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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邏輯,與量論(—)

(2017-01-06 11:55:32) 下一個

    世間邏輯學的究極,乃是以佛教內明為基礎的佛法因明,也是 釋迦如來在兩千五百多年前所傳授佛法教理中的五明之一。

  因明學萌芽於古印度,原是各學派用來辯證論理的方法,至佛陀時印度的因明學已頗具係統,世尊亦常用以利樂眾生;隨著佛教的興盛,外道之因明日漸式微,到後來因明也就成為專指佛教論證的一門方法。佛法自印度發揚之後,隨順因緣地向南北方弘揚開去,因明學就隨著北傳的大乘佛教而傳入了中國。西方的邏輯學則起源於希臘(有人提出布爾邏輯的先驅可能知道印度邏輯,也就是因明),曆經不同領域的交流發展之後,西方從教父哲學時代,接續經院哲學、神學思想,隨之逐漸發展出應用科學,所具有之邏輯思想演變至今,呈現出紛然多貌、各種門派並存的景象。中國周朝的名家論辯與墨家發展出的應用科學精神,則隻存在一段極短的時間,接著就被秦朝法家思想所禁壓,隨後取得主流地位的儒家也認為其思想不足取,是故逐漸取而代之,因此兩者之間無有進一步的發展。

    今,隻就“佛教因明、邏輯推論與西藏量論”這三者來說明,許多的研究學者認為它們之間的旨趣—在有效推理論證的思惟判斷之正確性上—其實是大同小異的。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

    本文將先對此三者的本質進行簡要的相關說明,在對此三者的實質內涵有所了解的情況之下,然後再來對三者進行一些比較。譬如,邏輯所具有的科學精神真的能夠解答一切問題嗎?西藏量論所說真的符合佛法因明真量嗎?陳那、法稱的新因明符合古因明的正量標準嗎?以及玄奘菩薩為何不注重陳那與法稱所立之量論呢?經由這些探究,期望能令讀者對此三者實質內涵的理解與認識,不再霧裏看花、分辨不清。

一、三者各自的精神旨趣為何?

    佛法的主要精神所在,是在幫助學佛人能夠解脫於世間煩惱痛苦、出離三界生死流轉的係縛,乃至完成佛道的修證到達真正究竟的解脫。佛法的內涵包括解脫道及佛菩提道,實際上全部都要依於先教導學人了知“世間一切法的存在都有一個根本因”的正確知見為基礎;學人在獲得“因緣生滅的世間一切法,皆由眾生的第八識如來藏所生所顯”的正確知見而能如實信受而得安忍之後,再依於真善知識所教導之正確的修行方法次第漸修,方能進而證得二乘及大乘的各種解脫與涅槃。

  佛教的因明,是證得內明的菩薩依於現量、比量、聖教量等三量,藉宗、因、喻三支來論述佛法正理的邏輯,由於正理的彰顯而能破斥外道的種種邪說惡見,使學人得以遠離邪見、建立正見,乃是為了摧邪立正所使用的一種方法與工具。換言之,所謂佛教因明者,即是教導學佛人對於種種外道邪論與佛法所說的“世間一切萬法因緣生滅的真實法相”等教理,能夠正確明了其中差別的一種方便善巧,世間人稱之為方法論的工具。因者,所立宗旨能成立的理由與根據,而所有的因,最終都將匯歸於一切萬法因緣生滅之根本因;明,則指無顛倒的明了理解法界因果並能如理陳述正知正見的意思;此即是佛法因明學的實質涵義與內容。此亦即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 24中所說的道理:

  不壞業因,明見真實……入深方便,出生死法,獲佛善根,永斷一切諸魔事業,以平等印普印諸業,發心趣入一切種智,成就一切出世間法。

    由於三界眾生的福德與根性各不相同的緣故,因此 佛陀依於無上智慧方便力,將唯一佛乘—成佛之道—次第施設開演為二乘佛法(聲聞乘、緣覺乘)與大乘佛法來教導眾生趣入解脫道與佛菩提道,故而有了三乘差別。其中之佛法因明,雖然運用的義理以第一義諦為因,但是多數作為摧伏邪說之論辯方法的緣故,因此攝屬於三乘佛法所函蓋的世俗諦教理之內.

    西方的邏輯學是由哲學、科學所衍生而出,發展至今已學派眾多,而各自的開展形式與演變更形成了各個支派;然而其主要精神則不外乎:有效推理論證之思惟判斷的正確性原則。“邏輯”的實際旨歸可以“正確的科學定律”一語,作為簡潔切要的標的;雖然邏輯具有此種追求推理正確性的宗旨,但是由於人類的智慧對於十方宇宙的麵貌,與一切有情生命實相的了知,在無明的窠臼裏有著極多的無知與盲點,因為僅從現象界進行種種思惟與認知上的局限,憑藉世俗的科學、哲學智慧尚且無法通達,更何況跨越。因此,隨著時間的推移、邏輯學術的派係漸增,原本公認為嚴謹的科學思考過程,也經常淪為數字名言的堆砌研究,甚至更成為謬論與悖論的思考遊戲而已。

  再來看西藏量論,暫且不論其曆來的誇大自矯,既然自稱為“佛法代表”,依據佛之法教,其立論必不能超出於佛法三量之外,其種種因明立論亦不能悖逆世俗諦教理;然而,由於藏傳假佛法(注:唯弘揚如來藏—他空見—的覺囊派是真佛法除外)不遵 釋迦如來的真常法身與六度波羅蜜等正法教理,反而建立以譚崔性力派的雙身修法與中觀應成邪見來作為修道的行門與中心思想,在這種情況下,藏密格魯派等,雖然始終標榜自己是佛陀正法的代表,但其自身教義卻因為堅持信受六識論所發展的或有或無種種虛妄想,以及性力成就之錯謬行門的影響,因此對於種種佛法名相的曲解,終究是遠離現量、聖教量而淪為非量,導致一無是處全盤皆錯的結果。西藏量論正是建立於諸法之有無等種種虛妄想,與性力成就的錯謬基礎上,卻妄想達到鞏固其“一切法緣起性空”、“樂空雙運”等常見、斷見理論及邪淫行門的目的,所順勢發展出來的一門巧言狡辯的學問而已。

 

二、邏輯推論具有盲點,最多也隻能算是有缺陷的相對世間法而已

  從世間邏輯學的層麵來說,數理邏輯應是最具有科學性的代表了,然而有時看似合理的推導過程,最後所得出的結果,卻是會讓人錯愕的無效推論。譬如:

  設:A=B且 A、B不等於零

  則:AA =AB ,將兩邊同減 BB

  故:AA-BB =AB-BB(注:雖然此處等號兩邊為零,但是接下來的因式分解在型式上仍可成立。)

  將上則數學運算分解因式,則成為:(A+B)(A-B) =B(A-B)

  兩邊各消去(A-B),得:A+B=B 即:2B=B

  故:2=1

  現實世界中,如果 2=1可以成立的話,一切將全部亂了套,經濟無法運作、文化難以成就、人文不成為人文,人類的生活也就毫無秩序可言了。

那麽,問題出在哪裏呢?是出在 A-B上,因為 A-B=0的緣故。在數學定律中“零”這個數乘以任何數都是零,而以零除任何數(也就是零作為分母)在基礎運算中是沒有意義的(不討論黎曼球麵等特殊領域),此種推導在邏輯學上則被稱為謬誤。科學界也承認:形式邏輯有時確實會導出錯誤的結果,當然也會有正確的推導,譬如像大家都知道的:若 A>B,而B>C,則必定 A>C。

  另外,不論古今中外都有一些違背現實情況的命題存在,譬如《莊子·天下篇》中提到戰國時代名家們所提出的種種詭辯,其中一個有名的論題是:“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謂一尺長的木棒,每天截去一半,萬世都截不完。莊子認為諸如此類的論題,都僅是辯論家用來賣弄聰明的詭論而已。然而,能夠解決這類論題的智慧,唯有佛教。佛法說,將一切物質分析到最邊際時,名之極微;換句話說,四大極微是色法的邊際,是已不能再截分之組成物質的最基本元素。因此,一尺之棰,最終仍是能夠取竭的,並不是取不完的。而一般人對此真相無知的緣故,所以就陷入了迷惑的狀態。而在哲學上很有名的古希臘芝諾悖論之一“飛矢不動”的論題,那實際上也隻是哲學家妄想建立的虛妄見而已。因為,所謂的時間即使分割得再細,事實上終究還是不能離於流轉的現象,這其實是由於有情種種行陰的存在,才施設有現象界中時間的法相;所以,若行陰不滅時間就不可能有刹那的停頓。也就是說,所謂時間,是歸屬於佛法中的心不相應行法,也就是說“時間”實質上並無作用,乃是由心王、心所及色法等和合運作下所顯示出來的現象。因此,諸如“飛矢不動”等論題,完全隻是錯誤的妄想假設罷了。至於公孫龍“白馬非馬”的論題,則隻能算是文字遊戲而已,在戰國當時,就已經被法家批評得一無是處了:“籍之虛辭則能勝一國,考實按形不能謾於一人。”謂使用飄渺不實的言語論說,縱然能夠讓人難以詰答,然而細究現象界的事實則不能欺瞞於任何一人。以現代話來說,那就是:“白馬不是馬,難道是狗嗎?”若從佛法的角度來說,公孫龍此論明顯地是認為:形容白馬的“白色”是有實體的存在,具有可離於主體“白馬”而獨自存在之自體性,如此可以外於“白馬”而獨自存在,並且同時奪去馬的主體性,因此而建立“白馬非馬”;如此說法,在佛法中,即是落入虛妄想之建立見中,屬於外道的戲論邪說。最後,再來看看名家言說振振有詞的依據《名實論》曰:

  夫名,實謂也。知此之非此也,知此之不在此也,則不謂也;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則不謂也。

意思是:“名稱隻是用來指稱事物的實質而用的。了知此事物不具此名所相應的實質,了知此事物相應之名並非此名稱,就不會用此名稱來稱呼它。了知彼事物不具彼名稱所相應的實質,了知彼事物之名稱不在彼處,就不會用彼名稱來稱呼它。”也就是說事物的名稱必須與事物的本質相符合。

  但上舉之論說,卻正是落於佛法所說“或有、或無等妄想法”的外道主張中。因為,佛法所說的是世間諸法生滅無實,不會說“馬”有實性,亦不說“白”有實性,因為都是生滅無常的虛妄法,無有真實不壞的自性故。而認為此物具有此物的名稱實質、彼物具有彼物的名稱實質,那隻是世俗法中約定俗成而建立的共同語言文字以利溝通之工具而已;佛法所說的世間真相就是:諸法都是由不生不滅的如來藏藉種種緣所出生,都沒有自在性及真實不壞的自體性,因此說世間一切法其實空無所有。司馬遷在《史記》自序中也說“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也就是說名家的詭辯言詞,雖然能讓一般人啞口難以應對,但卻是偏離重點而喪失真實意旨的虛假文字遊戲,隻是毫無意義的戲論言說罷了!

  佛法是要引導修學者完成出世間及世出世間的修學內涵,因此佛法的教理乃是為了教導學人洞察世間諸法的真實相,而不會教導學人在世間法的表相上糾纏;佛法是要學人不落入“分別名相不知休”的嚼文字穀的情況裏,也才不會變成為“入海算沙徒自困”的佛學研究者,從而出脫於世間虛妄法相的煩惱糾纏中。相對而言,邏輯學者與名家之流,乃至一般的佛學研究者,正是落在分別世間種種名相符號的戲論境界裏,從而引發自尋煩惱不能休止的熱惱。由此可知,學術界的邏輯推導僅僅隻能在世俗法的表象上著眼,而且仍然存在著許多錯誤推論的情形,縱然自詡具有所謂的科學客觀性的成分存在,卻無法外於五陰的虛妄境界中,因此還是不能探究出終極的真理。而名家思想甚至出現眾多違背世間法現量的主張,總是落於意識的種種虛妄想中,當然更是不可能成為探究終極真理所可依靠的方法。因為探究終極真理時所依靠的方法,必須具有現量且正確無誤的性質,也就是說,是要能夠親證和現觀的,絕不是僅憑藉著意識的思惟想像所能成辦,學人唯有依循 世尊的法教漸次修行,才會有發現終極真理的時刻到來。佛法因明雖然不是讓人證悟實相的方法,但卻是可以幫助學人厘清正知見,以及對三寶發起淨信的工具;反觀醉心於學術研究者,卻往往隻想憑藉思惟去探究實相,殊不知世間的邏輯學,始終隻能局限在虛妄的世間法表象中打轉而已。

Shixiang摘編自in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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