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不僅可以用來犯法,更可以利用法律來合理合法地賺昧心錢。
同樣是白人兄弟的傑作,好像活學活用法律的基本都是白人。這是我接手一個破樓以後他自己跟我吹噓的,他曾經告過他自己住的Condo Corporation幾次,每次都能賺個幾千塊,總共賺了三萬來大洋。他有一個破車趴在地下車庫,就我看來是該扔的貨,但對他來說是古董,不能說三代祖傳吧,至少對他是個寶。曾經有一次地下車庫要修東西,當時的管理公司給他發了幾次通知,他都置之不理,然後管理公司就指示Contractor把這個破車的車窗砸了,把車挪開,修完了又給放回去,車窗沒有修。他就借機把大樓給告了。從法律角度來說,在有合理的通知情況下,管理公司有權處置這種有礙工作的東西,但不是這種方式,就當時來說,可以叫個拖車過來拖來拖去,而不是把車窗砸了,而且舊的管理公司如果覺得有理的話,可以在法庭上defence,但結果卻是賠了幾千塊錢了事。車主車窗玻璃仍然沒修,車裏麵堆著亂七八糟的東西,上麵也都是灰,非常有礙瞻觀。
另一種賺錢方式很多人都知道。法律規定住戶有權要求查閱Condo的文件,不涉及隱私可以公開的文件。這對Board和管理公司來說,屬於挑戰領導權威的舉動,所以Board和管理公司都會想方設法阻撓,比如法律又規定了管理公司可以酌情收取一定的複印費用和人工費用,但多少算合理?法律不會就這些細節問題進行定義。
於是很多人提出要求以後,過了幾個月沒有得到管理公司的答複,住戶就可以提交法庭,要求賠償$500,五百元對於華人來說很多時候不屑一顧,但對很多當地人來說,基本上一個月的大麻有著落了。
這個大樓的Board也經常用法律手段來阻止其他住戶“找事”,很多人都做過Board,所以派係非常多,最常用的手段就是律師信,找個借口說住戶幹擾正常管理,就發封信警告一下。這樣的信基本上幾百到一千塊錢,很經濟實惠。有一個Board還借機跟另一個前Board成員打了一架。怎麽口角的不得而知,錄像裏顯示那個人先揮拳,這個Board閃了一下然後立即反擊,互相打了幾拳,然後被周圍的人拉開。這個Board就指示我們的管理員報警。我跟雙方都談了幾次以後把這件事給壓下了。
法律在很多人手裏就是個充氣娃娃,可以用來Happy的工具。
上麵的都是小Case了,幾千幾萬塊錢而已。幾十萬上百萬的交易,也都在法律的外衣下進行。很多人都以為西方是淨土,不願去相信地球上沒有幹淨的地方。而真相的存在往往就是為了破滅你的幻想。
九十年代中剛到Montreal的時候,就在Montreal Gazette上看到很長的一篇報道,City掃雪外包,公開招標,很多Contractor準備好了設備人員之後,十幾年也競不到一次,而每年都是那幾家,基本上都是和市府有著拐彎抹角的關係的人拿到合同。當年海灣戰爭,之後伊拉克戰爭,戰後重建以及油田的分屬,都是副總統國務卿之類自己家的公司中標。沒有得到利益的集團曾試圖彈劾,最終也都不了了之。加拿大輪胎店曾經做一個項目的招標,有一個Contractor先後報價七十萬,受到暗示後提到一百萬,一百五十萬,二百萬,最後都沒有得到。結束之後才發現是一家報了五百萬的Contractor中標。
Condo大一點的項目,比如十多萬幾十萬上百萬的項目,正規程序是找一家Engineering Firm來做Spec,然後把Spec發給夠資質的Contractor,這幾家公司把報價密封發過來,然後在Board Meeting上一塊開封來查看。製度夠嚴密步驟夠周到了吧?但你能相信50萬的項目找來的5個報價相差不到兩萬塊嗎?而實際上同樣的項目30萬就可以做下來?
曾經有一個400多戶的Townhouse屋頂要全部更換,經過這一係列裝模作樣的運作之後最終定下來的合同平均每戶$5500,而最終去做的Contractor,拿到手裏隻有平均每戶$1500。1.6M,就這樣合理合法的被不知道什麽人揣進自己的腰包。
Condo世界裏的齷齪,不過是大世界在小社會裏的一個縮影。
再好的製度,也需要人來執行。而人的貪婪和滿世界的精彩,就不是完全靠製度能解決的誘惑。
所幸的是,從陽光一麵來說,並不是所有人都這麽貪婪,大多數不論是西方還是東方人,都有滿足的時候,很多人都還在出於良心在做事。或者你理解為很多人還是膽小也好,所以不是每個人每天都在被Ra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