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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法? ( 二)

(2016-12-20 12:47:21) 下一個

1.內法與外法

   我們談到了所說的“法”,是指三界中一切的事物統統都是法,而法也是五蘊——又叫作五陰。對我們個人來說,所有一切的法都是由我們的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及意識所感知而形成的。也就是得由我們的眼根觸色塵生眼識才能了別光線;耳朵觸聲塵生耳識了別聲音;鼻根觸香塵生鼻識了別氣味;舌根觸味塵生舌識而了別味道;身根觸觸塵生身識了別冷、熱、痛、養等等;意根觸法塵生心意識了別六塵種種的諸法。也就是說我們從胎兒時期開始,我們所知道的一切法,都是經由我們的六識所攝取、所了別的。

  請各位想想看,我們這一生當中有沒有什麽法不是透過六識?也就是我們有沒有曾經有一個經驗,不是經由眼、耳、鼻、舌、身、意識運作而成就的,想想看有沒有?你說:“有!有!有!我那一天看到了一個東西,不是用眼睛看的。”再仔細聽一次“我看到了一個東西,不是用眼睛看的。”看到,已經是眼識的境界了,所以有沒有用眼睛?有嘛!或者你說:“我聽到了一個聲音,不是用耳朵聽的。”我聽到一個聲音,既然是聽到,那就已經是耳識的境界了。可能你會說:“不是!不是!我看到一個東西、我聽到一個聲音,是我心裏看到、聽到,不是用眼睛、耳朵看到、聽到的。”OK!那既然是心裏了知了一個境界,那就是意識感知到“我知道了”這一個法;知道,就是意識的境界。所以一切的法終究是離不開六識境界的。想一想看!同不同意呢?所以,別人的法我們看不見、摸不到,當我們看得見、摸得到、能體會的時候,就已經是我們自己的法了。所以法是什麽?法就是我們六識所成的境界,而這個六個識所成的境界都必須各有其根、塵、識三者和合的運作。比方說眼睛要能看得到東西,必須要有眼根、有色塵、有眼識,三者之間少任何一個條件,我們就看不見了;同理,耳朵要能夠聽得到聲音,必須有耳根、聲塵、耳識,這三者也是缺一不可;這叫作三束蘆法,也就是說根、塵、識三者一定要並存和合運作的時候,我們才能夠了別。所以每一個識必有其根塵識三個條件,所以六個識都各有各的根、塵、識,總共就是六乘以三共十八個法,而這十八個法呢?法法各有其界限,法和法之間並沒有重複之處;比方說眼根不是色塵、色塵不是眼識、眼識不是眼根,它們之間沒有任何重複的地方,同一聚的根塵識各有其界限,更何況是不同聚的法之間更沒有重複的地方。比方說眼根不是耳根,眼根與耳根之間沒有重複的地方,眼識不是耳識、眼識不是耳根、眼識不是聲塵。如此不同聚的法互相比較,完全沒有重複的地方,所以六個識所蘊含的十八個法各各不同,彼此各有其界限,因此我們就把這樣的十八個法叫作十八界。所以,同樣的問題講到了這一邊,什麽是法呢?法就是十八界。大家可以再進一步地想一想,前麵我們都已經同意了,一切我們個人所經驗的世界,都是由自己的六個識的功能運作而成的,而這六個識的內涵就是十八界;所以可以這樣子說:我們的世界——我們的法就是十八界。

  了解了這一點之後,我們再更進一步地來探究:說有內法、有外法,這是什麽意思呢?比方說2013年3月15號英國的每日郵報報導了一則消息說,塞爾維亞有一位28歲在法庭工作的職員Danilovic這個女士,她患有一種天生的缺陷,所以從小她看到的世界就顛倒了180度,與常人所見的世界剛好是上下顛倒,所以小時候她為了適應學校老師的教學,她就把課本倒過來看,新聞圖片上麵這張照片,顯示的是Danilovic這個女士她正在看著報紙,隻不過她看的報紙是上下顛倒的,這是怎麽回事呢?讀過中學物理、中學生物的觀眾可以回想看看,我們的眼球好像是一塊凸透鏡,外界的影像最後會呈現在視網膜上,視網膜上的影像是顛倒的,但是傳到大腦以後,在大腦的視覺成像區,會把它轉正。而這一位塞爾維亞的女士就是腦子裏麵這個功能出了問題,所以她沒有辦法把影像反轉為正,因此她看到的世界與我們所見的世界是上下顛倒的,其實她所見的世界反而是忠實的反映了她視網膜中所成像的世界。因此我們簡單的這樣子說,比方說我們看到了一朵蓮花,這一朵蓮花所放出來的光,進入我們的眼睛,這個光就叫外色塵;最後這個光它會在我們的腦中成像,所以我們所看見的蓮花,已經不是原本的外色塵了,而是腦中的影像,在我們腦子裏麵這個蓮花就是內色塵;所以外色塵是色法,而內色塵則是心法。仔細想一想,其實我們從來沒有看見過外色塵,連一點點都沒有看過,因為我們所見的永遠是自己腦子裏麵的內色塵;同理,我們聽到的是內聲塵,我們聞到的是內香塵,乃至我們能思、能量所相關的法塵本身就是在內而不在外。
  同樣的道理在《辨法法性論》裏麵也講到。這一些內相分、外相分的道理可以這樣子說:眾生的世界裏麵,共同的部分是外所取的外相分,這個外相分可以說它是依止於能取之識,因為所取的外相分離開了能取的識,也就沒有意義了;眾生各個不同的則是在心中所顯現之內相分.

   我們透過五根——扶塵根,去攝取外麵的相分,然後呢成像在我們大腦的勝義根,這個是內相分;也就是說,其實我們一直都住在自己內相分的境界當中,從來沒有看到過外相分。內相分就叫作內法,外相分就叫作外法。眾生從無量世以來,一直就住在自己的內相分之中,從來沒有接觸過外相分,所以所有的眾生他所能依靠、能夠依賴、拿來運作動轉的,全部都是自己的內相分。

   在《辨法法性論》當中說:“共顯現之外所取,彼實同於能取識,外境離識即無義,以其具有共性故,不共了別所取境,應即他心所緣事。”講到這兒,可能有人會說:“我承認我們的大腦中所感知的內相分,的確那個不是外相分,我也認同每個眾生心中的內相分是各自有所不同的,因為不是同一個大腦嘛!但是畢竟它們是同一個外境,所以顯現在心中的內相分應該還是一樣的。總不可能說我們看一朵蓮花,我看的是蓮花,而他來看就變成玫瑰花吧!沒這種事吧!”好!比方說:我們一起來看一朵蓮花,我從我的角度、你從你的方位來看,我們所見的蓮花就會有所不同;即使是我們位於相同的方位來看,還是有所不同,因為我有近視眼、你有老花眼,沒有兩個人的視力會完全相同。

  所以呢,學過中學生物的觀眾都知道,所見、所聞與我們的感覺,它都是相對的法,不是絕對的法。例如,將我們的右手放在熱水中、左手放在冷水中,30秒以後再一起放入普通水中,結果右手會覺得冷而左手會覺得熱,明明是放在同一盆水中啊!兩隻手的感覺卻是完全不同。這就代表了我們五根的覺受,它是一個相對的法,它是比較前時跟後時前後之間有什麽改變的差異,而不是一個測量絕對正確的值。又譬如說前兩年吧!有一次中國大陸冬天大雪,從北方到南方廣州全部都在下雪。那一次我到西安去賞雪,幾天以後回到台灣,從桃園機場走出來的第一個感覺是:台灣不冷嘛!但是親戚來接機卻說:“哎喲!你這幾天不在台灣,你不曉得啊!台灣這幾天真是冷死了啊!我們躲在被窩裏都不敢出來。”同一個外境,為什麽兩個人的感觸是完全不同的?後來我想了一下:因為在西安的時候,每天習慣從溫暖的旅館走到街上,瞬間溫度就從二十幾度降到零下十度,所以我的皮膚已經適應了那種極度溫度的這種差異的感覺,認為那個叫作冷。回到台灣以後呢?從機場走到外麵溫差變小了,所以相對而言就覺得這個也不怎麽冷嘛!反而很舒服。那就要請問各位囉:“同樣的一個外境,我覺得很好、不冷,但是另外一個人卻覺得很冷,到底誰的感覺比較正確?大家覺得呢?”都正確!也都錯誤!因為不同的眾生,對於同一個境界的覺受是不同的。這是因為我們五根的覺受,本來它就是一個相對之法,而不是絕對的法。

  又譬如同一個境界,人的眼睛所見與其它眾生的眼睛所見也完全不同。譬如說,我們看到的世界和一隻馬來看這個世界,就會有所不同;像馬——馬是看不到自己正前方的影像的,因為馬牠看不見在牠兩眼中間所投射出去的這塊區域,馬的眼睛位於頭部的兩側,所以對於左右牠有寬廣的視野,可是卻看不見自己兩眼中間的正前方位置;這也就是為什麽馬在走路的時候,常常會低著頭、 側著頭看旁邊的原因。那如果是小鳥呢?小鳥的眼睛至少可以看到5種光譜的地帶,與我們人類是完全不同的。像我們常看見的鴿子,鴿子牠的眼睛可以分辨出數百萬種不同的色彩,遠勝過人類,所以牠們被認為是地球上最擅長分辨色彩的一種動物。又譬如說貓和狗,牠們的視力其實不是很好,但是牠們卻有夜視能力。貓和狗的夜間視力比人類強很多,所以在半夜當中、夜半當中、昏暗當中,牠們一樣可以正常地行走運動;並且牠們所看到的光譜,也和人類不同。例如民間一般都相信,家裏的小狗其實是可以看得見剛剛過世的親人的,所以有的時候,我們和小狗同樣地看家裏的一個角落,我們看到的就隻是椅子、茶幾,但是小狗卻會對著這個椅子、茶幾狂叫。我們還會說這個狗怎麽回事?竟然對著一個空椅子在那邊叫!也許牠是看到不一樣的東西了。

  更何況前麵我們有說到五俱意識,五識現起的時候意識必定相伴隨,所以同一個境界,當我們察覺到的時候,就已經是五識和意識共同和合運作了。每一個人心境不同,意識的判斷、思量當然也就不同,所察覺到同一個境界的同時,這個察覺必然是加上了意識,而且是以意識為主的察覺,不同的人各自的察覺將會是天差地別。舉例:譬如說許多內地的朋友來到台灣遊玩,都說台灣好地方、好山好水、人情味濃厚,真是個不錯的地方。可是在三百年前,當鄭成功從內地來到台灣之時,他看到了台灣的風景,他的評語則是:花不香、鳥不語。我們現在可以了解,那是因為當時鄭成功跟清朝之間的戰爭失利,所以隻好轉來台灣偏居,他心情的鬱悶、沮喪可以了解,所以當時的他見到什麽東西都是不好的、都是灰暗的,因為人生無趣。而現在來到台灣旅遊的朋友則是心中懷著期待、歡喜,雖然是看同樣的景色,就覺得什麽都好看、什麽都美麗。也就是說我們當下所察覺的境界,它已經加入了意識的思量、判斷。這樣講起來,那就更是每一個人的內相分,其實是各各相異,甚至是天差地別的。

  又譬如說我們去看畫展、去看電影表演,偶而遇到了跟我們有相同見解的人,我們就會說:“唉呀!君子所見略同啊!”然後彼此惺惺相惜、感歎知音難覓!因為,雖然我們看的是同一個畫展、同一個境界,但是要找到跟自己見解類似的朋友是非常難的。所以各位說看看:每一個人的內相分到底是相同還是不同呢?不但是不同,而且是非常的不同。這一點在現代的心理學上也多所探討,例如心理學上很有名的“羅夏克墨漬實驗”,我們來看這一張圖片,請問各位:“各位請告訴我,你在這一張圖中看到了什麽?或者說這一張圖裏麵有什麽?各位也可以問問看旁邊的人,他們覺得是什麽?”最後各位可能會覺得非常的訝異,明明是同樣一張的圖片,結果呢?讓10個人來看卻有九個答案,剩下的一個人他說他看不出來。也就是每一個人不但看到圖片所生出來的答案是不同的,而且如果請他繼續對這一張圖片來講述,那就會相差的更大。例如說有人看到這一張圖片,他說這是狐狸的臉;第二個人來看呢?他說他看到的是兩個正在跳舞的人;而且雙方都很堅持自己的答案。第一個人會說:“這是一張狐狸的臉沒有錯啦!如果你說它是一張豬的臉,我還可以理解,但是你現在說它是什麽什麽兩個人在跳舞,我怎麽都看不到兩個人?”而第二個人則會說:“這明明就是兩個人啊!你看,左邊一個人、右邊一個人,兩個人站在柱子上正在跳舞啊!怎麽會跟狐狸扯上關係呢?”

  好!各位覺得這兩個人哪一個說的才對?大家都學聰明了,都對!也都不對!令人驚奇的還不隻是如此,如果我們去問第一個人:“你覺得這是一個狐狸的臉,那我請問你:‘這個狐狸正在幹什麽?’”第一個人看著圖片,然後就會開始侃侃說出:“這隻小狐狸牠正在流血,牠正在悲傷地哭泣!”我們就繼續問:“那你覺得牠為什麽在哭泣呢?”“因為牠的媽媽不要牠了,把牠丟棄了,所以牠在哭。”就這樣子引導他,他就會講出一連串對於這一張圖片他心裏的感覺。於是心理學家就利用這種方式,去了解、去分析、去挖出這個說話的人他的心態、他的背景。同樣的一張圖片我們問第二個人:“你說圖裏有兩個人,這兩個人是誰啊?”第二個人他可能會說:“她像我姑媽。”“為什麽像你姑媽呢?”“因為你看她的鼻子尖尖的很像是我姑媽,以前我小的時候跟姑媽一起住,她常常會出去跳舞。每一次跳舞回來,有的時候會很高興,她就會買東西給我吃;有的時候跳舞回來不高興,她回來就打我,打得好痛喔!”同一張圖片給兩個人去看的結果卻是天南地北,而且兩個人所給的答案呢?這兩個答案表麵上是風馬牛不相幹,就好像兩個跳tone的答案。但我們可以想一想:明明他們兩個人是看著同一張圖片,為什麽出來的兩個答案會完全不同呢?原因何在?因為意識心加入了嘛!而且意識心才是潛伏在背後最重要的那一件事情。這兩個人對於同一張圖片,各自說出了看似簡單的答案,但是在這樣一個簡單答案它的背後,它其實反映出來的,不隻是他現前眼識去辨別這個形狀而已,也不隻是意識思量判斷而已,它的背後其實蘊含了整個經驗,是過去所經曆種種的經驗,無論是有形的法、無形的法的總和,因此各自會作出判斷,以及各自會解釋為什麽他會作這樣的判斷。這樣子講,各位同不同意呢?

  所以,同樣一個問題再問各位:“不同的人經曆了同一個境界,每一個人的內相分到底是相同還是不同?是小小的不同還是大大的不同呢?”可能你會說:“老師!那至少我們兩個人去看一朵蓮花,也許我們兩個人所見容有不同、心境會有不同,所聯想出來的事物也有所不同,但至少我們見到的都是一朵蓮花,不會變成玫瑰花啊!”答案其實不然!在佛經上,特別是在三轉法輪之時,佛陀為我們開示了甚深唯識的道理,其中有所謂“一心四見”,也就是同樣的一個水池,來了一個人,人看到這個水池就是淨水;天人來了,他看到這個水池變成琉璃;龍王來了,他看到的是他所居住的宮殿;惡鬼來了,這個水池就變成了血水膿池臭不堪言。同樣的一個湖泊,不同的眾生看了之後,卻由於各自的業報所感,所顯現出來的內相分卻是完完全全不同的。然後又各自在自己的內相分中去執著、去運作,在裏麵產生了喜、怒、哀、樂,各自的內相分已經是虛妄了,再從虛妄上麵繼續去虛妄地運作,所以最後就叫作“自己玩自己”,自己去玩自己所產生的內相分,這就是眾生輪回三界而沒有辦法出離的實際相貌啊!

   人於世間生活,有見聞覺知之心,有了了常知之心,有定中能知之心。。。。。。種種

不能遍舉之心,要皆不離知 覺 觀 照,凡此等心,皆名見分(見的功能),此見分即七轉識(眼耳鼻舌身意意根)。能知覺觀照,因此叫見分(見的功能)。

    見分七轉識之運作,不論定中定外,皆不離一切境相--六塵(色、聲、香、味、觸、法),此一切境相稱為相分 (認識之對象)。相分有二種:外相分及內相分。外相分既是眼所觸色塵,耳所觸聲塵, 鼻所觸香塵,身所觸觸塵。內相分則由如來藏配合外塵而現起。見分七轉 識不斷攀緣六塵境,然所緣六塵其實不是外境。眾生不知此理,追逐五欲諸法而輪回三界。

   眼見色時,譬如電視監視器之攝影鏡頭向外照,攝取色塵,傳達至警衛室之電視屏幕上顯現出來。電視之攝影鏡頭所見影像即是外相分,守衛室電視屏幕所現影像即是內相分。

    我們見色(看見外麵的東西)也是如此:眼睛所接受為外相分,在眼珠內之影像呈倒影,眼球接觸外色塵時,如來藏便生內相分之似色相。內相分現起時,因末那識(意根)觸內相分色塵而起了別之作意,眼識見分便隨內相分升起,辨別青黃赤白等色。同時現起意識,由意識分別長短方圓美醜姿態神韻等,即是法塵內相分。

     如同眼見色一樣,耳鼻舌身等四個識也是如此:例如身根受細滑觸塵,此為外相分。外相分之細滑觸現起時,如來藏同時感生內相分之細滑觸。內相分觸塵現起時,意根(末那識)觸此內相分,便警覺如來藏中之意識種子及身識種子,而使意識身識同時現起;由身識分別細滑觸,由意識分別細滑觸之類別 強弱 苦樂 曾經未經等法塵。

    然五根所受外五塵,實非見分七轉識所受五塵。見分七轉識所受五塵諸法,乃是如來藏經由五根所觸外五塵而感生,非從外來,是如來藏所變現。

   見分七轉識之所貪愛者,其實皆是自心如來藏所變現之內相分。而七轉識見分也是如來藏所顯現。因此眾生所貪求之一切法,其實都是自心具足之法,借外境而現,似有所得;其實皆無所得, 乃是以自己的見分,處於自己的內相分之中,而遊戲自己的內相分罷了。

    說得通俗一些:比如男人去玩女人,或者女人去玩午夜牛郎,其實都是假借外境,在自己玩自己而已,見聞覺知心何嚐接觸外境?何嚐從外境獲得一切法塵?皆是如來藏所生之見分,在玩自己如來藏所生之相分而已。



  因此 “共顯現之外所取,彼實同於能取識。”這一句話有更深的含義,不隻是眾生的內相分各有差異而不實在,外相分的本身也是虛妄不實的,並沒有什麽真實存在的外相分。有人會說:“不對啊!即使我們兩個人看的不一樣,但是至少我們看到的是同一個外相分啊!” “此中法相者,謂虛妄分別,現二及名言。實無而現故,以是為虛妄,彼一切無義,唯計故分別。”(《辨法法性論》)現在就更可以了解更深的含義了,不論是外相分還是內相分,它們都是虛妄分別出來的,並沒有一個實際的實質。外相分與內相分都是沒有真實意義的,因為它們都隻是眾生錯誤的計量而分別出來的。到了這裏,我們可以再用另一個角度來看,內相分虛妄無實有——這個叫作我空,然而外相分也是虛妄無實有——這是法空,到了這個地步“我、法俱空”,隻剩下我們虛妄的計著而己。因此說:“所取顯現既非有,能取顯現自非有,如是即能善成立,二取現而非為有。”(《辨法法性論》)既然我們所取的心是內相分,這不是真實而有,所以能取的心也就不是真實而有了,能夠證悟這個道理,就實證了:雖然能取與所取都好像是真實的顯現在生起,但是能取與所取都不是真實存在的實法。 “於彼非等引心中,所顯無非自辨別;於彼等引行相中,亦唯定境之影相。”(《辨法法性論》)也就是說,我們所計著覺察的法,都隻是自己去計著自己的內相分,不管是在現實的境界或者是我們以為的禪定的境界,都還是內相分。

  所以我們下個結論:從無始以來我們就不斷地在輪回的大海中來來去去,我們所感知到的一切法好像是真的,一個又一個法好像是平等平等、理所當然地這樣成立了、生起了、又異滅了。隻是我們從來都不曉得這個世界是如此的虛妄不真實,所以自無始以來等起而成立,此已善成立,二取全不成。

2.六六法--苦的根源

    眾生從無量世以來一直就住在自己的內相分世界當中,所以可以這樣子講:所有的眾生其實都各各住在自己的內相分之中。每一個人隨著身根,隨著環境等等的不同,所生起的內相分也都不同。也就是每一位眾生各自依著自己的業報,而現起了不同的內相分世界,也就是每一位眾生他的十八界是各各不同的。不管是外相分還是內相分,它們都是虛妄分別出來的,並沒有實際的實質而顯現出來;外相分與內相分,它們都隻是眾生錯誤的計量而分別出來的東西。我們從來都不知道這個世界是如此的虛妄不真實,如果懂得這個道理,不論是能取的心和所取的法,原來從來就不是真實的,隻是眾生自我虛妄計著罷了.

   接下來我們繼續說,那麽什麽是眾生虛妄的計著呢?也就是眾生到底在計著些什麽呢?為了計著這一些東西,眾生不斷地去造作善業惡業,所以不斷地就累積了新的業種,於是舊的業種不斷地遇緣而顯現,最後這一位眾生就隻好一直住在輪回之中;這樣的輪回好像大海的波浪一樣,一波又一波的打過來,眾生隻能漂泊在大海的風浪之中載浮載沉不斷地掙紮,不斷地劃動雙手雙腳隻是希望自己不要被淹死;但即使好不容易浮在海麵上,仍然隻能隨波逐流,隨著海浪向前向後,浪濤要我們向前,我們沒有能力向後,海浪要我們向後,我們也隻能跟著向後,這就是輪回與眾生的實況。各位可以想一想,體會一下:在海浪中漂浮的眾生,對他來說什麽事情是最重要的?是財產嗎?還是名聲呢?都不是!而是要活下去。對於快要淹死的眾生來說,活下去是唯一的企求,也就是要躲避四周海浪的侵襲,使自己的身體不要斷氣,這是他唯一重視的事情。所以對他來說,自己的身體是真實的,大海的海浪是真實的,我的身體叫作“我”,而四周的海浪呢?叫作“我所”,對這位眾生而言,這樣的我與我所就是他生命的全部。前麵我們已經解釋了內相分虛妄非實,外相分也是虛妄非實,它們都是相對之法,而非絕對的量;也就是說:雖然這個世界好像很大,但是對於漂泊在輪回大海的眾生而言,他所能察覺到的,所能接觸到的世界才是他真實的世界,那一些他所不能接觸、無法體會、想都沒有想到的外相分事物,其實是與這一位眾生無關的。也就是說五蘊世界看似廣大,但與自己有關的、被自己所能攝取攝受的,就叫作五取蘊;那就是這個眾生他所有一切的法,也就是法之界,這個部分講得更加的深細,會有哪些內容呢?也就是:眾生會把哪些東西當作是實有的法,眾生可以拿來使用、拿來運用,不知不覺中就當作是自己理所當然所能依靠的功能呢?那就是自己的內相分。眾生將自己的內法世界當作是真實有,所以用自己的能取,去取自己的所取;將能取的功能,所取的法當作是實有的,當作是自己可以依靠它的運作,當作是自己的身體。

  如果我們去問一個幼兒園的小朋友:小朋友!什麽是你的身體?你的身體在哪兒?小孩子會很高興的指給我們看: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眼睛、這是我的耳朵、這是我的手。如果我們問他你的身體有什麽用啊!他會說:我的眼睛可以看東西,我的耳朵可以聽聲音,我的手可以伸出去拿東西。我們再問他:那如果你沒有身體了會變成什麽樣啊!他可能會楞住,然後說:嗯~那就什麽都做不了啦!也就是說:小朋友把這個身體當作是我。

  如果我們去問一個中學生:你的身體在哪裏啊!你的心又在哪裏啊!你的身體與你的心是一樣還是不一樣呢?中學生會說:我的身體就在你麵前啊!我的心是看不到的,我的身體和我的心當然是不同的。所以中學生寫情書給女朋友的時候會說:即使我的身體離開了你,我的心卻會永遠永遠的和你在一起。也就是說:中學生他知道了:原來這個身體隻是一個工具,一個被心所使用的工具。所以我記得有一部電影叫“女人香”,主角艾爾帕西諾他說過:我的學生們!他們在戰場上受了重傷,他們的血液流到了地上,他們的身體扭曲殘障了,但是這一切都無損於他們有一顆純淨無瑕的心靈。所以即使是一般的世間人都知道,人之所以能夠活著為人,就是用我的心去操控我的身體,也就是用我去操控我所,沒有了我也就沒有我所;反過來說,沒有我所也就無法顯示出我的存在。

 “有身”最苦,有身是苦的根源。那什麽是有身?我們的身體是什麽呢?也就是我們到底有哪些身呢?各位都已經知道,我們有身不是單單指我們的肉體,而是指我們的心加上我們的身體,有了心、有了身體我們就一定會去造作種種的善業、惡業與無記業,於是輪回的大海就永遠不會止息。我們未來就還得跟現在一樣,繼續在輪回之中漂泊而找不到彼岸。那說的有身是指我們有哪些身呢?所謂的身是指功能性,也就是可以讓我們依靠、可以讓我們依止、可以讓我們運用的那一些功能,我們利用這一些功能維持了我的存在與運作,所以我們就一直住在這一些功能性當中,把這一些功能當作是我的身。

  我們說到我們的世界是六識所成境界。就先拿眼睛來說好了,如果要讓我們看得見必須要有眼根、色塵以及眼識。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我們能夠看得見首先要有存在於眼識,眼識是我們能夠依靠的功能,所以叫作眼識身。可是光有眼識不夠啊!眼識還要能夠觸色塵,根、塵、識要三者相觸,所以除了有眼識身之外,還要有眼觸身,如果沒有觸光有眼識也是看不見的;有了眼觸之後,接下來我們有沒有接受這樣的一個情況呢?有沒有去領納這個情況呢?這個就叫作眼受身;如果我們有接受了,那麽接下來於境取像,到底這樣的一個眼睛看到的東西有沒有成像呢?這個就叫作眼想身;有成像之後針對這一件事情,針對這個境界我們去領納,我們去在這件事情上麵生起了意識,生起了眼本身的思,所以就叫眼思身;最後針對這樣的情況,到底是對眼識而言,這是一個喜歡、不喜歡還是無所謂的境界呢?那就形成了眼愛身。也就是說當我們看得見一個東西的時候,他會曆經了眼識身、眼觸身、眼受身、眼想身、眼思身以及眼愛身,這六個身都完成了、都具足了,我們才能夠清楚的看到這個東西。同理,為了要讓我們聽得見,於是中間會有耳識身、耳觸身、耳受身、耳想身、耳思身、耳愛身。同理,六個識一直到最後會有意識身、意觸身、意受身、意想身、意思身以及意愛身;也就是每一個識祂會曆經了識、觸、受、想、思、愛這樣的六個階段,才能完成這一個識的了別。那我們有六個識每個識各有六個身,所以總共就是六六,把這樣的東西叫作六六身或者叫作六六法。這樣的六六身它其實都落在覺與觀的境界裏麵;一般的人心中所知、所覺、所顯現出來的全部都是這樣,都落在這樣的六六身裏麵;而任何一個識祂都一定會跟意識相應,都是意識相應的境界;意識心的本身又是眾緣和合而有,祂是意法為緣而生,意根觸法塵生意識,內法與外法的道理,我們也講得很清楚了,然後從六外入轉成六內入,然後六識身、六觸身、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最後六愛身。“何等為六內入處?謂眼入處、耳入處、鼻入處乃至意入處。何等為六外入處?謂色入處、聲入處乃至法入處。”然後就這樣子,六六身一樣一樣的出生,也就是眼觸生愛、耳觸生愛、鼻觸生愛到意觸生愛。可是到底這樣的六六身當中,哪一個是真實的我呢?若有說言,如果有人說眼是我,不對!因為眼本身是生滅,如果說眼是我的話,那這個所謂的我就會變成有時候出生,有時候消失了;同理,耳觸、鼻觸一直到意觸那都不是真實的我。就要曉得這樣子如實的了知,我們的六六身所作,乃至於意識的所作,乃至於這一些全部都是虛假的,於是就能夠曉得到底寂滅是什麽?如果能夠如實知見,未來就一定能夠證得初果須陀洹果,就把這樣子的經典叫作六六法經。也就是說:從以上所講六六身沒有一個身是真實的我。

   苦的根源在於有身最苦,有身是苦的根源。有身把它分得詳細一點,就是指我們的六六身——又叫作六六法。眾生就是生活在自己的六六身當中,有意識的、無意識的去執著其中,當作是自己理所當然可以拿來運作、運用的身體。這樣的六六身它包括了從眼睛開始,由眼外入變成了眼內入,然後會有眼識身、眼觸身、眼受身、眼想身、眼思身、眼愛身。光是在眼這件事情上麵就有六個身;同理,耳、鼻、舌、身乃至於意也是如此,有意識身、意觸身、意受身、意想身、意思身到意愛身。也就是所謂的法,它從外入之法——外色處、外聲處、外香處,一直到六內之法——也就是內色處、內聲處、內香處乃至於內意處(意本身隻有內),這樣的從外法轉為內法,然後借著六六身的運作,就現起了我們的世界。
  

    或者這樣講:所謂我們的世界,從來也就沒有離開過這樣的六六身.如果能夠如實觀行這六六法,能夠如實知見眼所作──到底我們能夠看得見的這個眼的部分,它裏麵是怎麽回事,這個叫作如實知見眼所作、耳所作乃至於意所作,其實都是自己虛妄的計著,那這樣的眾生就能夠正向於涅槃,證得須陀洹初果。我們前麵也講過了,如果經過這樣的修習,未得須陀洹,要得須陀洹。也就是即使現在還沒有證得須陀洹,未來也必定能夠證得初果須陀洹。經過前麵六六身法的解說之後,我們就可以更具足的了知。也就是說透過了這樣子層層的增上,配合了我們的定力、福德等等,修行人他就有可能在六六法上麵的用功,而斷除了身見、斷除了三縛結,真正離開了凡夫地而進入了四雙八輩。當然我們這邊還是要特別強調一下,許多人看了書籍,以為說看懂了裏麵的道理,就說自己斷我見了,就說自己開悟了、見性了乃至於入地了等等,這一些都是很嚴重的誤解,而且很容易就會成就了不通懺悔的大妄語罪。因為說:未證言證的大妄語,這是成就了地獄的業種的。斷結證果不是說我們好像懂了經上的意思,就說自己證果了。因為證果需要福德因緣具足的觀行,曆經過一次又一次,從創觀、重觀到數數觀行,中間他會經曆了許多佛菩薩加持的境界,然後改變了自己的習氣,才能夠說有那個實質證果。

  所以真實果位的證得,它是結使的斷除,所以會伴隨著許多種種的狀況、心境的改變。這一些都隻有過來人──曾經走過來的人,才有能力為別人作勘驗,而且這個部分不足以為外人道。但是我們也可以作簡單的判斷,比方說須陀洹初果人,他會經過六法觀察,生起六法觀察忍,並且繼續生起六法增上觀察忍,最後達到了諸法如實正智觀察。這是 這樣子才能夠說這一個人三結已盡、已知。佛在經典裏麵其實講得非常的清楚,諸法觀察不但要能夠生起智慧,而且還要生起諸法觀察忍;如果隻是有觀察而沒有忍,也就是習氣沒有改變,這是不能夠說他斷結,更不能說為證果了。
  又譬如說:如果有一位自稱證得初果的人,結果他的想法、他的作為,根本都沒有離開三種結使,代表他根本沒有六法觀察忍,他並沒有因為觀行而生起法忍,沒有法智忍,那也就不會有法智,這個人就很可能成就了大妄語業而不自知。又好像是七住菩薩,可以證得如來藏的現觀,但是如果一位菩薩號稱自己是證悟的人,可是對於六住、五住乃至於二住、初住他都無知無證,那麽這一個人他就不可能是七住菩薩,甚至他連信位都尚未滿足。最常見的就是明明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見見具足,卻說自己已經證悟了大乘如來藏,那我們就可以曉得,這位菩薩他是未證言證,因為他並沒有那個實質。前麵的階位尚未滿足,後麵的階位就不必再談了,充其量他也隻是一隻鸚鵡罷了。所以我們可以使用這個方法,來檢驗那一些自稱自己已經證悟的菩薩,就是去看看他:那你前麵的六住位滿足了嗎?五住位滿足了嗎?乃至於初住位滿足了嗎?

  經中說到證得初果的人,他永遠不再入三惡道,修行人一旦入了三惡道,就很難再有學佛的機會了。所以過去我們受三歸依、持五戒的時候,師父都會交代:受了三歸、持了五戒,從此之後就具有能夠繼續再具備人身的資格,就不會入三惡道,就意謂著我們未來繼續有學佛的機會。

   隻要是凡夫眾生,他就一定會執取他自己的六六法;會執取十八界當中的任何一個法,當作是自己的身體依靠,所以一切的苦樂就從這邊開始了。因此說:“有身是苦的根源”,眾生認為自己實有身體,一切的功能是常住不壞的,就把這樣的一個功能當作是我們的身體,有了這樣的見解就叫作身見-實有身體的見解,又叫作薩迦耶見,薩迦耶意思就是指聚集。眾生貪著五欲,把六六法、把十八界當中的某一法,也就是五陰當中的某一法,當作是自己的身體。我們來看看《成唯識論》裏麵對於身見、薩迦耶見是怎麽樣敘述的。在《成唯識論》裏麵說到:“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執我、我所,一切見趣所依為業。”意思是說:薩迦耶見又叫作身見,就是執取五取蘊當作是我、我所。有了我就有我所,身見是一切惡見的依靠,一切的惡見都源自於先有身見而產生的。比方說:我們如果以這個能知能了的意識心當作是我,所以有了我之後,就會出生種種的我所——我的財產、我的名聲、我的身體。有了我與我所,就會衍生出各種各樣的想法、見解、作為。因此所有的惡見,都是以身見為源頭而出生的。不論我們修習的是哪一種法門,開悟證果的內容都是一樣的;二乘人就是斷除這個身見,而成為初果須陀洹果;大乘菩薩在六住位,如同二乘人一般斷除身見,到了七住位證得如來藏,他不但成為二乘的初果,同時也成為大乘的初果;也就是大乘的初果人,他函蓋了二乘的初果。換個角度來看,今天即使我們修到了四禪、修到了非想非非想天,仍然隻是凡夫一位,不能離開輪回。就表麵上我們是被這個五欲之繩給綁住了,實際上真正的根源是在於我們認為有身;唯有我們斷除了身見,才能夠斷除一切惡見的源頭,解脫就從這一邊開始了,所以初果的人才能叫作預入聖流。

Shixiang摘編自in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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