿酬累計存款為7582萬餘元,是用‘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黨小組’的名義開戶的。”“另外,毛澤東以個人姓名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南海支行開設的戶頭,賬上通常存有八九十萬元。”
對此,汪東興肯定地回答:“毛主席稿費存放的地方,既不是什麽‘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黨小組’,也不是在什麽‘中國人民銀行中南海支行’開設的戶頭。黨小組怎麽能保存毛主席的稿費?講不通嘛!中南海什麽時候有銀行了?毛主席的稿費存放的地方,事實上隻有一個,那就是中辦特會室!”
汪東興回憶道,“記得有一次,我到毛澤東那裏辦事,談起了稿費問題。我問主席,‘您的稿費不能總存在特會室名下……’毛主席毫不猶豫地回答:‘稿費是黨的稿費,老百姓的稿費,不是我毛澤東的。’我說,‘那將來孩子們怎麽辦?’主席說,‘孩子們都長大了,他們為人民服務,人民會給他們一定報酬,可以自已養活自已。’他老人家的子女也很爭氣,很自覺,從來沒有打過毛主席稿費的主意,更沒有提出要毛主席的稿費。”
吳連登拿出了他收集的報道資料,念給汪老聽:“某雜誌報道稱,江青曾先後5次聲稱她有權繼承毛澤東的遺產,並提出提取5000萬元給女兒和親屬,但她的要求被拒絕了。李敏、李訥也申請過,也被婉拒了,其後由中辦先後給她們二人撥下近200萬元,購買住宅和留作家用。”
“5000萬!”汪東興聽後笑了,“30多年前的5000萬是什麽概念?江青會提出如此驚人的數額?我不相信。我隻記得毛主席跟我講過的,他老人家說:‘江青以為我要死了,要辦後事了,向我要15萬元。我給了她3萬。’這些事情我不會亂編的,你們可以到特會室查嘛!”
吳連登繼續讀:“還有刊物報道,江青通過您從毛主席的稿費中拿走了38萬元人民幣和2萬美元。”“毛主席還先後兩次提取存款,給汪東興4萬元,其中有1. 5萬元是給他家屬修理房屋用的。”
汪東興站了起來,一臉嚴肅地說:“沒有這回事。毛主席的稿費裏根本就沒有美元。別說我拿了毛主席4萬元,就是40元、4元、4角、4分也沒有!我絕不會在這樣的問題上犯錯誤!”
《對毛主席稿費使用是透明公開的》
原中辦特會室財務鄭長秋:為取主席稿費,被軟禁兩小時。
從1952年到1986年離休,鄭長秋一直在中央辦公廳工作,專職負責毛主席和中共中央的特別財務。吳連登告訴記者,“鄭老對毛主席稿費的收入、支出究竟有多少最了解。”
吳連登來到了鄭長秋同誌家。鄭老聽說毛主席的稿費被炒至上億元,非常驚訝。“毛主席的稿費一直是我管的,到他老人家1976年9月逝世,共計為124萬元人民幣。這個數字肯定是準確無誤的。”
鄭長秋還記得,1976年10月初,汪東興到毛家灣檢查毛主席遺體的保護情況,順便到“毛著”編委會去看望同誌們。“他當時還囑咐,要把毛主席的稿費124萬元人民幣用在出版毛主席著作上,並交待要把編委會人員的生活搞好。後來我們還是沒有動用毛主席的稿費。”
鄭長秋證實:“到1983年底,毛主席的全部稿費為157萬多元。原因是存款利息上調了,稿費比原來多出33萬。主席在世時,汪東興對稿費管理得非常嚴格,每次稿費的收入和支出都由汪東興同誌簽發,從來沒有亂批過一分錢。關於稿費的使用情況,汪東興同誌每半年要向毛主席書麵匯報一次。”
鄭長秋回憶,當年毛主席的稿費主要用於資助中國革命的黨外民主人士和特殊開支。“毛主席每年都給章士釗、王季範各2000元,分上、下半年兩次。給王季範的那一份,幾乎都是王海容來取的。遠在湖南的毛家親屬偶爾來京看望毛主席,他們的食、住、行和看病等費用,比如毛主席的堂弟毛澤連來京看病,偶爾主席工資不夠,就從他的稿費中支取。還有就是不定期地給主席老家親戚寄點錢,數額非常少,僅僅是作為解決臨時溫飽之需。”
鄭長秋還記得:“1972年,經毛主席批示,分別給賀子珍、江青、李敏、李訥各8000元,作為生活補貼之用。當時,賀子珍在301醫院住院,我把8000元送給她時,她特別感動。她說:‘這錢就放在你那裏,我需要開支的時候再取’。後來我幾乎每周都去一次301醫院,總不見她要買什麽,我就給她買了半導體收音機、錄音機、錄音帶和一些生活必需品。賀子珍在住院期間花了4000元,我就將剩下的送給她,她再三推辭,堅決不要。最後又放回毛主席的稿費中。”
吳連登也知道鄭長秋談到的這一事實:“那4個8000元,最初是因為1972年李訥生下了兒子效芝後,生活非常困難。毛主席早有規矩,孩子們參加工作,拿到工資,他就不再補貼。那些年,李訥的工資僅有幾十元,要維持家庭生活、要請保姆、要買奶粉。從來沒向父親伸過手要錢的李訥,實在沒有其他辦法了,才找到張耀祠同誌求助。張耀祠覺得李訥的要求合情合理,就寫了張條子請毛主席批準。毛主席後來也動了情,說:‘不要批了,你說該給多少錢?’張耀祠就說:‘這回李訥開銷不小,給個幾千塊吧。’毛澤東這才同意從稿費中支取8000塊錢給她。”
當時,這筆錢還是由吳連登負責轉送的。“我沒有將這8000元一次性給李訥,擔心她萬一用過了頭,再開口要就難了。我以李訥的名義存進銀行5000元,把剩下的3000元交給她本人。李訥當時感激得連聲說‘謝謝’。之後,毛主席出於對親屬的一視同仁,又分別給賀子珍、江青、李敏各8000元,作為生活補貼之用。”
鄭長秋說,江青為了取走那8000元,中間還發生了一段小插曲。“1972年的一天,毛主席的秘書張玉鳳坐著華沙轎車來到中辦特會室,說經汪東興同誌批準,主席處(其實是江青)來取8000元特用金,還要嶄新的大票(當時最大的人民幣麵額為10元一張)。特會室一下子哪有這麽多的新票、大票?我就決定和張玉鳳一道去銀行取。”
在西單北邊的一家銀行,鄭長秋自報家門:“我是中辦特會室的財務,名叫鄭長秋。”銀行工作人員看了看穿軍裝的張玉鳳,感覺到情況有些異常,但還是從容地應付著:“鄭長秋?噢,知道知道,通過不少電話,中辦特會室有這麽個人。啊,你們稍坐,我去去就來。”他立即向銀行領導做了匯報:“鄭同誌平時都是一個人來,這次卻帶了位女同事。”領導下令先穩住兩人。工作人員出來表示歉意:“我們銀行現在沒有這麽多新票,要到庫裏去提。請二位耐心等候一下。”說著,他把鄭長秋和張玉鳳請到客廳裏,又是敬煙又是泡茶地招待起來。
緊接著,銀行領導一個電話打到了中辦政治部查詢有關情況,在得到“不知道”的回複後,又撥通了汪東興秘書孫守明的電話,這才真相大白。而此時,鄭長秋和張玉鳳已經在銀行被客客氣氣地“軟禁”了兩個小時。可見,當時要取出毛澤東的稿費並非易事。
采訪中,吳連登多次向記者強調,“毛澤東的一貫的思想是‘稿費是黨的錢,是老百姓的錢’。主席一生非常清廉,從自己抓起,給工作人員樹立了很好的形象。他老人家一再聲明:我參加革命就是解放老百姓,建立新中國,使全國人民過上好日子。錢要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遺物事典”第532頁,影印了一張1960年度的“毛主席稿費清單”,共列
五項:“1959年底結存款二十四萬八千六百八十九元三角;1960年共收入稿費二十三萬七千四百零四元九角三分;1960年共收入利息一萬四千九百八十六元二角四分;1960年共付出款一萬三千九百九十元零四角一分;1960年底結存款四十八萬七千零九十元一角三分。”
那就是說,1960前後,毛澤東每年稿費收入是二十幾萬。“遺物事典”第511頁說到,毛澤東稿費存款,“在50年代即達100萬元,當生活費不足時,便從稿費中列支,毛澤東每年用於自家生活的不到1萬元。未經毛澤東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動用稿費。”其實,除了毛澤東自己,有資格享用毛澤東稿費的,就隻有江青了。“遺物事典”第533頁說到,晚年江青一次伸手向毛澤東要錢,毛澤東便從稿費中“批給她3萬元”。
毛澤東每月工資404.8元,這遠不夠他開銷。於是每年從稿費中拿出一萬元用於個人生活。而從上麵的稿費清單中,我們看到他1960年度總共從稿費中支出不到一萬四千元(還不到這年的存款利息),扣除用於自家生活的一萬元,用於其他方麵的也就四千元。這四千元中,扣除每年送給章士釗的二千元,還剩二千元。“遺物事典”第532頁又說到,毛澤東的稿費:“一般用來給毛澤東買書,晚年印大字本書,派人下去搞調查研究,退賠身邊工作人員下去時多吃多占、招待客人等。除此之外,還用它為賀子珍買藥”。還有一項,就是資助章土釗以外
的其他人。從1960年的情況來看,這各項費用,加起來也不能超過二千元。
當1976年9月吳連登將毛澤東遺體護送到人民大會堂供人民瞻仰時,在這位老人的身後,除有幾套毛式中山服外,沒有一分錢的存款,沒有一套高檔服裝,沒有任何金銀珠寶,沒有給子女留下任何財產的遺囑;在這位老人的身後,隻有他終生酷愛癡迷的8萬多冊書籍!隻有海外出版他的著作所付、歸中辦特會室管理的稿酬120多萬。後由鄧小平作主,將毛澤東的遺產《稿費》被放進國庫。
但走資派鄧小平的稿費有多少?爭先富遺產有多少?當然無權過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