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去年四月結束歐洲旅行,從慕尼黑機場返回美國,原定上午9:30飛往休斯頓的飛機因機械故障取消,被安排另一架下午4點多起飛,飛往舊金山的航班(見博文:《2017中東歐五國遊 - 行程介紹》 )。
原本一切順利愉快的旅程,最後出現了意外插曲。早上7點準時到達機場,出租車司機把我們放錯了地方,害的我們轉了好一會才找到候機的地方,好在時間充足。
9:30am左右,得到航班推遲的通知。到了差不多11:30am,廣播告知航班取消,請大家前往服務台辦理改簽其它航班,大家一窩蜂地跑向服務台,我們第一次經曆這樣的事,反應比較遲鈍,到達服務台時,已經有幾十個人在那裏排隊。這也是個經驗,早到的人應該有更多或更好的選擇。
排隊等了2個多小時,到中午1:30左右,終於辦理好下午4:10去舊金山的飛機。從早上9:30 到下午4:10總共延誤時間近七個小時。
航班延誤以前碰到過幾次,但這麽久的延誤並取消航班還是第一次碰上。航空公司給每人發了10歐的機場餐廳代金券,記得買了披薩和飲料當午餐,10歐不夠一頓簡單的午餐。
原本這件事已經過去了,沒想到去年八月,收到當初訂票的旅行公司發來的電郵說:“根據歐盟乘客法,你可能有資格獲得每人高達459.18美元的延誤賠償” (You may be eligible for up to $459.18 per person for the delay under EU passenger law)。郵件還說,該旅行公司和其合作者可以幫助我們申請索賠,並提供了一個鏈接。郵件裏還有具體航班和延誤的信息。
看到這個郵件,第一個反應是 Fraud,但轉念一想也許是真的,加上好奇心驅使,給這家旅行公司打了個電話,告知不是欺詐,是真的。好吧,那就試試,當時並沒有抱很大希望。
點開鏈接,是郵件裏提到的第三方公司,要求你開設一個賬戶,填寫必要的信息,並同意其中的條款,大意是委托他們代理你向航空公司索賠,索賠成功後,從索賠款裏扣除25%的傭金。
一切看起來合情合理,逐按照要求填寫了相關信息。
期間這家索賠代理公司來過2次郵件,要求補交證據材料。總的感覺他們的工作還是蠻認真積極的,還幾次發郵件通知索賠的進展情況。
長話短說,本月初收到索賠公司的郵件,告知索賠已經成功,下麵是郵件截圖:
猶豫片刻,點了綠色鏈接,呈現在眼前的是:
Flight Compensation(航班補償)$ 1441.49
Service Fee(服務費)$ 511.17
Your Compensation(你的補償)$ 930.32
接下來是選擇匯款方式,有三種選擇:1)通過Pay-Pal,手續費 $20,需兩星期;2) 銀行轉賬,免費,五天;3) 寄支票,手續費 $63,需兩個月。
看上去是不是很像 Fraud?從去年八月授權索賠開始到現在已經九個月過去了,本來就半信半疑,沒有抱太大希望,采取的是“死馬當做活馬醫”的態度。突然間告知錢要到手了,多少有點驚嚇,不由得讓我再次想到“欺詐”二字。。。
很顯然,寄支票最安全,但費用較高且時間長。其次是Pay-Pal,以前開過一個賬號,很久沒用了。銀行轉賬最方便快捷,而且免費,但你要將自己的賬號告訴對方,存在一定風險。為此專門到銀行進行了谘詢,被告知,如果對方是一個真實存在的公司,風險並不大。
還是不放心,花了些時間上網搜索有關航班延誤索賠的議題,最後發現自己擔憂過度,讓我放下心來的是華盛頓郵報2017年的一篇文章,詳細報道了航班延誤索賠的事情,文中還提到我們委托的那家索賠公司的名字。
不再猶豫,決定“鋌而走險”,用銀行轉賬方式收款。把賬號填寫完,點擊“發送”,隻過了三天,上述補償款果然到賬,驚嚇變成了驚喜。
據我所知,這種索賠目前隻對在歐盟運營的航班有效,索賠的依據是2004年通過的 《歐盟261號法規》(EU 261)。該條例確立了在乘客被拒絕登機、航班取消或航班延誤嚴重時向乘客提供賠償和援助的共同規則。
有關“歐盟261號法規”(EU 261)的信息請參考鏈接: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ELEX:32004R0261:en:HTML
當然你不一定要委托第三方來幫助你索賠,完全可以自己來做,如果你不怕麻煩的話。例如英國航空公司 (British Airways) 網站上有一份詳細的步驟說明和一份在線索賠表格。
英國航空公司 (British Airways) 索賠信息鏈接如下:
https://www.britishairways.com/en-us/information/delayed-or-cancelled-flights/compensation
據估計,僅在英國,航空公司每年支付 《歐盟261》索賠的金額就超過2.09億美元。有航空公司為了彌補損失,在機票中增加費用,以支付與歐盟261索賠相關的費用。
這項法規有幾個漏洞。例如,它沒有為及時支付索賠作出明確規定。因此,一些航空公司會拖拖拉拉或設置行政障礙,以阻止消費者提出成功的索賠。
有業內人士說:“航空公司會設法讓人們難以獲得應有的賠償。尤其對不懂該法律或不了解自己權利的人,航空公司很容易得手”。
專業索賠公司會使用一個全球航班中斷數據庫來驗證索賠,然後以電子方式提交索賠,使這一過程盡可能順利和快速。索賠收取的傭金不等,一般在25%左右,會自動從客戶收到的賠款中扣除,將餘額直接轉寄給客戶。
這個過程可能很快,但有時也會變得複雜。當索賠提出後,航空公司可能會試圖直接聯係你,或向你提供一張機票代金券或飛行裏數等,但不會是法律規定的現金。
我們委托的這家公司聲稱,自2013開始運營以來,已經幫助全球130萬人向航空公司索賠,處理了金額超過8500萬美元的賠償。
有人認為,根本沒有必要用第三方公司來提出你的索賠,程序簡單明了,經過一係列的索賠法庭訴訟後,航空公司現在幾乎沒有什麽有效的抵製手段了。
華盛頓郵報說:尋求賠償的特點往往是 “行政程序無限,等待時間冗長,客戶服務差勁”。真正的問題是,很少有人知道他們應該得到相應的補償待遇。
“近90%的乘客完全不知道他們到底有權得到什麽,由於法律的運作方式,航空公司沒有義務主動告知乘客的權利;要求賠償是索賠人的責任。”
美國也有類似的情況,有關乘客賠償的規定不多,而且比較模糊。歐洲的幾家索賠公司開始瞄準巨大的美國市場,根據相關法律,如 “蒙特利爾公約” (Montreal Convention),幫助乘客尋求行李丟失索賠,或對超賣航班進行索賠等。
把這個消息分享給大家,如果你也遇到航班延誤或取消,甚至行李丟失等意外,你也可能有資格獲得補償,千萬不要忽略自己的權益。
謝謝喜歡。
不好意思,王海是誰?
當然,在中國,純民眾的力量隻是蟻力。
謝謝留言,問好。
你好。
謝謝肯定,同意你的看法,這個案例,看上去就像一個典型的欺詐,可偏偏是真的。讓我最懷疑的地方是寄支票的費用那麽高,感覺像一個圈套促使你用銀行轉賬,提供你的銀行信息。
歡迎評論。我理解,不管是哪家航空公司,隻要在歐盟運營,都要遵守《EU 261》法規。
騙子的手段花樣翻新,防不勝防。
擔心有廣告之嫌,你可以發悄悄話給我,告訴你公司的名字。
不謝,歡迎來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