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平均年收入大概為$45000,折算成時薪大概在$20/hour,這是按每周工作40小時,一年52周,再加上CPPEI及其它overhead。
有些人就認為隨便找個工作都應該時薪$20以上。把平均工資當成最低工資,把最低工資當成社會福利,什麽也不幹才該拿$11.25,隨便幹點啥都應該在$11.25上往上疊加。
咱們來做一個小學三年級的算術題:如果有兩個人的工資收入平均數為$45000,其中一個人收入為$50,000,那麽另一個人的收入應該是多少?
第二道題:如果兩個人中一個人的年收入為十萬,那麽另一個人的年收入是多少?
我們肉聯高收入俱樂部的精英們一般會給出這個答案:我年收入20萬,其他人怎麽也有個十七八萬吧。不能比我高,不然我沒麵子,也不可能太低,他們認為這個社會是個“何不食肉糜”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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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情況呢?如果我的計算有誤,請糾正:
第一道題,一個人五萬,那麽另一個人隻能是4萬,這樣平均起來才是四萬五。
第二道題,一個人十萬,那麽另一個人不可能是倒貼一萬,那麽就不可能是兩個人平均才能得到四萬五的均值。
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作一般不會走Payroll,因此現金工一般不會進入政府不管哪個部門的統計。所以按最低工資標準來計算,$11.25的時薪等於$23,400一年,加上CPPEI等其他項目我們為了方便計算按$25,000計算,這樣這個社會上有一個人收入在$65,000以上就有一個以上的人在拿最低工資。
以此類推:
- 如果有一個人拿$85,000,就要有倆個拿最低工資的人來平均。
- 如果有一個人拿$105,000,就有另外三個人在拿最低工資。
- 如果有一個人在拿$125,000,就說明你看不見的人群裏有四個人在拿最低工資。
- 肉聯人士最低工資二十萬,說明每一個在肉聯裏晃的人背後有將近9個人在拿最低工資。
(多倫多華人在五十到六十萬人之間,如果每一個華人最低收入在20萬以上的話,那麽多倫多所有其他各色人等都隻能拿最低工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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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不管這些精英人士怎麽想,按加拿大的統計數字,年收入在十五萬以上的人群隻占5%,按中位數20萬計,則至少有45%人在拿最低工資。
換一種算法來看,第三道題:如果20個人的平均工資是$45,000,其中一個人工資是20萬,那麽其它19個人平均拿多少?理論數字是$36,842。簡單一點,也就是說,這個社會上有5%的人在拿15萬以上的年薪,而其它95%的人的平均收入隻有三萬七不到。
假如我們再“普通”一點來計算的話,按二八定律,20%的人收入在十萬以上,則80%的人平均年收入為$31,250,時薪$15不到。
除非是這個社會上沒有人收入超過四萬五,那麽才有可能每個人都在拿四萬五,這是一個再簡單不過的道理。
而拋開高收入人群之外,80%的人拿到三萬出頭就已經是平均水平了。
難道不是嗎?
後麵我們再彈彈哪些人在拿十萬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