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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罰單這兩個字似乎更多地與交通違規,例如開車、泊車聯係在一起,然而我們卻真真切切因為爬山走進關閉的路徑(closed trail)收到一張罰單。上周末,我們爬山又碰見了那個曾給我們開過罰單的巡警(ranger)。或許他已經不記得我們了,還饒有興趣地指著那個樹叢中興奮地告訴我們,他今天看到兩隻bobcat出沒與此。再次遇見他,讓我們想起去年七月發生的一件事,至今記憶猶新。
那是七月下旬。那天,跟往常的周六一樣,我們6:30集合出發,走在熟悉的山路上。我們中有人提議走一條新的分叉路。分叉路口,插著一個牌子,牌子上寫著“closed trail", 不注意不知道是條關閉的路, 因為沒有任何其它橫杠之類攔著,而且我們也見過騎車的從這個出口出來。更何況,一個星期前,我們一個小分隊就暢通無阻地穿越過,見到正常的指示牌,遇見過成群的“飛車隊”在飛簷走壁似地上下穿行於狹小的石頭土路間。不料再次走時就沒那麽幸運了。
進入新叉路後,大家一邊欣賞著兩邊的懸崖峭壁,高大的橡樹,玲瓏的木橋,一邊談笑風生。走了一大半路後,迎麵走來大約十來人的隊伍,胸前掛著一個牌子。在得知我們沒有注冊登記、沒有向導後,告誡我們不能再前行,必須馬上折回,因為走這條路必須上網登記後,貼著像他們胸前的sticker後才能走。我們大家停了下來,嘰嘰喳喳地討論著。因為其中幾位家裏有事,不能久留,折回去路太長,時間太久,故大家還是覺得往前走,心想翻過這座山就到了,誰也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剩下的路是比較陡的山路。那日,正逢我體力不支,爬坡時特別力不從心,就讓同伴先行,老公和我拉在後麵。我走走停停,休息時掏出手機看看微信。突然,組裏一連串的微信。原來,被人告發,同伴在出口處被巡警堵住,要開罰單,並告訴我倆馬上停止前進,等巡警離開了再走。 我倆就隻好找了個陰涼處休息。那時快中午了,山路上空無一人,寂靜的山穀,隻有頭頂猛烈的陽光和草叢中蟲兒的鳴叫聲陪伴我們左右。過了二三十分鍾,我讓已經拿來罰單的同伴先回家了,不用管我們了。我倆一邊忐忑不安地坐在陰涼草叢中,一邊在猶豫是向前走還是原地不動。就在我們徘徊不前時,路的盡頭出現了一個人影,往我們的方向走來。人影越來越近,越來越清楚。原來,敬業的巡警看守株待不到最後兩隻兔子,親自來迎接我們這兩個漏網分子。好在隊員事先通告,我倆認錯態度好,罰單沒有另外開,就一張集體違規的罰單。就這樣,那日本來興致很高的爬山活動,大家掃興而歸。
一個月後,罰單如期而至,$280刀。被罰的同時,我們又被教育了一次,上了一堂課。我們暫不討論這項條例和罰單的合理性。在美國這個法律多如牛毛的國度,知法,做一個守法公民,養成良好習慣,其實是保護自我,讓自己免去不必要煩惱的先決條件之一。否則罰你沒商量,實實在在讓你吃不了兜著走。任何僥幸心理要不得,最後吃虧的還是我們自己。
是指280刀集體負擔?罰單上寫明人數?
要想得到遵重, 臉皮要學得薄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