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曲終個不見,月轉花梢

誤人猶是說聰明。成陰結子後,記取種花人。
正文

且歌且行12:Blowing in the wind-話說今年最炫目的倆紐約老男人

(2016-10-16 10:20:28) 下一個

不唱這首歌我心裏、喉嚨裏都會發癢。唱呢,就要學1960-1970年代Bob Dylan現場那些聽眾一樣,跟著老鮑叔一起唱。老鮑大叔的特點是同一首歌每個現場他都要玩不同的花樣,做點小改動。喜歡這個滿是“yes”“yes”的版本。

 

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 一個人要經曆多長的旅途 Before they call him a man 才能成為真正的男人 How many seas must a white dove sail 鴿子要飛躍幾重大海 Before she sleeps in the sand 才能在沙灘上安眠 How many times must the cannon balls fly 要多少炮火 Before they're forever banned 才能換來和平 The answer, my friend, is blowing in the wind 那答案,我的朋友,飄零在風中 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 答案隨風飄逝 How many years must a mountain exist 山峰要屹立多久 Before it is washed to the sea 才是滄海桑田 How many years can some people exist 人們要等待多久 Before they're allowed to be free 才能得到自由 How many times can a man turn his head 一個人要季度回首 And pretend that he just doesn't see 才能視而不見 The answer, my friend, is blowing in the wind 那答案,我的朋友,在風中飄零 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 答案隨風而逝 How many times must a man look up 一個人要仰望多少次 Before he can see the sky 才能見蒼穹 How many ears must one man have 一個人要多麽善聽 Before he can hear people cry 才能聽見他人的呐喊 How many deaths will it take 多少生命要隕落 'Till he knows that too many people have died 才知道那已故的眾生 The answer, my friend, is blowing in the wind 答案,我的朋友,在風中飄零 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答案隨風而逝

 

唔,新大陸那邊的同學問老大陸這邊的俺,如果你們選,如果德國人選,選希拉裏還是特朗普(對不起,就不寫成“川普”了,吃貨如俺會想起老幹媽辣醬之類的東西鬼臉)?

這根本就是偽問題。第一,俺們不是德國人;第二,德國人現在麵臨的焦頭爛額問題很多,德意誌銀行會不會倒閉、難民什麽時候走(對我而言,這個問題可以簡化成----還能不能如學生時代那樣半夜獨自騎車或者搭地鐵、夜班公交車回家,毫無懼色,對社會安全高度自信;這是我多年前時常象身處美國的同學閨蜜炫耀的“科學社會主義社會”好處之一。當然,出了中國女生外出jogging途中被德國主流階層的惡徒奸殺案後,我再也不跟老公提恢複養狗、遛狗樂趣事宜了)、、、、、、、、、

 

不過,俺幼年時代第一次出國就是跟隨父母在紐約這個“大蘋果”生活、上小學。一年多吧。

就衝這個我毫不猶豫地會選Donald John Trump,雖然特朗普先生就象他的姓氏暗示的那樣,的確是個大嘴巴!但俺就衝他是個紐約佬New Yoker,選他。俺就衝他的人生是我孩提那時代所了解的“美國夢”概念的絕佳體現,選他。

再就是我讀過希拉裏自傳《活生生的曆史》(Living History)的英文、德文譯本,見到其中此女描述他們國事訪問中國時候,從西安到北京那段,對於世界慣例的安保措施極盡醜化與意識形態攻擊,便知這是一個膚淺又腹黑的政客。眼高手低,無論身為第一夫人搞全民醫保改革還是國務卿任上都乏善可陳。說真的,還真不如難民政策之前,2015年及以前的德國總理默克爾夫人博士閣下----以後可以援引為理工女博勝過文科女博的案例之一?嘻嘻

 

Trump先生是自帶光環,他是猶太裔的紐約佬。到了秋天諾貝爾獎公布的炸藥周,最具爆炸性的新聞就是另外一個東歐猶太裔(Bob Dylan本姓Zimmerman,原名Robert Allan Zimmerman)的紐約佬拿了文學獎,而且眾望所歸。這倆老頭兒都能夠白手起家在紐約鋪展開他們熠熠生輝的人生,互相捧場,本身就說明紐約這個城市的非凡,雖然地鐵裏總有尿臊味。

反正,老大陸這邊最古老的多元媒體BBC是他倆鐵杆粉絲。

你越過哈德遜河到新澤西去看看,就知道紐約的不凡了---我當時一個孩子眼裏都覺得花園州的居民打招呼都喜歡拿腔拿調地學英國腔,個個裝得很紳士淑女。

那是老布什總統的年代。我記得那時候我們租住的房子房東是老派的法裔知識女性老太太,很喜歡跟我母親一起在小客廳喝茶、聽收音機或唱機裏的音樂。她倆限製我看電視,經常會喚我到她們身邊做功課。

我記得他們喜歡聽的一個音樂頻道總是會放Elaine Paige或Bob Dylan。進城去,俺這個小吃貨最喜歡的66街,賣可麗餅之類的攤販也喜歡放老鮑叔叔的歌。而D Trump、Elizabeth Taylor大概也是我們房東太太和她的朋友們最關心的本城社交名流了。

後來回想起他們的嘮叨,就會知道在Forrest Gump(《阿甘正傳》男主人公)退伍發財的年代,Trump和老鮑倆大叔就是紐約佬裏最閃閃發光的人之一。前者最出名的是冷戰時代娶了來自另一個陣營的美豔捷克滑雪女郎,後者嘛,就是1960-1970年代如火如荼的“美式五四運動”般的以“反戰、平權”為主題的學生運動裏,他無論在市政廳還是某個廣場開唱,下麵都一大群文藝青年熱烈追隨的標杆人物。他被諾貝爾文學獎加冕,從昔日的Troubadour(遊吟詩人)變為Laureate(諾獎得主,也有桂冠詩人之意),毫無懸念。

俺覺得,大蘋果的中產階級甚至資產階級裏知識分子型的老先生老太太喜歡Bob Dylan的一個原因就是人家不用成癮君子、得艾滋病也紅了,而且紅了這麽多年,身體倍兒棒地等到2016年古稀之年拿諾貝爾文學獎,也許還要見證紐約城的大嘴Trump當選總統。

這倆紐約佬老男人故事說明了一個道理---在一個萬千人等裝???的地方,也許實誠才是最高規格的。就象久居爾虞我詐,遍地人精de1官場的曾國藩卻提出:“以誠待人,偽亦能誠 .”

2016年,這三件事對於俺來說算是蠻有意思的:第一,崔健叔作為“中國搖滾教父”出道三十年---崔叔說“肉不鮮了,靈魂依然鮮活”;第二,老鮑叔拿諾貝爾文學獎;第三,大嘴Trump可能當總統。

再來鮑大叔很鮮時代的現場:“暴雨將至”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