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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眼頂戴,雍正朝之後清朝隻有7人享配

(2016-01-24 18:24:07) 下一個

大頭照 頂戴翎枝上眼數不詳

 

在頂珠下有翎管,用以安插翎枝。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貴;所謂“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狀的圓,一個圓圈就算做一眼。藍翎是與花翎性質相同的一種冠飾,,又稱為“染藍翎”,以染成藍色的鶡鳥羽毛所作,無眼。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鶡鳥生性好勇鬥狠,至死不卻,武士冠上插鶡翎,能夠顯示武士的英勇,倒也貼切。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員中爵位低於親王、郡王、貝勒的貝子和固倫額附(即皇後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國公或輔國公的親貴、和碩額附(即妃嬪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內大臣、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擔任這些職務的人必須是滿洲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有資格享戴單眼花翎,而外任文臣無賜花翎者。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貴族特有的冠飾,而即使在宗藩內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濫用;有資格享戴花翎的親貴們要在十歲時,經過必要的騎、射兩項考試,合格後才能戴用。但後來花翎賞賜漸多,就不一定經過考試了。 
花翎高貴,故此在清朝特別被人重視向往。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在降清後被賜籍漢軍鑲黃旗,平台後力辭靖海侯而懇求照前此在內大臣之列賜戴花翎,康熙特旨許之;後乾隆帝下明詔,不但上述親貴大臣可以戴用,如有顯赫軍功者也可以戴用。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隻有傅恒、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這在當時是千古恩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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