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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票選舉該改了:加權重(weighted voting)

(2017-03-04 07:26:48) 下一個

2017-3-1

(這場史無前例的美國總統大選,劇情跌宕反轉、衝突激烈。原來想對劇情背景知識多了解,結果居然想出個違反憲法的奇談怪論。既然腦細胞們不記報酬地勞動一番,也不管功過對錯,就此為自己記個備忘錄吧。)

 

特朗普當選總統,是民主選舉的危機還是轉機?

他贏得美國特色的選舉人票當選總統,卻是一人一票計票總數上的少數票當選,引很多人置疑其及美國選舉製度的合理性。支持與反對他的選民,擁有廻異的社會成份與理念,兩極化趨勢明顯,衝突加劇,近代史上少有。有人指責特朗普造成社會分裂,其實是社會分裂造就特朗普。右派講個人對社會貢獻,主張減少政府幹預和福利,左派就指責其反平等人權,倒退到資本主義舊社會。而左派講各色人平等道德價值觀,同時又主張機會福利對弱勢群體傾斜,刧富濟貧,右派指責其不顧現實與未來責任,誤導向社會主義烏托邦。各自認定是國家和社會的代表力量。現在與其爭論某個官員或政策法規的優劣,不如審視怎麽會選擇出這樣的官員和政法。就是要審視其根源:選舉製度。當前歐美民主選舉基於完全平等的一人一票,真那麽神聖麽?其實美國民眾間的理念分歧,與美國民主製度中投票權的曆史發展密切相關。

 

早期民主選舉權是有附加權重的特權。

為社會多貢獻是賢,善於解決問題是能。早期民主製仍借重社會中有的賢能之士,去帶領民眾。所以不是所有人都成為平等的選民。選民們有特權,同時也有擁有更多的責任和義務,管理現實和計劃未來。人類文明史中早期的民主政體中,隻有擁有財產?土地因此交稅的人,才被認為對社會有貢獻,才是有社會發言權和投票權的選民。基於當時能力和貢獻考量,將特定群體一刀切地排除在選民外,是當時粗糙簡陋但易行的措施。文明進步使得因性別、階層、種族、宗教差異的群體之間,能力和貢獻的差距大為縮小甚至消除,原來據此排他的選舉權,就變得不合理也不合時宜。是很多人權先驅多年努力奮鬥,迫使修改憲法以達成現實的合理性。當今民主選舉權的一個基本方式,是所有適齡公民都是選民。這基於現代文明中人人平等的價值觀和人權法案。現今普世民主標準的所有人一人一票,其實曆史並不太久。但這就是最合理且公平而從此不容置疑麽?未必。

 

當今民主製中,一人一票也不是神聖的。

美國國會有參眾兩院,參院名額各州平等無論大小、人口多少。眾院名額按人口比例。兩院兼顧人口小州和大州雙方利益。美國總統大選採選舉人製而非一人一票普選,有多種曆史因素,主要一條是以免少數大州壟斷全國走向。可見在美式民主製度中,原來很注重兼顧各方責任、權利及利益,且互相製約。即防少數精英獨裁,又防多數對少數的忽視侵害。其他美國傳統和係統中,不乏類似兼顧不同權責的設計。美國著名上市公司,不少釆用權重股權股份。在董事會和股東投票中,大股東和管理者以遠超過股份的權重股權,獲得更大發言權,以免廣大眼前利益驅動的小股東或少數外來金融大鱷,輕易以多數股票左右公司長遠利益和發展方向。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黨內選舉,全國大會超級代表一票頂幾千張普通黨員票。聯合國五常任國一票否決權重,不合標準民主選舉理念,也被認可。許多美國中學的GPA成績,不僅有各門課程平均打分的標準GPA,還有根據課程難易程度的權重GPA。美式製度的精髓之處就是分權和權重。注重現實主義的灰色妥協,減少理想主義的黑白專一。

 

當今民主製社會中有很多問題值得改善。

丘吉爾說:"民主是個很不好的製度,但是以前試過的所有製度比它更糟。"這一方麵說,民主製度是目前為止最少壞處(最好)的政製。另一方麵,民主製度仍不是好製度,還需改進。所有人都是選民,一人一票民主政製,糾正了曆史上因選舉方式簡單粗暴。把人群以族群、性別、階級、宗教等劃分來決定選舉權權重,是不合時宜的歧視錯誤。但人的能力貢獻差別一直存在,也是任何選擇決策要借重的現實和常識,在此就忽略了。應該人權平等,又應兼顧權責的公平。前述一些事例表明,一人一票的民主選舉製,在當今不少投票體製中,並非絕對正確,在很多狀態中可能有害。

 

民主製國家,若選舉不合理,也會衰敗消亡。

古希臘民主被馬其頓王國滅亡,古羅馬民主製被獨裁帝國取代。近代的德國魏瑪共和國亡於敢想敢說敢幹的狂人希特勒,中國民國有限的民主製,也不敵願景美好且高效的專政。若民主選舉結果被各利益群體操縱而紛爭不休,不是選願貢獻的賢能之士而是散財善人,隻顧眼前索取而忽視未來惡果,就必會變成清談、分裂、短視、負債、虛弱的政體,最終被民眾厭棄,被內部或外部的能人強權取代。美歐目前有走向衰落民主製的趨勢,向廣大民眾許願的強人開始出現。精英鬥士們隻想預防反對強人,卻不正視令廣大民眾厭惡的烏托邦政經政策與法規,是舍本逐末、治標不治本。沒有特狼撲,也會有特虎撲,特熊撲。古羅馬參議員們殺了獨裁者凱撒,又岀來個渥大維稱帝。選舉製即要公平一人一票,也需合理,讓作貢獻的能人有更多發言權,選出的官員和政策對社會未來有益。該改變現有忽視對社會有更多貢獻選民的才能的選舉製度。

 

按社會貢獻大小加權,重用能人和鼓勵責任心

就從兼顧性的改進上,應該考慮基於個人貢獻加計權重。原則是大體上仍一人一票,但貢獻多的選民,比接受福利的選民,對有關事務,有多一點發言權。加權但權重不大,以免少數精英專權,破壞民主。個人對社會的貢獻當然各種各樣,但因種類繁多,難以客觀有效公平公正地計量,就難計權重。加權的方式仍要盡量準確可靠且要簡單易行。現在隻能考慮稅務加權,現實比較容易操作。

 

交稅加權,最可行且影響大。

在這個金錢影響力無處不在的社會,對社會財富貢獻多的人,相對財務管理能力高,應有多一點發言權,才公平,且對社會發展有益。但再多貢獻換來的權重決不能超過1,以保證兩位接受資助的選民,比一位多貢獻的選民,仍享有多數優勢。這裏強調是貢獻的財富,而不是擁有的財富。由此來看,似乎最好用個人收入報稅中交稅等級加權重的一人一票製,尤其是對與社區中財務有關的法規。2016年美國聯邦個人收入稅率分七級:10%, 15%, 25%, 28%, 33%, 35%, and 39.6%。不交2016年聯邦稅的選民,在2017年下半年後無附加權重。交稅在10%區間的選民有0.1的附加權重,即加權投票權為1.1。依次類推,交最多稅的選民有1.4的加權投票權。一個州或市縣有不同的個人收入稅分級。在州或市縣投票中,選民據此獲得相應附加權重。各地選民對當地事務的發言選擇權,不一定受聯邦規則限製。不收個人收入稅的州,所有人無附加權重。聯合報稅的家庭,所有家庭成員分享同級附加權重。每年的個人選舉權附加權重,跟前一年報稅變化而調整。依個人交稅的加權投票權,仍保障人人平等,畢竟交稅人最多僅0.4附加權重的聯邦選舉權,不會壟斷話語決策權。此舉主要是鼓勵對社會財富做出更多貢獻的價值觀,某種程度上抑製那些隻想索取不願貢獻,不講公民責任(duty)隻談權利(right)的傾向。或許按收入交稅額作類似分級加權更合理,對以地稅為稅源的當地政府,地稅分級作為加權也可研究。具體細節和操作方法,有待探索。

 

現在科技數據網絡和個人隱私安全,是交稅加權的前提。

美國政治選舉,不是不計名的選舉。既然是合格選民的登記後選舉,每人的信息就可知可計。隨著科技的巨大進步,選舉機構由稅務部門快速獲得選民交稅層級而決定附加權重,已經在技術成為可能。沒有準確可靠且安全的科技支持,是任何稅務加權的前提條件。當然要保障合適的個人隱私保護。除本人外,有關部門不得透露私人附加權重信息,以保護個人隱私和尊嚴。僅選舉部門的機算機係統存儲各選民的附加權重,在計算選舉的標準和加權結果時才起作用。從單一標準選舉權上,交稅加權,會增加適用複雜性和操作難度。科技水平不高和法律不健全的地方,是不適用的。

 

交稅加權選舉權,僅限於影響財務的人和事的選擇計票結果。

對不涉財務影響的法案,公民投票以標準的一人一票投票權決定結果。對涉財務影響的法案,尤其影響重大的法案,公民投票以加權的投票權決定結果。甚至必須兩種計算結果都獲多數,才能通過。聯邦、州、市政府民選代表選舉中,有財務決策管理權的議員、首長,以加權選舉權算結果。其他民選官員象法官檢察官等,以標準選舉權計結果。民主不僅基於選民人數,也基於選民貢獻,才是平等且公平的民主製。這樣選舉的結果,才能兼顧選民的權利和責任,有益於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與發展。交稅加權有限度,不可濫用。簡言之,選舉仍然一人一票選票,涉及財務的加權計票。

 

加權選舉權是倒退還是複興,是個問題。

從人人平等的理想上看,曆史上任何加權選舉權雖當時有合理性,以後都逐漸脫離現實而取消。違反當今憲法和人權準則,再談加權的現實意義一定不符合"政治正確"。網上粗略找一下,未找到有學者對其現實可能性的研究。估計在歐美當今難有人敢於提議。在當今47%選民不交聯邦稅的美國,更別想有任何政客去嚐試的可能改變。但這就真得不值一提嗎?也許全國被過度借債和福利拖垮的時候,才有意願一試。一些科技發達但不夠民主的國家,也許有可能一試。其實曆史上的加權選舉權憲法不合理之處,也曾修改過。現在的差異選舉權若不再合理,而有更好的方法,憲法照理也可以改。若不拘於即定成規法律禁忌去探索,從各人能力、責任、貢獻、理念差別巨大的異質多元化社會現實看,一人一票選舉權,加客觀量化的權重,才是更合理公平的民主製度,才是更有益未來發展的決策方式。現代科技發展能更可靠準確迅速地檢測出個人的財務能力和貢獻。幾百年、上千年後,加權選舉憑借交稅和科技結合,再一次能基本上達成選能人良策的選舉目的。

 

是時候重新考慮,加權選舉權。

 

(附圖從網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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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5)
評論
MY2016 回複 悄悄話 這麽好的建議誰能聽得到?美國的民主真讓人費解。國會議員知道民意嗎?好像不知道。
lanlandehu 回複 悄悄話 音猶在 發表評論於 2017-03-04 07:43:28
不納稅者不得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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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不納稅者就是靠納稅人養活,沒有和納稅人一樣的資格投票。
xincaige 回複 悄悄話 盡管實現不了,還是可以探討。
X723 回複 悄悄話 美國的先賢們還是比你聰明,每人一票的話小的州還有發言權?按比例加權指數的選舉人投票肯定比一人一票好!至少紐約洛杉磯等大城市不可能控製選舉的結果!
abraham007 回複 悄悄話 這個提議根本不可能實現。啥叫貢獻大?僅這一條就夠爭論個幾百年吧,嗬嗬
qi91856 回複 悄悄話 現在就有加權投票,民主黨的超級代表一票等於普通百姓幾萬票,十幾萬票。
望遠鏡2015 回複 悄悄話 我覺的有網友可能根本就未看文章,隻根據標題,就下結論或評論。這裏說得仍有一人一票,另據交稅額外附加權。且加權最多0.4,隻適用對財務有關的官員或法律投票時算。
鮮肉米粉 回複 悄悄話 還真有不怕閃了舌頭的!先學點曆史,再來運動腦細胞,要是還有腦細胞的話!
hagerty 回複 悄悄話 完全同意。
不過現有製度的重大改變恐怕要通過現有的一人一票通過才可,所以不可能的。
有人說老床沒交稅不能投票。我認為他這種人應給予最高權重,就是發工資的業主。凡是提供就業的,都應該比他人有更多的話語權和決定權。
阿留 回複 悄悄話 兩百年前,美國就是不納稅者不能投票。您這樣的想法看似有理,但並不可行;後果是先退回精英政治,再退回寡頭政治。加權投票,隻會加劇“精英”和“草根”的矛盾。千萬不要以為精英“聰明”,就可以代表草根。這是兩碼事。
iced91030 回複 悄悄話 I see a true evil from this article.
az4591 回複 悄悄話 不納稅者不得當總統
白手套 回複 悄悄話 你這是公然推翻每個公民都有平等的權利,唉
回到200年前去活著吧。不理解現代人權精神就不要活在現代
ahniu 回複 悄悄話 good starting point
音猶在 回複 悄悄話 不納稅者不得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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