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曲終個不見,月轉花梢

誤人猶是說聰明。成陰結子後,記取種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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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眼見到鮑勃·迪倫的那一天(外一則)

(2016-10-14 14:14:42) 下一個

馬世芳:親眼見到鮑勃·迪倫的那一天

 

新晉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鮑勃·迪倫在2011年曾來到中國巡演,因此,國內大批樂迷都有幸現場見識了這位民謠、搖滾巨星的風采。而作為鮑勃·迪倫的忠粉,台灣樂評人馬世芳第一次親眼見到偶像的時間則早很多:1997年。

 

澎湃新聞獲得出版方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北京理想國授權,轉載馬世芳《昨日書》中的這篇文章,記錄他初次看鮑勃·迪倫演出時的情形。

 

1997年日本演唱會海報。

 

沒有暖場節目,沒有開場影片,沒有故作姿態的拖延,票麵印的開場時間一到,幕後響起那句不變的介紹詞:“先生女士,敬請歡迎哥倫比亞唱片公司藝人,鮑勃·迪倫!”樂聲大作,我還沒做好心理準備,便見到了他。

 

這是一九九七年二月十六日傍晚五點,日本名古屋會議中心世紀廳。迪倫五十六歲,一頭古銅鐵灰亂蓬蓬的卷發,一身灰撲撲的西裝,像是披頭士剛出道穿的款式,隻是臃腫了些。強光在鬆弛的臉頰刻出深深的法令紋,使他看上去確乎是一位老人了。然而那陡峭的鷹鉤鼻子還是舊日的模樣,雙目澄藍如炬,仿佛還能窺見《六十一號公路重遊》(Highway 61 Revisited)封麵那二十四歲青年眼中灼灼的火光。偶爾他揚起嘴角,似笑非笑,那張著名的臉依稀閃現——六0年代一幀幀黑白照片、一段段漫漶影片中被無數年輕人追捧質問景仰唾罵而至如親如故的臉。那張曾經和切·格瓦拉和毛主席像一齊化為符號的臉。

 

迪倫背著一柄Fender Strat電吉他,然而我們都明白這不是一九六五年新港民謠節。九0年代,橫掃樂壇是悍猛的Grunge,是不可一世的Brit Pop,連迪倫那輩的老將,也有大出風頭的埃裏克·克萊普頓(Eric Clapton)和艾爾頓·約翰(Elton John),唱片在那幾年賣了上千萬張。“鮑勃·迪倫”這個名字,誠然老早供在忠烈祠最高處,卻少有人願意抬頭認真瞧一眼—在多數搖滾迷心中,迪倫是一塊巨大的牌位,蒙著厚厚的灰塵。

 

迪倫的開場曲是Crash on the Levee(Down in the Flood),一九七一年,和我同齡。我目不轉睛盯著台上那嗓音沙啞的老歌手,想狠狠記住當下的一切,卻不知怎的走神了,隻記得他微駝著背的姿態,仿佛全世界的重量都壓在他身上。

 

是的,仿佛全世界的重量都壓在他身上。這便是我第一眼看到年近六旬的迪倫,揮之不去的印象。

 

對這位頭頂堆滿了傳奇光環的歌手,三千人的場子簡直寒磣,未免委屈了他—至少當時我是這樣想的。那陣子迪倫演出的場地,幾乎都是兩三千人的小廳小館。他最近的錄音室作品,是一九九二年和一九九三年的兩張老民謠翻唱輯,好則好矣,沒有新曲,不免讓人悵然若失。至於最近的原創作品,得追溯到一九九0年的《紅色天空下》(Under the Red Sky)——就連最忠誠的粉絲,也難以昧著良心說那是一張多麽傑出的唱片。

 

在死忠樂迷眼裏,迪倫的能量,似乎轉移到了演唱的舞台。一九八八年開始,他巡回世界賣唱,從學校禮堂到國家級體育館,從賭城到梵蒂岡,迪倫每年起碼唱一百場,從不間斷。當時迪倫已經連續巡回九年(後來一路唱到現在,二0一0年已是第二十二年了),這該是搖滾史上持續最久的巡演吧,人稱The Never Ending Tour ——“唱不完的巡回”。迪倫對這個稱呼並不領情,他說:“世間沒有什麽是Never Ending的。”

 

“唱不完的巡回”引人入勝之處,在於它的“無可預期”:每天的歌單都不一樣,即使有熟悉的曲目,也都徹底重新編排,不到迪倫開口唱第一句,你多半壓根兒猜不出是哪首歌(有時候咬字實在含糊,開口唱了也未必辨認得出)。簡單講,你既不知道今天會聽到哪些歌,也不知道它們會被改成什麽樣子,更不知道今晚的迪倫會在什麽狀態,每一場演出都是歌迷的賭博。押對了寶的,將聽到令人痛哭流涕星火四濺的巔峰演出,值得說與子孫聽。運氣不好的,則將聽到所有旋律都被簡化成一兩個音,而每一句傳誦多年的偉大詩行都被他含糊呢喃帶過,一首歌仿佛一口卡在喉頭的濃痰,吐不出咽不下。

 

迪倫極少接受訪問,有幸麵覲的記者經常問起的題目,便是:“為什麽要在舞台上把自己的名曲改得麵目全非,難以辨認?”迪倫有兩種答案:首先,跟他一塊兒錄過唱片的樂手多矣,若要精確重現唱片裏的聲音,得把當年錄音的樂手通通請回來,“那樣一來,舞台肯定擠不下的”。另一種回答更有意思,迪倫說,他的同輩,許多人都做出了“完美的唱片”,所以他們必須在舞台上“重現”那完美。但“我的唱片從來都不是完美的,重現那些東西毫無意義”。

 

既然“重現”毫無意義,夜複一夜的演出,就隻能是另一種形式的“創作”,一如爵士樂手讓耳熟能詳的“標準曲”演化出繁花似錦的即興版本。這創造的成果隻存在於當夜的舞台,除非你口袋藏著錄音機。而即使你用最好的器材偷偷錄下這一夜,一張“靴子腿”(bootleg)又如何能取代身處現場的經驗?於是許多樂迷排除萬難攢錢去“跟”迪倫的演唱會,一口氣聽上七場、十場,就是不想錯過那夜夜變幻的“創作當下”。

 

一九九七年二月,迪倫日本巡演十一場,我看了四場。並不是每一場都客滿,演唱狀況也未必都“押對寶”,然而我心滿意足,別無所求。我知道,即使他以後不再發表新歌,隻在舞台上持續這永不休止的實驗,我們仍有機會目睹這壯盛的創作成果。

 

我們當時都不知道,迪倫赴日巡演之前,剛剛在邁阿密錄完全新創作的《被遺忘的時光》(Time Out of Mind)專輯。這年春天,迪倫心髒遭細菌感染,大病一場,他說:“我都以為要去見貓王(Elvis)了。”然而這場病,似乎把他此前的黴運與蕭條一掃而空——九月新專輯發行,拿下格萊美獎年度專輯,迪倫踏上了搖滾史上或許最不可思議的“重攀巔峰”之路:二00一年,他以《世事不再》(Things Have Changed)拿下奧斯卡電影歌曲獎(後來迪倫帶著小金人獎座巡演,總把它擺在舞台音箱上),千禧年後的三張創作專輯《愛與竊》(Love and Theft,二00一)、《摩登時代》(Modern Times,二00七)、《共度此生》(Together Through Life,二00九)不但大獲好評,後兩張更攻下了全美專輯榜首。他的自傳《搖滾記》(Chronicles: Volume 1,二00四)不僅上了《紐約時報》年度榜,還提名美國國家圖書獎。二00八年他獲頒普利策獎。馬丁·斯科塞斯(Martin Scorsese)的紀錄片《歸鄉無路》(No Direction Home,二00五)和托德·海恩斯(Todd Haynes)形式特異的傳記片《鮑勃·迪倫的七段航程》(I’m Not There,二00七),則讓千萬觀眾重新體會了迪倫對一國文化與幾代人集體記憶造成的巨大影響。

 

紀錄片《鮑勃·迪倫的七段航程》請來六位演員扮演不同時期的鮑勃·迪倫。

 

短短幾年,他儼然成了最熱門的“人間國寶”。迪倫麵對這種種風光,淡然一如他麵對九0年代初的蕭條低調。近年,迪倫蓄起八字胡,戴上牛仔帽,臉上皺紋愈來愈深,身形倒是愈來愈苗條。他依舊一年巡回一百多場,依舊極少接受訪問,倒是客串了三年的廣播DJ,言語詼諧而極富磁性,並再次讓我們對他廣袤幽深的音樂品位咋舌不已。

 

一九九九年,我又去紐約看了幾場迪倫演唱會,多是在萬人級的大場館,排場之闊,與兩年前的日本巡演不可同日而語。兩相比較,尤其慶幸當年看了他“重回高峰”前夕的演出,乃知道迪倫始終未曾動搖—無論麵對的是一個傷心的情人,抑或二十萬眼睛發光的朝聖者。他一直都是那個闖蕩江湖的走唱歌手,裝著一腦袋的掌故、一口袋的歌。給他一個吻或一角銀,他便把故事唱給你聽。那壓在他肩上的一整個世界的重量,其實早已不是負擔,隻是我們未必看得出來。

 

二0一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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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文學獎頒給一位民謠歌手,這樣合適嗎?

秦斯棠

2016-10-14 13:31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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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勃·迪倫《暴雨將至》。這首歌的歌詞或許能說明諾獎頒獎詞裏所說的“新的詩意表達”。(06:05)
今年的諾貝爾文學獎頒得頗有話題性,此前在圈中秘傳的有力候補、敘利亞詩人阿多尼斯沒有中標,姍姍來遲的是美國民謠歌手鮑勃•迪倫的名字。
 
在朋友圈裏蟄伏已久的段子手們再也按耐不住,紛紛展開創作,比如:
 
“我也是聽過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現場演唱會的人了。”
 
“對標諾貝爾,羅大佑獲得茅盾文學獎會遠嗎?”
 
“我已經預見了本屆諾貝爾文學家頒獎儀式的空前絕後性,這將會是唯一的一屆嘉賓演講是唱一首歌,形式是一場演唱會的頒獎典禮。”
 
“中國文聯召開緊急會議,立即吸收京城搖滾圈、民謠圈、死亡金屬圈、朋克圈歌手。”
 
諾獎頒給了一個不需要百度的名字,廣大吃瓜群眾的喜悅之情是溢於言表的。但槽點隨之而來:一個世界級文學獎項頒給一位歌手,這樣合適嗎?難不成諾獎評委們年輕時都是迪倫的鐵杆歌迷,這次來個公器私用?
 
諾獎評委會給迪倫的頒獎理由是“在偉大的美國民歌傳統中創造出新的詩意表達”(having created new poetic expressions within the great American song tradition),我認為這個提煉還是相當準確和有說服力的,關鍵詞就是“美國民歌傳統”和“詩意表達”。
 
要理解鮑勃•迪倫的成就,先要了解美國民歌傳統。這就好比我們現在說崔健和羅大佑,如果離開了大陸、台灣的流行音樂發展史,對他們音樂作品的認知必然會受到局限。
 
這裏所謂的“美國民歌”並沒有特指某種音樂類型,尤其是不要把它與中文語境下的“民族歌曲”混淆。簡單講,它就是以美國黑人音樂為源頭而逐漸發展形成的民間音樂,早期的歌曲內容大多表達對勞動人民的同情和對社會不平等的痛恨,往往和激進左派的政治立場聯係在一起。
 
迪倫固然是美國民歌史上最偉大的歌手之一,但一顆巨星誕生之前通常有先驅者的身影,其中不能忽略的就是伍迪•格思裏(Woody Guthrie)與皮特•西格(Pete Seeger)等人。
 
尤其是伍迪•格思裏,他出生於1912年的俄克拉荷馬州的奧基瑪鎮,父親非常富有,是一名房地產商。1939年,美國作家約翰•斯坦貝克發表了小說《憤怒的葡萄》。這部反映美國三十年代經濟恐慌期間大批農民破產、逃荒的小說,除了獲得1940年的普利策文學獎外,還被導演約翰•福特看中,並拍攝了同名電影。
 
受到電影影響,再加上格思裏正是來自《憤怒的葡萄》中的那個“沙碗”(Dust Bowl)——俄克拉荷馬州,因此他根據電影情節創作了一張民歌專輯,標題就叫《沙漠民謠》(Dust Bowl Ballads)。這張專輯是格思裏出版的首張商業專輯,也是最成功的一張。其中有一首歌名為《湯姆•喬德》(Tom Joad),歌詞很長,共15小節,把電影主人公湯姆•喬德的故事詳細講了一遍,是典型的敘事民謠。
 
好萊塢影星亨利•方達在電影中飾演小說主人公湯姆•喬德
 
專欄作家袁越寫過一本關於美國民歌曆史很好的書《來自民間的叛逆》,其中談到格思裏對美國民歌的貢獻時說:“在歌詞創作方麵,他依靠自己豐厚的文學功底,第一次把詩歌的創作手法運用到本來以通俗淺顯為特征的民歌上來,大大提高了美國民歌的文學價值。自他以後,美國民歌的創作水平提高了一大塊,不但吸引了大批有良好文學功底的藝術家投身到這一領域,而且也趕上了因教育水平的提高而不斷進步的聽眾的口味。”
 
因此可以說,如果迪倫獲得諾獎主要憑借的是他出色的歌詞藝術,那麽一半功勞都要歸於伍迪•格思裏,要知道,格思裏正是迪倫的啟蒙偶像和精神導師!
 
左為鮑勃•迪倫,右為伍迪•格思裏。迪倫剛出道時竭力模仿格思裏,不過不久後就走上了自己的道路。
 
當然,迪倫假如一直沉浸於模仿格思裏自然不可能出名,更別提獲得諾獎了,關鍵還在於他創造出了所謂“新的詩意表達”。
 
1960年代初期,迪倫開始從傳統民歌手向社會抗議歌手轉變,這就不能不提到他到紐約後的女友蘇西•羅托洛(Suze Rotolo),她堪稱迪倫的繆斯。關於他們兩人的故事以及美國1960年代的民權運動,羅托洛寫過一本回憶錄,中譯本已在2011年出版,名為《放任自流的時光》。
 
據說羅托洛教給了迪倫很多民歌以外的東西,通過羅托洛的書架,迪倫找到了蘭波、布萊希特、迪倫•托馬斯等人的作品,她對現代主義詩歌的愛好深刻影響了迪倫此後的歌詞創作。
 
蘇西•羅托洛的回憶錄
 
除了《答案在風中飄》(Blowin' in the Wind)這首迪倫早期最著名的作品外,還有一首歌很能說明何謂“新的詩意表達”,它就是《暴雨將至》,以第二段歌詞為例:
 
Oh, what did you see, my darling young one?
 
我親愛的孩子,你見到過什麽?
 
I saw a newborn baby with wild wolves all around it
 
我看見一個新生兒被野狼包圍著
 
I saw a highway of diamonds with nobody on it,
 
我看見一條鑽石公路空無一人
 
I saw a black branch with blood that kept drippin',
 
我看見一根黑枝上滴血不止
 
I saw a room full of men with their hammers a-bleedin',
 
我看見滿屋子的人手握嗜血的錘子
 
I saw a white ladder all covered with water,
 
我看見一條白色階梯被水淹沒
 
I saw ten thousand talkers whose tongues were all broken,
 
我看見無數空談者的舌頭斷裂
 
I saw guns and sharp swords in the hands of young children,
 
我看見孩子們手裏拿著刀槍
 
And it's a hard, and it's a hard, it's a hard, it's a hard,
 
暴雨、暴雨、暴雨、暴雨
 
And it's a hard rain's a-gonna fall.
 
暴雨將至
 
迪倫的歌詞采用問答形式,借用一個孩子的回答向聽者描述了一個殘酷的未來世界。這首歌的時代背景是美蘇冷戰中的“古巴導彈危機”,當時美國人都以為核戰爭一觸即發,地球麵臨被毀滅的危險,迪倫就是在這樣的情境中寫下了這首傳世之作。
 
上引歌詞中連續七句“我看見……”中出現的隱晦、詭異意象完全是現代詩歌的寫法,而且每段最末重複吟唱的“it's a hard”更從視覺、聽覺兩方麵製造了暴雨將至前的緊張氣氛。此時的迪倫已經完全脫離了以格思裏為代表的美國民歌早期傳統,將歐洲現代主義詩歌技巧與本土民謠敘事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事實上,和迪倫的很多歌曲一樣,這首歌詞最開始就是被當成一首長詩來寫的,所以會出現大量的象征隱喻。我們今天看這樣的歌詞可能不會有太大震撼,但要知道在迪倫的那個時代,這種歌詞的寫法可謂石破驚天,而這也正是迪倫創造力的偉大之處。
 
當然迪倫作為一名歌手,他更多的成就和貢獻是在民謠音樂形式上,不過那就是文學之外的話題了。
 
最後提醒一下那些覺得迪倫“竟然”得獎的朋友,如果仍然覺得奇怪,不妨找來英國當代“重量級”的詩歌批評家Christopher Ricks出版於2004年的著作《迪倫的罪惡觀》(Dylan's Visions of Sin)讀一讀,學習一下文學專業人士是如何解析、細讀迪倫歌詞的。這位牛津大學的“詩歌教授”是迪倫的超級歌迷,專注研究迪倫的歌詞已有40多年。
 
Dylan's Visions of Sin, Christopher Ri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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