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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消滅收彩禮改開後死灰複燃

(2023-08-07 05:51:40) 下一個

文革消滅收彩禮改開後死灰複燃

 


現如今在走資派特色中國社會裏以“結婚送禮“、“份子錢”、“婚宴花銷”、“領導婚宴”、“結婚彩禮”己盛世。根據記者對北京、湖北、河南、內蒙古、福建、廣東等多地數百對新人及其親友的調查顯示,越來越高的“份子錢”,越來越奢侈的婚宴,以及動輒數萬甚至數十萬元的娶媳婦禮金,已成為婚禮中的“不能承受之重”。“份子錢“走高變味,“送祝福“變重負擔。收彩禮等於賣女兒   封建陋習死灰複燃。

事實上,在階級對立、社會貧富分化的私有製社會,彩禮的多寡往往成為社會地位的象征,而有產者的婚姻往往帶著“經濟聯姻”性質,如《紅樓夢》裏的賈史王薛通過幾代人的姻親密切地聯係在一起了。在“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這樣一個男權社會裏,女性無論是在上層統治階級內部,還是下層被統治階級內部,地位都是低下的。聘禮往往帶著買賣性質,特別是“灰姑娘嫁白馬王子”實現階層升遷的“橋段”裏,交易性質體現得往往更加明顯。

在封建社會裏有個觀念問題,認為將女兒辛苦養大,卻成了別人家的人。女方到男方家,相當於多了一個勞動力。這需要男方支付女方家屬一定數額的費用,其實如同“賣女兒”。宋代以後,“賣女兒”現象越來越普遍。當下婚禮中,動輒數萬甚至幾十萬上百萬的“彩禮”錢,其實起源於“賣女兒”,這是封建陋俗,不值得提倡。

而在古代廣大勞動人民家庭,女兒嫁出去就成為“別家人”,不再承擔父母的養老義務,所謂“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方到男方家,相當於多了一個勞動力。因而,男方支付女方家庭一定數額的費用,如同“賣女兒”——這種習俗根本上來講是由於封建社會的生產資料私有製造成的。唐宋以後,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社會財富的湧流,“賣女兒”的現象也就越來越普遍了。

民國時期,體現封建社會“明媒正娶”的彩禮之風依舊盛行;在那樣一個小生產者大量破產的動蕩時代,窮人付不起彩禮娶不了親,而地主階級則普遍地“妻妾成群”——這不僅僅是封建惡俗,更是社會貧富差距嚴重拉大的體現。歌劇《白毛女》中,楊白勞一輩子辛辛苦苦,卻反而欠下了地主黃世仁還不清的利滾利的債,最終被逼將喜兒“賣”給黃世仁抵債。在萬惡的舊社會,“賣女兒”在廣大貧苦勞動人民家庭普遍地存在著。

五四運動以後,一批先進青年知識分子走上了反帝反封建的道路,反對“買賣包辦婚姻”成為其中一項重要內容。1920年的冬天,19歲的楊開慧和27歲的毛澤東結婚。他們的婚禮一反當時的社會潮流,用楊開慧的話來說,就是“我不做俗人之舉!”這場婚禮沒有彩禮、沒有花轎,也沒有那些繁瑣而隆重的儀式,僅僅是換上了新裝,在親人和幾位摯友的見證下,在湖南一師的教員宿舍裏進行了簡樸而簡潔的婚禮,新房裏沒有一件家具是新的。毛澤東和楊開慧的婚禮在當時被傳為佳話,成為進步青年競相學習的楷模。

然而,僅僅作出這樣的表率,離改造中國與世界的遠大理想仍相去甚遠。不徹底摧毀人剝削人、人壓迫人的不平等社會,那麽作為不平等社會產物的天價彩禮“賣女兒”現象就不可能被消滅。

新中國成立以後的第二年,毛澤東領導的中國共產黨的新中國就頒布了第一部《婚姻法》,實行一夫一妻、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彩禮”被視作“買賣包辦婚姻”的產物,在古今中外幾千年來的法律中,第一次被明文禁止。毛澤東時代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時期,那些“結婚送禮“、“份子錢”、“婚宴花銷”、“領導婚宴”、“結婚彩禮”己被徹底消滅了。

然而,在走資派鄧小平篡權複辟資本主義的改革開放後,《婚姻法》中僅僅是在法律上明文禁止是沒什麽用的。後來的1980年、2001年《婚姻法》有進行了數次修訂,雖然都保留了這一條款,但“彩禮”之風在80年代卻死灰複燃,禁而不止。最關鍵的問題,其實是鏟除“賣女兒”現象產生的土壤。

毛澤東時代隨著農村土地改革的推進,不平等社會的經濟基礎被鏟除,農村人民公社的社員貧下中農們再也不用為了生計將女兒賣給地主階級。另一方麵,農村社會能夠支付高額彩禮的地主富農家庭喪失了這種能力,農村社會趨向平均。沒有了攀比,彩禮的數量迅速下降,傳統貧下中農家庭的嫁娶負擔也隨之大大減輕。

新中國剛剛成立的時候,彩禮雖然被作為封建社會極具代表性的社會風俗,受到來自國家權力的批判,事實上也沒有采取過火的強製行為,但是並沒有一下子消失。真正促使彩禮現象進一步消亡的,其實是社會主義三大改造以後,社會主義福利保障體係,特別是集體養老製度的建立。

城市社區一般實行的是國營工廠辦社會,公有製企業包辦職工及家屬的教育、醫療、養老。而在廣大農村地區,1956年就開始建立農村五保供養製度,對農村村民中無法定贍(扶)養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老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在吃、穿、住、醫、葬和未成年人義務教育等方麵給予生活照料和物質幫助。

1958年大躍進過程農業合作化進程大大加速,很多地方的農村開始集體開辦敬老院的嚐試,局部存在一些冒進和曲折。到1962年“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人民公社製度確立以後,農民的生活質量大大好轉,“敬老院”的模式也逐漸成熟並固定下來,形成了公社集體養老與居家養老並存的模式。對於居家養老的老年人,公社裏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的農民可以自願選擇參加集體勞動或不參加集體勞動,而生產隊依舊會劃撥工分。

在這種情況下,女方家庭自然不必再為女兒出嫁後的養老問題擔憂。生產資料集體所有製下,農民也不需要通過“賣女兒”為自己積攢剩餘。

當然,舊的私有製生產關係雖然被消滅了,但舊私有封建觀念依然會殘存較長的時間。為了徹底消滅這種封建社會的舊習俗、舊觀念,毛澤東時代的基層組織也開展了大量的宣傳、教育活動,特別是在新時代成長教育起來的年輕人更容易接受新社會的新觀念,很多地方湧現出了年輕兒女幫著一起開導父母的感人事跡。在舊觀念支配下,毛澤東時代的農村地區依舊會存在私下悄悄的實物贈予行為,但總體而言,這類現象已經大大減少,並逐漸走向消亡。

到了文革破四舊運動以後,婚禮的形式就更進一步被簡化為“極簡模式”:一般也就是到公社扯個證,兩人共同置辦一些家具,單位同事來家祝賀一下,也沒有份子錢,親友間相互通知一下即可,不需要吃婚宴,也不需要彩禮,在“組織”和親友的見證下,交代幾句話,對著毛主席像鞠個躬就禮成了。

“文革”結束時,迎來走資派的改革開放浪潮,婚禮及相關儀式慢慢複興。親友、同事之間,小範圍地吃個飯。親友送一些茶壺、糖罐、被單等作為“份子錢”。上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慢慢由實物到錢,親友間給新人十塊二十塊作為份子錢,男方則給女方數百元甚至千元作為禮金。不過這個時候的婚宴標準多在50元一桌。真正的婚禮攀比之風是在新世紀以來的十多年裏。貧富差距逐漸拉大,富起來的人則帶頭“一輩子隻辦一次婚事”,逐步開始辦奢華婚禮。

開豪車、請明星助陣、星級酒店舉辦奢華婚禮、給女方數十萬的彩禮……這不一定是本家的意願,可能是沒有看到更有意義和價值的模式,所以選擇跟風,人家拚的是錢,咱也跟著拚錢。這種作法的背後,反映出過多關注物質文明。操辦婚事,有了經濟基礎,舊傳統陋俗又沉渣泛起,這值得警醒。

70年代末以後,舊式的婚禮及相關儀式又開始慢慢複興,一開始是親友同事之間小範圍地吃個飯,親友送一些茶壺、糖罐、被單等作為“份子錢”。80年代中期以後,份子錢、彩禮逐漸從實物贈禮轉換回新中國成立前的現金贈予。

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的全麵推行,農村人民公社的集體經濟逐漸瓦解,之前的集體養老模式難以為繼,各地本屬於社會福利性質的公社敬老院相繼關門;國企辦社會的模式也在國企破產改製的浪潮中走向消亡。“社會化養老”演化到今天,主要已經成為商業行為。

隨著社會貧富差距的不斷拉大,“先富”起來的人沒有帶頭致富,卻帶頭搞起“一輩子隻辦一次婚事”的奢靡婚禮,婚宴的排麵、禮金數額的大小也就成了競相攀比的內容,就連份子錢也隨之水漲船高。彩禮數額逐年增加,從而重新形成了我們今天看到的“天價禮金”行為。

伴隨著城市和農村養老負擔的重新家庭化、個體化,“重男輕女”、“養兒防老”的觀念亦在這個過程中重新抬頭,底層勞動者家庭麵臨與舊時代相似的問題,索要禮金也就成了“應然”。

有人指出:“打工人的錢都是血汗錢,來之不易,彩禮等於一下子耗盡一個家庭兩代人的積蓄”,在摘要中更是生動地用了一句“打工人何必為難打工人”來苦口婆心地勸告。

雖然特式政府的民政部印發了《關於開展婚俗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所針對的正是目前盛行的天價彩禮、奢華婚慶宴會以及份子錢等問題。這些年關於紅白喜事“移風易俗”的通知或指導意見不知下過多少次了,但類似的風氣卻屢禁不止、愈演愈烈。

在主流媒體的論述裏,往往將天價彩禮的行為歸咎於老百姓“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然而,封建社會在新中國成立的70多年前就被消滅了,彩禮、份子錢、奢靡攀比之風在毛澤東時代更是曾經接近消亡,怎麽著就“根深蒂固”了?

一對青年新人要結婚,女方家裏開口就要十幾萬的彩禮,男方家裏很窮,隻能找周圍的朋友東拚西湊地借錢。按理說,這對新人對社會問題已經有一定的認知,屬於已經覺悟起來的年輕人。但是,女方家裏還有一個哥哥,結婚的時候被要求送了十幾萬彩禮,女方家裏也不寬裕,女方父母隻好從女兒身上“賺”回來。道理大家不是不懂、非要“打工人為難打工人”,實在是大環境所逼。

市場大潮下,長相、學曆有優勢的農村女孩嫁到城市、待富家庭女兒嫁到先富家庭都成了商品社會的必然趨勢。“三千萬剩男”甭管是不是輿論炒作,但越往社會底層,未婚男數量與未婚女數量的差距就會越大。在這樣的“賣方市場”,彩禮怎麽可能不水漲船高呢?

顯然,要製止天價彩禮、奢華婚宴,絕不是什麽對“根深蒂固的封建觀念”“移風易俗”那麽簡單。某個地方出台了規定,彩禮不能超過兩萬。行政命令可以管住明麵上的“曬禮金”,卻管不住暗地裏的“私下交易”。隻要“生產資料私人占有”一天不消除,這種天價彩禮“賣女兒”的私有製“副產品”就一天不會消失。天價彩禮源自於道德的淪喪,人情交際市場化的放縱。彩禮是私有製婚姻的特殊產物。

彩禮是一種醜陋習俗,一定要認識到,這是一種陋俗,這是由“賣女兒”延伸過來的,不值得提倡,也不應設置標準。女方到男方家庭,是平等主體的結合,已經不再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結婚是男女雙方平等自願的一種結合。目前的份子錢已經完全變了味,一些父母給兒女舉辦婚禮,目的之一是將花出去的份子錢再賺回來。另外,份子錢逐年走高,給家庭帶來沉重負荷,有些親友還因為份子錢發生矛盾,這已失去了份子錢“送祝福、祈願”的意義。建議將份子錢多元化,比如,新人喜歡書畫,給新人量身定做一個書畫作品,這比隻給錢更有意義。

數千年的婚慶史發展到今天,因份子錢、高價飯、讓人瞠目的禮金等,已然變味。在辦婚禮之前,新人們一定要弄明白,結婚是相濡以沫、相互幫扶的過程。當你去體會這些深意的時候,就不會將婚姻當成舉辦一場奢華婚禮就能完成的事。年輕人喜歡表達個性,可以盡可能地把獨特的創意加入婚禮中,不要隻關注吃什麽、喝什麽、穿什麽衣服、收多少份子錢。喜慶熱烈、莊嚴樸素的婚禮應該是未來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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