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星期前從多倫多飛 San Antonio 的途中,因為讀文件讀得無聊,就隨意挑了"Burnt"這部電影來消磨時間。沒想到,這原來是一部很好看的電影,而裏麵男主人公多年前的情人毅然為他付掉所欠毒販的巨額債務這一細節,尤其有意思。到底是什麽原因,使得一個女人為這樣一個吸毒,酗酒,縱欲無度的"惡棍"男人承擔如此沉重而又沒有任何回報的責任?
"Burnt"中的這一情節,並不是偶然現象。不論是在文學作品裏,還是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會懷著沉重的驚訝,意外地發現我們尊之如女神而鍾愛不已的女主人公,或是心儀多年的夢中情人般的鄰家姑娘,驀然間無緣無故地甘心落入萬萬想不到的"惡棍"的魔爪下。我們捶胸頓足痛心疾首之際,難免認認真真地追問下去:"為什麽會是這樣?究竟什麽導致了女人的"惡棍"情結"?
說女人喜歡作奸犯科,罪行累累的惡徒,你一定認為是滑天下之大稽。說女人專愛風流成性,拈花惹草的登徒子,你一定覺得是天方夜談。可是,如果我們換一種說法,說女人喜歡天不怕地不怕,離經叛道的主,或是說女人專愛對自己一往情深,誌在必得的情種,我們也許就不會覺得太離譜。
討論女人的"惡棍"情結,不能不提電影 "Dangerous Liaisons"。不久前在另一網站與人談及這部電影基於其上的十八世紀同名小說原著,一位出身北大的物理高材生朋友一錘定音:"此書非它,實乃永恒不朽,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泡妞寶典"也" (我對原話稍加了一點修飾)。這部電影不難找,所以我們不需要重複大家都知道的情節,隻消借用Madame de Tourvel 與 Vicomte de Valmont (惡棍)之間的糾葛來展開討論。
Madame de Tourvel 自己出身高貴,身世顯赫,雍容華貴之餘更兼出水芙蓉般清純秀美,嫁的夫婿又是儀表堂堂,身居法官高位的大貴族,加之品行高尚,非禮勿視,非禮勿言,實為上流社會貞節賢良婦女的典範之典範(順便說一句,讓 Michelle Pfeiffer 演這個角色真是導演傑作之傑作的點睛之筆,與她同期的好萊塢女星沒有任何人比她更適合這個角色)。麵對這樣的征服對象,作為"惡棍"的 Vicomte de Valmont 深知炫耀財富是無用的,因為她自己的財富已經是常人難以匹敵;他也深知張揚自己的外貌是下下之策,且不說她丈夫才貌過人,身為上流社會眾望所歸的賢淑貴婦,她身邊最不缺的就是血統高貴,堪比"潘安"之美卻又甘心"抬轎子"的貴族帥哥;甚至於昭顯自己的權勢智慧,也不是什麽明智之舉,因為它們沒有可能把自己的追逐與別人區別開來,也因此必然會導致與別人同樣的徒勞結局與失敗下場。
於是,作為惡名纏身而又瀟灑有趣,從而令上流社會恨之難棄,愛之難近的"惡棍",他遵從了不按常規出牌的本能,獨辟奚徑,選擇了以對窮人行善這一違背自己根本利益及原則的行為,來衝破 Madame de Tourvel 的第一道防線。結果是大家都知道的。這種以自傷為代價的騎士行為,非常奏效地敲中了什麽都不缺,卻又善良無比的Madame de Tourvel的軟肋,使他成為可以與她親近的人。也使她願意屈服於男人以自傷這種方式對自己付出的寵愛。Vicomte de Valmont 的另一手,是以自毀般的完全的坦誠來觸動 Madame de Tourvel 的母性。當一個傷痕累累,複雜多變的男人象孩童一樣把自己赤裸裸地展示在你麵前,毫無防範,沒有忌諱,不惜徹底毀掉自己的"高大"形象,甚至因此而毀掉得到追逐對象的一切可能性,女人的本能反應是去把他攬入懷中,以母性的寬容和慈愛,來安撫,慰籍那顆看上去孱弱無比的赤子之心。
於是,我們看到女人之失身於惡棍,隻是形式而已。本質上,則是女人屈服於自己意欲保護弱小的母性之感召,同時享受因自傷的男人以不惜代價的奉獻而催生的成為小女人的純粹女人味。文學作品中以及現實生活中的"惡棍"們,因為沒有忌諱而不照規矩行事,因為被社會/他人所不齒而堅信自己本身在道德範疇就一無所有,從而也就無所失去(have nothing to lose),反而於無意之中以無心之舉敲開了女人的心扉這扇最難敲開的大門。換句話說,這些"惡棍"因為對征服對象的專注,因為一無所有的輕鬆,於是在不經意中,玩掉了自己感情遊戲始作甬者的遊戲主體的身份,把自己"忘我"地玩了進去,成為自己以主體開始的遊戲中的對象的一部分。也正因如此,才把最難玩好的感情遊戲玩到了極致,玩出了不朽。西方文學(包括當代的好萊塢電影)中,這類融赤子與騎士於一身的惡棍形象不算少,如唐璜,如浮士德,等等。中國文學中則多見一半一半的形象,如西門慶與賈寶玉之分裂,即使"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中,我們也隻是看到"騎士"對女人的"征服",而沒有看到赤子對女人的"坦白"。
女人撞上這樣的"惡棍",需要與自己自問自答的問題就不是願不願意"失身"與他,而是"失身"與他之後該怎麽辦。因為這類人物的特征,就是一旦把你當成了目標,那就一定要旨在必得。他們會用獵手的專注與執著,垂釣者的耐心與沉著,賭徒的熱切與瘋狂,更重要的是,赤子的無私與忘我來逼得你走投無路,最終將自己心甘情願,無怨無悔地丟將出去了事。
謝謝共勉。很多時候覺得人生智慧的感受似乎和生命曆程成反比。走的越長越久,感受到的智慧就越簡單。
人生的智慧濃縮起來不過是六個字"盡人事,聽天命"。這也就是尼采所說的"Amor fati." 宇宙導演的超凡智慧為我們規劃好了我們的歸宿,甚至我們人生道路的走向,所以作為皮影兒戲裏的傀儡,我們沒有能力去挑戰我們的命運,因為那是"天命",隻能聽從。但是在神意威權的"鐵鏈"牽製下,如果能別出心裁地多翻幾個跟頭,多踢兩下二踢腳,不是會讓我們的人生比身邊的王小二更有趣味一點?
那我是應該當"流氓"因此就可以癩蛤蟆吃天鵝肉,還是當"非流氓"所以成為青蛙等著癩蛤蟆吃掉那本來應當屬於我的天鵝肉?
我一般拒絕在飛機上看電影,因為那會破壞在家裏音像係統上看同一部電影的樂趣。那天偶然選了"Burnt"來看,而且一直看完,是真地覺得好看。
"窮棍"其實也不可怕,女人也會去愛。女人怕得是窮而沒有誌氣,也沒有骨氣,那女人在男人身上就看不到他總有一天可以做 provider 的希望。絕望,會把所有的愛泯滅掉的。
但是仔細想來,也隻有這麽點自由意誌,才讓我與出身於其間的動物世界拉開了一點距離。真要拱手放棄,實在不忍。
所以說女人麵臨的選擇不是在對錯善惡之間,而是或者愛得出生入死,不得善終,或者耽於平安,渾渾堊堊。孰好孰壞,因選擇的主體而不同。
在電影 "Bugsy"中, 殺人如麻的黑幫老大一門心思關愛自己的情人,至死不悔。很難說對他的情人而言,是空洞的正義感/底線重要,還是這個男人傾盡全力的愛更重要。
其次,喜歡一個人,通常不是喜歡他/她的全部。按文中所論,女人喜歡惡棍身上其他優點,而不是他的惡。因為這個惡對她沒有表現出來,正如paladindancer說所的。更糟的是,如果他的確是一個惡棍,那麽最終她也會成為惡的受害者,不然豈不辜負了惡棍這個稱號?
-- 是的, 我也一直這樣想,這樣做, 到頭來鼻青臉腫 :( 聖經開篇就說神給人自由意誌, 真不知道是好事兒還是壞事兒, 咳!
有時候我想這種自由意誌最終也逃不過如來佛手心, 鬱悶 :))
是,正如你說的那樣,人生的智慧濃縮起來不過是六個字"盡人事,聽天命"。這也就是尼采所說的"Amor fati." 宇宙導演的超凡智慧為我們規劃好了我們的歸宿,甚至我們人生道路的走向,所以作為皮影兒戲裏的傀儡,我們沒有能力去挑戰我們的命運,因為那是"天命",隻能聽從。但是在神意威權的"鐵鏈"牽製下,如果能別出心裁地多翻幾個跟頭,多踢兩下二踢腳,不是會讓我們的人生比身邊的王小二更有趣味一點?
有時我覺得人生就如那皮影兒戲, 我們生命的每一樂章,每一出戲都由幕後那隻手掌管。 這世界如此不同,精彩紛呈和它的無可預料性證明了宇宙導演的超凡智慧。
說得很好。有兩點補充:1。我們今天生存於其中的世界,仍然帶有叢林世界的特征,也仍然遵守著叢林世界的遊戲規則,不過是披上了"文明"的外衣而已。所以,"流氓"仍然是男人之所以被稱為男人的本質特征;2。我們常說不怕流氓,就怕流氓有文化,實際上是將閻先生文中對流氓和智者的表述融合起來了。女人對這樣有文化的流氓是沒有抵抗力的,其實也不應該有抵抗力--為什麽要拒斥一個好東西呢?
在遠古時代沒有鐵器,靠體力生存,女人要吃男人打獵的獵物生存,而有流氓特征、
性格暴烈的男人更加勇猛些,得到的獵物也就多些。
女人們也就佩服這樣的流氓男人。
這個習性也就有了遺傳上的某些基因被保留了下來,以至於今天有的女人還是崇拜帶有流氓個性的男人。
尤其是在外麵耍流氓但到家並不打老婆的男人,更容易得到一些女人的青睞。
女人都討厭的是在家裏打老婆,在外麵怕死的男人。
流氓是不是一定成為英雄?答案是否定的。
非但如此,社會上的小流氓害怕大流氓,而大流氓害怕的是善良的智者。
任何大流氓,隻要碰到善良的智者,立刻恐懼萬分。
大流氓內心的恐懼感要比善良的智者高得多,隻是那些小流氓不懂得這個道理才害怕、
崇拜大流氓而非害怕、崇拜善良的智者。
這需要以後寫一篇長文,在此不贅。
(本文隻涉及流氓特征與家暴個性的先天與後天的影響。
一對父母生的幾個孩子雖然在性格上差異很大,比如有內向的有外向的,
有脾氣好的有脾氣壞的,但都能從父母雙方那裏得到線索。
最重要的特性,比如是善良還是流氓,是睿智還是愚蠢,
是寬宏大量還是目光短淺,是獨立思考還是人雲亦雲,
一個家庭裏的孩子一定是跟父母有延續性的,包括先天基因遺傳和後天成長環境。
有的方麵是遺傳因素多一些,有的方麵是後天成長環境因素大一些。)
我倒覺得是"惡棍"們離經叛道,無所顧忌,我行我素,決不放手的行為方式, 滿足了女人根深蒂固的母性和雌性的雙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