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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就是看見的雲朵全是你

(2016-07-10 19:16:59) 下一個

朋友,你還記得你第一個喜歡的人是誰嗎?你是否還記得你當時喜歡TA的那種感覺?在這個什麽都要求快節奏的社會,連喜歡一個人都不再是以前的日久生情,而是被簡單粗暴的相親方式所替代的時候,你還知道喜歡一個人是什麽感覺嗎?

文:艾明雅

開車,看見的紅綠燈是你。

散步,看見的雲朵是你。

買一杯奶茶,看見服務生拿的空杯是你。

煮早餐,熱牛奶的鍋是你。快遞來送包裹,遞過來的簽字筆是你。

得到是一回事,當然留住也就成了另外一回事。

有朋友望著手機哀歎,如今太多雞湯教人如何留住喜歡的人——男人豈是留得住?即使留住人,回家二郎腿,不言語,視你空氣,不如一拍兩散。

好欣慰,如今女人的誌氣,還是長了一點。

蘇青當年在《結婚十年》裏說:試問一個男人在變心時,任你怎樣聰明的太太可有什麽辦法?凶也沒有用,老實也沒有用。女人的力量隻能給予在愛她的人身上,假如那人不愛了,眼淚徒隻惹人憎厭,笑容也是使人難受的,還是趁早識相些,讓自己竭力隱藏在黑影裏,勿作聲息,讓他瞧不見,聽不到你為上。

回頭去看,怎樣的女人沒有被拋棄過?縱觀民國情場,簡直是一出百花齊謝的棄婦劇。

魯迅的原配太太朱安,在魯迅活著時,她是伺候魯迅母親的人。在魯迅過世後,她成為魯迅的遺物。她稱呼魯迅大先生,一生的夢想是能與大先生圓房。她對魯迅百依百順,可惜等到 50 歲,等來的卻是魯迅與許廣平在一起的消息。

豈止賢惠會遭背棄,醜陋的會因為醜陋被拋棄,精明的因精明被棄。太美,因得禍國被棄。馬嵬坡下泥土中,不見玉顏空死處。

最後,女人們真真活成了張愛玲筆下的那樣:說的,想的,愛的,怨的,都是男人。

你覺得絕望嗎?相反,我卻覺得好有希望。既然 " 願得一心人 " 是個謬論,那麽,何必全副精力放在留住一人心?一切哀怨都是源於無別路可走。誰說女人心是海底針?男人心才是。任你如何百變,難敵人心易變。我想起那些不斷地給我寫求助信的女人:我要如何留住這個男人,我要如何成為他喜歡的類型,我要如何……

留不住的,不如掉頭遠走,自顧自地活著,等著那該愛的人來愛著你。

於是我拚命不識趣地回答她們:" 股市也許有機會賺錢,不如拿點小錢去研究下,好歹算個技能;會不會遊泳,夏天到了,不如潛入水底去感受一下這份寧靜;愛不愛養魚,紗尾搖擺著其實煞是好看;愛不愛喝茶,買一套功夫茶具,來回擺弄一下瓷器上的鏤空描金,我時常覺得,那種瓷器上的觸感十分美妙。"

她們搖頭:" 你告訴我這些幹什麽?我要他,我愛他,我要他愛上我啊。"

如何愛你?29 歲的未婚高富帥愛上 32 歲的離異女,朋友都道他是瘋了,他卻對我說實話:" 她哪裏不好?我覺得她比我認識的任何小女生都有魅力。和我約會,也牢牢記得第二天要出差的機票;想我會直接打電話,不會追問我今天又和誰在一起;去她家裏,養著形形色色的植物,她獨自地活著好像那樣不需要我——就這一份不需要讓我好有挫敗感,於是,倒換成了是我,拚命去討好,去求證一份需要。"

我簡直哭笑不得——原來無為而治果然是古今最大智慧。看看,一個男人愛起來,智商也是分分鍾清零的事。

因為失敗,她懂得了愛是怎樣一回事。她的此生精力,不再附著在為了一個誰來愛她。她不困於這份愛,她卻主導這份愛。她懂得了付出與引導,是一件比挽留和哭泣更值得驕傲的事。感謝上天賜這段相遇給自己,但是,在這一段相遇裏,仍然做最好的自己,用最真誠的態度對待那個人。

我不留你,我還有自己的生活。但與此同時,我已盡力,任你走,任你留。

不求常伴,但求不悔。

豈止愛情是這樣。那年,外公去世兩周年,舅舅說:" 我有遺憾。他最後的時日脾氣不好,我也經常與他吵架。現在回想起來,我經常會後悔。"

我母親一臉堅韌:" 我沒有。我對他容忍,寬恕。他喜歡穿鬆口的襪子,寬鬆的布鞋,最後的日子他還喜歡吃香蕉片。我滿足了他所有的願望,我沒有遺憾。他在我的記憶裏走得心安。"

愛情和生命,都是留不住。但到了一定年齡,就知道,為了留不住的東西也還能付得出深情,已是此生最大幸運和慈悲。

要付出過多少努力,才知道,如果留不住,卻沒有遺憾,是此生最大釋然。

最後,我們都是一個人。這句話,要領悟多久?

如果沒有什麽能夠阻擋這個世界的相離——我曾經那樣用心地對待過誰,也並未放棄自己,就已經是最好的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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