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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命得到的法權他們不想破除了

(2020-03-07 07:45:59) 下一個

拿命得到的法權他們不想破除了

 

新中國成立後不到十年的一九五八年,  清除打掃舊社會的工作幾乎忙完了,  各路打天下的大大小小官員們都成為大大小小官吏了,  拿命得到的法權他們不想破除了!!!  都想摘桃子了。都想指手劃腳指點江山治理國家了,  從而來鞏固自己的資產階級法權,  進而成為新的資產階級。毛澤東在轉發張春橋的《破除資產階級的法權思想》一文時還要多次爭求意見時,   得到的反應是""既然有那麽多意見:::::"",   隻得將編者按""序言應略為改一點文字""來妥協。毛澤東深知要想改變幾千年的資產階級的法權思想是件十分百分艱難的事情,  是得罪人遭人罵被人粉身碎骨的事。毛澤東本可成為一方大地主又或是有錢的大慈善家的他,  為了參加革命被幾次挖祖墳,  幾乎所有的至親兒孫除了犧性外無一能被特殊得到財富家產和高官的他,  頂著罵名和粉身碎骨為了《破除資產階級的法權思想》首先以身作則,   在得不到跟隨他打天下的大官們支持的情況下,   在本該退下享福的晚年發動大多數老百姓而進行了文革,  為的就是大多數老百姓及中華民族能在世界大家庭中挻直腰杆不受欺負,   能夠讓大多數老百姓得到如同共產黨信仰中的公平公正應得到的不管在政治上或經濟上的民主自由的平等的人生權利嗎。可資產階級們就是不答應!!!   這就是活生生的階級鬥爭!  隻要有階級存在的社會裏,  階級鬥爭何時停止過?!

為什麽把文革看這麽重作為人生第二件事?  而第一件事是成立新中國。打天下立國有多難是人人皆知的。而文革有多難可想而知了。人的壽命是有限的,  文革應是未完成之偉業。但誰能完成文革?  這不存在選接班人的問題,   因為誰想接這個班就意味著作出犧牲,  犧牲個人一生的榮華富貴,  犧牲了整個家屬親人們的榮華富貴外,  甚至還犧牲生命。所以毛澤東不可能指定接班人的。也隻有如同他自己一樣,  看今後有誰能主動承接起這付重擔。而走資派為什麽能十分高興地被指定為接班人,  是因為能接班就會帶來榮華富貴無限風光。就拿江澤東胡錦濤習近來講,  江在上海市應是到頭了,  但去了中央除有名外茯多少利,  他的兒孫有多少財產? 胡也是何德何能占這個位?  雖說占的財富不如江多,  但也出名了,   他手下都成了大貪官於老百姓何益?  習上位後帶著歌星老婆專機滿世界風光......就更不提了。所以這樣的班阿狗阿貓都想接,  接了之後就用黑白貓摸石頭治國有什麽難?  目前還看不到有誰能自覺自願接毛澤東的班。
 
附: 毛澤東關於轉載《破除資產階級的法權思想》一文給吳冷西的信〔1〕
(一九五八年十月十一日)

冷西同誌:

信〔2〕收到。既然有那麽多意見,發表時,序言應略為改一點文字,如下:

人民日報編者按:張春橋同誌此文,見之於上海《解放》半月刊第六期,現在轉載於此,以供同誌們討論。這個問題需要討論,因為它是當前一個重要的問題。我們認為張文基本上是正確的,但有一些片麵性,就是說,對曆史過程解釋得不完全。但他鮮明地提出了這個問題,引人注意。文章又通俗易懂,很好讀。

請你看後,加以斟酌。如有不妥,告我再改。再則,請你拿此給陳伯達〔3〕同誌一閱,問他意見如何;並將你們討論的詳情給他談一下。

毛 澤 東十月十一日上午十時根據手稿刊印。

注 釋

〔1〕 張春橋寫的《破除資產階級的法權思想》一文,最早發表在一九五八年九月十六日出版的上海《解放》第六期上,一九五八年十月十三日《人民日報》轉載時,采用了毛澤東寫的編者按。張春橋,當時任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部長。吳冷西,當時任新華通訊社社長、《人民日報》總編輯。

〔2〕 指吳冷西給毛澤東的信,信中談了對張春橋的文章有不同意見,請毛澤東考慮人民日報在轉載這篇文章的編者按語中是否說得活一些。

〔3) 陳伯達,當時任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紅旗》雜誌總編輯。

但經幾十年的社會實踐的事實是如張春橋說的:

"在“供給製”的情況下,千千萬萬的人進行了幾十年的武裝鬥爭,爬雪山,過草地,兩萬五千裏長征,有誰發過工資?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抗美援朝戰爭的勝利,難道也是靠工資刺激出來的嗎?

聽到這種議論,每一個有共產主義思想覺悟的人除了感到是一種侮辱,還能說什麽呢?

就說在建設事業上吧,不是別人,正是那些被經濟學家認為最關心自己工資高低的工人們,說出了同經濟學家根本相反的意見。上海的工人們,經過大鳴大放大辯論,尖銳地指出了這種理論和辦法是“鈔票掛帥”,而不是政治掛帥。真是一語破的,還有比這說得更清楚的嗎?

當然,我們並不否認在共產主義的初級階段即社會主義社會,如同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所正確指出的,“它在各方麵,在經濟、道德和思想方麵,都還帶有它脫胎出來的那個舊社會的痕跡。”丶“資產階級的法權”的不平等,還不能立即取消。隻能“各盡所能,按勞取酬”,還不能“各盡所能,各取所需”。

但是,馬克思的這段話,有沒有告訴我們,資產階級的法權,資產階級的不平等的等級製度,根本不能破壞,反而應當把它製度化、係統化、更加向前發展呢?

是不是隻應當片麵地強調“物質利益”原則,而不應當從政治上、思想上、道德上加強共產主義的教育,為徹底破除資產階級的法權進行鬥爭呢?

不是別人,而是馬克思本人,答複了這種問題。他在“法蘭西內戰”一書中,總結了巴黎公社的經驗,他特別著重地讚揚了巴黎公社的英雄們采取的這種措施:“從公社委員起,自上而下一切公職人員,都隻應領取相當於工人工資的薪金。國家高級官吏所享有的一切特權及支付他們的辦公費,都隨著這些官吏的消失而消失。”

請看,巴黎公社——全世界第一個無產階級的公社所采取的革命措施,難道不恰恰是徹底破壞資產階級的等級製度,並不講究什麽物質利益原則嗎?

難道馬克思以及後來的恩格斯列寧都再三強調這條經驗的時候,他們不記得還有資產階級的法權等等嗎?

看來,馬克思、恩格斯、列寧並沒有給這些“見物不見人”、“見錢不見人”、“錢能通神”的經濟學家幫忙。

列寧在“國家與革命”一書中,倒是憤慨的指責:“正是在這特別明顯的一點上,也許是國家問題的最重要的一點上,人們把馬克思的教訓忘得乾乾淨淨。”

而許多人在提到這條經驗的時候,總把它看作是“已經過時的‘幼稚行為’”。那些攻擊供給製、主張鈔票掛帥的人們,不是也說什麽供給製是“遊擊作風”、“農村習氣”、是“已經過時”的東西了嗎?他們不是也“把馬克思的教訓忘得乾乾淨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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