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毛囡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三十年代駐外使領館人員薪俸標準及評級

(2024-12-12 14:46:37) 下一個

三十年代駐外使領館人員薪俸標準及評級

   1930年民國政府發布了使領館人員分級表和薪俸標準(圖1)。外交官領事官官級分特任(大使)、簡任、薦任、委任四等。簡任分兩級,即有簡任一級、簡任二級;薦任分5級;委任有3級。

 下圖是原薪俸標準:

新發布的薪俸表:

  薪俸由俸給(薪資)和勤俸(津貼)合計,由圖1,大使薪俸最高,2400元,最低三級職員480元。由於有較高的勤俸(津貼),外交人員的收入不低,薦任的領事、隨員的薪俸都比當時大學教授的工資高。
    各等評級是年資和業績評定的,下麵是一些當時外交官的評級情況: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