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觀察者網
▌作者:尹國明
香港一度是某些人心中的法治典範,香港也以“法治社會”自豪,但這幾年的香港政治亂象,讓香港的法治形象受損。最近香港區域法院判決“占中”中履職的七名警察罪名成立,並處兩年刑期,更是引發很大的爭議。
這個案子,是審視香港司法製度和香港主權回歸現狀的一個很典型的案例。
為什麽這次對法院的裁決質疑聲音這麽大?首先,這個案子的裁決結果,沒有充分考慮到警察毆打的對象曾建超,在“占中”行動中有明顯的襲警行為,警察是在被襲擊和侮辱之後做出的反應行為,即便有一些過激,也應該充分考慮到當時的情況。
曾建超是港獨組織“公民黨”的成員,他在“占中”期間,向11名警務人員潑糞水和尿液。如果這種襲警行為發生在美國,被警察當場一頓暴走絕不稀奇,甚至被當場爆頭的概率也不小,美國警察可沒有香港警察這麽憋屈,在美國警察的執法麵前,很少有美國人敢采取曾建超這種挑釁和襲警行為。美國警察的霸道“風采”在鎮壓“占領華爾街運動”中,已經向世界充分展示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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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香港,也是這個曾建超,他的襲警和拒捕行為雖然被香港的法院認定成立,但隻被判了五個星期的刑期。五個星期,整整三十五天啊。
如果孤立的看七名警察的案件,可能很多人還不能理解問題的嚴重性在哪。對比這兩個案子,香港司法的問題所在就很清楚了。一個襲警辱警的港獨暴力分子得到法院的輕判,一個在執行公務過程中被襲被辱的警察在被激怒狀態下,在反擊中使用了一定程度的暴力,就被法院予以重判。香港的地區法院,在維持秩序的警察和破壞秩序的港獨分子之間,采取了有利於港獨分子的雙重標準。
法院為貫徹這個雙標可真是下了功夫。對於襲警的暴力“占中”分子,法院充當的是“暖男”的角色。不僅僅曾建超被輕判,四名衝擊立法會大樓,用鐵馬撞破立法會大樓的玻璃和大門,犯有非法集會和公開損毀公共財物的“占中”分子,在“法治”的香港,也得到了輕判。
一百五十個小時的社會服務令,另各付訴訟費用五百元,而這些犯罪分子現場打砸造成的實際損失應該在一百萬港幣以上。主審法官的理由竟然是:四名被告月收入太低,“難以負擔”這麽高的賠償。香港法院的法官對“占中”暴徒真是春天般溫暖,滿滿的都是真愛啊。
對待現場維持秩序的警察,香港法院的態度那就是冬天般的寒冷了,不僅重判七名警察全部都是兩年刑期,主審法官還要在道德層麵斥責一番:(這幾名警察)令香港聲譽在國際受損。
判決結果公布後,市民在香港禮賓府門外集會,要求特首梁振英行使基本法第48條第12款的憲法權力,赦免或減輕七警的刑罰
雙標是美英國家經常使用的“大殺器”,香港的法官用的也是如此純屬。蹊蹺背後必有原因。這次重判警察的主審法官杜大衛,是個外國人,有英國國籍。這就有意思了。
凡是喜歡搞雙標的,原因是屁股坐歪了。立場居中,就不容易雙標;立場站歪了,想不雙標都難。香港法院對占中犯罪分子的濃濃關愛,和對香港秩序維護者——警察的嚴苛要求,對比是不是很明顯?
這次判決讓很多人開始關注到香港司法的外國法官現象。杜大衛不是唯一的外國國籍法官,香港法院係統的外國法官很多。香港的區域法院有外籍法官,高等法院有,香港的終審法院也有,而且香港終審法院所有的法官更是有很多為英國籍和雙重國籍。
外國人在中國的土地上掌握司法權的現象,很多人以為自從新中國成立之後就在中國的土地絕跡了。國家獨立的重要標誌,就是司法權獨立。舊中國主權不獨立的重要標誌,就是司法權不獨立,存在著治外法權現象。沒想到,回歸中國二十年之久的香港,還讓一幫老外掌握著司法權。
有法院係統的充分“理解”,怪不得“占中”反華分子那麽有底氣。香港警察行使的行使權,不僅僅要受司法權的製約,而且在香港引以為豪的“法治”體係裏,法院可以判定行政權的行使是否具備合法性,而行政係統無權確定法院的職權行使是否合法。
讓外國人掌握著司法權,這種情況,搜遍當今的全世界,都難得一見,在香港不但成為現實,而且還愈演愈烈。2016年,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簽署的委任狀,任命17人為2016年新一屆香港終審法院的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僅有兩人為中國香港籍,其餘均為外國國籍或雙重國籍。
香港司法的這種現象,是英國人的一種精心布局。在很多香港人至今懷念的港英統治時代,港英當局長期禁止香港的大學開設法律專業,1969年,才允許香港大學開辦法律係,但學生還是以英國國籍和英聯邦籍為主。
一直到1989年,才允許香港本地學生攻讀法律,故意製造香港本地人才奇缺的現象,一切是為了英國自己人壟斷香港的法律。即便如此,回歸二十年的、人口幾百萬人的香港,就找不出足夠的有能力擔任法官的法律人才嗎?這話誰信?
香港基本法中,除了對香港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規定“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外,對其他法官的國籍均沒有限製,留下了香港司法係統有大量外籍法官的製度漏洞。或者這可能本來是一個過渡時期的辦法,卻在回歸之後的香港被發展為常態?
香港這幾年出現了那麽多“反中”行動,組織者和幕後指使者,至今安然無恙,這不是沒有原因的。
香港的整個權力體係中,很多權力還在按照殖民時代的體製運轉,司法權就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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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文化教育權也要算一個。香港的年輕人參與占中,除了香港的資本主義產生巨大的貧富分化,讓年輕人找不到上升的空間,導致絕望情緒之外,跟香港的教育、媒體和文化還在延續原來殖民時代的文化體係也有很大關係。
近年來,不但“挺共”的聲音不占主流,連“挺中”的聲音都受壓製。自1997年香港回歸後,港大啟動“市民身份認同感”調查。2013年港人身份認同調查報告顯示,香港人對“中國人”的身份認同創14年新低。2014年占中運動之後,港人身份認同更是跌至新低。
世界著名的數學家、哈佛大學終身教授、香港中文大學名譽博士、數學科學研究所所長丘成桐先生說:“我最為驚訝的是香港學生對政府的失望,究竟是媒體造成的,還是政府的無能?但有一點,我知道很多香港人對中國的曆史和認識大不如前,基本文化竟不如當年殖民政府統治下的教育,誰之過也?實在值得反思”。
(丘成桐)
原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原常務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正部長級)陳佐洱,在2015年香港舉行的“香港在國家發展戰略中的地位和作用”論壇上公開之處香港出現了兩個“化”的問題:
第一個“化”的問題,是沒有依法實施“去殖民化”,“讓一些本應放在曆史博物館裏的東西跑出來招搖過市,有的還被奉為金科玉律”;
第二個“化”的問題,則是老殖民主義者在上世紀80年代初炮製的“去中國化”死灰複燃、氣焰囂張。不“去殖民化”反而“去中國化”,使得“一國”之下的“兩製”都受到傷害,這種背離曆史本質的怪現象造成香港巨大內耗、引發裏裏外外許多問題。
陳佐洱出席“香港在國家發展戰略中的地位和作用”論壇
這真是一言點中香港問題的要害,在香港回歸之後最大的問題是,沒有進行有效的去殖民化,導致了今天香港的亂象。
現在形成的局麵是,香港的殖民時代延續下來的文化教育體係,在源源不斷的生產製造著“反共”與“反中”兩位一體的香港年輕人,而香港殖民時代延續下來的司法體係,還在繼續由英國人為主的外國人掌握著香港的司法權,在實際縱容“反中”行為。這樣的香港焉能穩定?
法官輕判的理由是,他們犯罪是出於良好的動機,即真心因自己政治理念或對社會現狀的關心而“表達自己訴求”。看這些判決結果,你覺得這是懲戒還是縱容?法官的這些輕判理由,跟英美政府對“占中”的立場和表態有多大的不同?
讓外國人掌握著司法權,這種情況,搜遍當今的全世界,都難得一見。
香港司法權的大量外國人擔任法官現象,容易導致香港的司法獨立,變成隻是相對於中國主權的獨立。如果沒有包括司法權在內的治權的回歸,那麽主權的回歸也就有很大的泡沫成分。
香港回歸之後的去殖民化做的不成功,反而去中國化成為一種越來越公開的現象,這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