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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婚族黃世仁和喜兒的真實關係

(2017-02-16 06:35:13) 下一個

看到有人討論《白毛女》,想到幾年前網上就有“喜兒該不該嫁黃世仁”的爭論,不得不說, 這是個偽問題,是對故事的誤解,因為喜兒根本沒有嫁黃世仁的可能性。偽問題的提出,一方麵有現實價值觀的映照,一方麵確實誤解了白毛女的劇情。

在《白毛女》原劇本(賀敬之,丁毅)的的敘事中,黃世仁是一個三十多歲的喪偶鰥夫,奉養寡母,是個孝子。他的婚姻觀在當時北方農村的社會背景下顯得很前衛,因為他根本不想再婚,覺得保持不承諾不負責的單身狀態自由自在。

沒錯,黃世仁是一個“恐婚族”!

這有點奇怪,按說這樣的土豪富二代,應該要有個孩子繼承家業,所以黃世仁他媽總催他再婚,給他安排了一門門當戶對的婚事。

看官,門當戶對不是現在的人重新想起來的,本來就是中國傳統,黃世仁和喜兒的社會地位有天壤之別,黃家是根本不可能明媒正娶喜兒的,即使黃世仁有一點點動心,他媽也是絕對不會點頭的。少爺對丫環始亂終棄的橋段,《雷雨》都寫透了。周樸園對魯侍萍還是很有感情的,周家都要把懷著身孕的她掃地出門,更何況一個抵債的佃戶女兒喜兒。

因此,在劇中,喜兒抵債進了黃家,隻是給地主婆黃母做丫環。當然,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以現在的眼光看,黃世仁沒有做什麽過火的事,他簡直是在維權!你今天在中國長期拖欠房租試試。劇本為了激起觀眾對地主的憤怒,故意把收帳安排在大年三十,這其實是不符合中國傳統的,因為沒有人會在大年三十晚上逼債。黃世仁倒有點想打喜兒的主意,但目的隻是性騷擾,並不以結婚為目的,隻是臨時見色起意。

喜兒被強奸以後,黃世仁也說過一次他想娶喜兒,但這時黃世仁他媽給他包辦的門當戶對婚姻已經安排好了,以黃世仁的孝順,不可能違背他母親的意思,於是娘兒倆也商量如何把懷孕的喜兒像《雷雨》裏周家對魯侍萍那樣來個掃地出門。但是,他們竟然擔心強奸丫環在周圍社區裏帶來不好的影響,影響黃家的家門榮譽——不得不說,上個世紀的中國土豪,臉皮比這個世紀的薄得太多了。

喜兒自己不知道要被掃地出門,也不知道黃家在安排真正的親事,她還真相信有可能嫁給黃世仁 (這說明黃世仁確實給了喜兒一個承諾),直到好心的張大娘告訴她, 傻丫頭,你是白日做夢, 人家早都把婚事安排好了,沒你的份! 飽經風霜的張大娘說, 喜兒啊喜兒,人家土豪怎麽可能娶咱們這樣的下人?(評: 不經過土改,貧農還真挺自卑的)

喜兒...竟然被黃世仁給忽悠了!  她無助地說,黃世仁不是東西,這我知道,即使他娶我我也過不好,可是現在懷著孩子,我有什麽辦法,所以,我就想(補:碰瓷解決下半輩子算了)——現在我明白了, 這壞蛋騙了我。

飽經風霜的張大娘說, 姑涼,趕緊跑吧,離開這賊窩,孩子生下來我替你帶著(評:這麽好的大娘大概隻有舊社會才有,這孩子該算什麽階級成分大娘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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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賀敬之原劇本的故事,雖然語言是我臨時編的,但沒有走樣,看官可以找來對照。

這裏說明,喜兒沒有任何嫁黃世仁的可能性,黃世仁根本不可能娶喜兒,她根本沒有這種選擇,倒是自己夢想在因奸成孕以後奉子成婚,坐在寶馬裏哭!那時法製不健全,否則喜兒完全可以找黃家負擔孩子生活費,另外,非婚生子女也有黃家田產,房產,金銀首飾等財產的繼承權。

喜兒竟然想嫁給有殺父之仇的階級敵人,人家還不要她....這覺悟實在太低了。所以,在田華主演的電影版《白毛女》裏,這些囉裏囉唆破壞英雄形象的橋段,什麽想收養黃世仁孩子的義薄雲天張大娘,全都不存在了,隻剩下強奸和逃跑。

在後來的芭蕾舞劇裏,強奸也不存在了,變成了強奸未遂,因為後來的喜兒比以前的喜兒更有戰鬥性,不可能讓黃世仁強奸得逞。而且,從舞劇特定的需要來說,懷孕也不太適宜,讓孕婦跳芭蕾舞,即使無產階級革命文藝也很難做到和做好。

再說,也不如保全喜兒的貞潔,將來好再和大春見麵。否則,大春以八路的身份凱旋歸來了,看到喜兒領著黃世仁的骨肉,又是娶還是不娶呢? 讓大春養大黃世仁的孩子,或者讓喜兒看見自己孩子的親爹黃世仁被公審槍斃,畢竟都是太考驗人性的事情。

但無論如何改,都不存在黃世仁等著喜兒來挑的局麵。

當然,作為當代人,也要給大春提點意見:黃家搶走喜兒的時候,大春在幹什麽?為什麽不以死相拚去搏鬥?小人書裏說是因為穆仁智手上有槍。一把土槍就把大春嚇尿了,這是真愛嗎請問?

所以,最初的劇本裏關於喜兒想嫁黃世仁的瞬間,其實是最符合一般人性,後來的改編拔高了喜兒,隻是能讓故事更符合革命主題的需要,也更精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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