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印度南部一名女大學生被強奸後還被剖腹撕扯腸子,在網上引起廣泛關注。這則“印度再現駭人強奸殺人案”令人想起2012年慘絕人寰的印度“黑公交”輪奸案,一名21歲的醫學女生在公交車上被輪奸與殘忍施暴後搶救無效死亡。BBC專門為此案拍攝製作了紀錄片《印度的女兒》,卻遭到了印度政府的禁播與屏蔽。
印度被冠以“強奸之都”的恥辱稱號由來已久,每次上網搜索時輸入關鍵詞印度和強奸,網頁上會跳出一大串女性在印度被強奸的新聞。比如今年國際婦女節當天,印度一名15歲的女孩被強奸,事後被放火燒死;一名印度婦女在醫院生孩子,生完幾個小時後在醫院被強奸;一名被強奸的女性去印度警察局報案,遭受警察局工作人員的二度強奸。。。。。。印度的強奸危機一度失控。在印度警察局,平均每15分鍾便接到一起強奸案報案,而強奸案在印度的報案率不到10%。也就是說每15分鍾裏實際發生在印度的強奸案多於10起。
如何化解印度此起彼伏的強奸危機?僅談法治恐怕是不夠的,還應關注印度悠久的重男輕女觀念與強奸文化傳統。
印度史詩《摩嗬婆羅多》中說:“沒有比女人更罪惡的生物了,她是毒藥,是毒蛇。”“女人是活生生的謊言。”“祝你生個女兒”是印度最惡毒的詛咒之一,足見女性在印度是多麽的不受尊重。《印度的女兒》中為強奸犯辯護的兩名律師在接受采訪時堂而皇之地說:“在印度社會裏,女人是沒有地位的,在印度的文化中,女人就不是人,而是一種男性社會的附屬品,女人在男人的眼裏就是性。”在印度,重男輕女至今仍是一個普遍的觀念,被墮胎的絕大多數都是女嬰。不少印度家庭通過賄賂醫生來選擇性生育,虐殺女嬰,因為在他們看來女性不但卑賤,還是一個巨大的負擔:印度女兒出嫁不僅需要大量的嫁妝,還需要負擔結婚的大部分費用。所以在印度,還有有一種說法是,養女兒就好比給鄰居家的植物澆水。
印度重男輕女觀念根深蒂固,即便是富有的、受過良好教育的階層,也同樣歧視女性。在一些印度男性看來,對女性施暴是有合理性的。印度領導階層中雖有女性領導人,但她們來自印度的高等種姓,她們享受著高等種姓固有的各種優待,卻沒有站出來為印度受歧視隊女性說話,問及印度女性問題,女性政客們也隻是含糊強調教育的重要性。
強奸女性頻發,難說與印度的文化傳統無關。在古印度神話故事裏,印度教的守護神Vishnu曾假扮成Vrinda的丈夫的樣子在森林裏強奸了她,而這一強奸行為受到了人們的美化與推崇,人們認為Vishnu必須強奸Vrinda才能打敗她的丈夫,Vishnu也因為強奸了Vrinda而被視做英雄。回到現實,印度強奸犯不以強奸為罪為恥,印度政客甚至認為強奸受害人還是死了好,她們活著也是行屍走肉。
Vishnu是世界上第一個利用女性來達成目標獲得成功的男性。
印度是存在榮譽殺人(honor killing)的,如果一個女性被強奸了,或者打扮時髦穿了不適當的衣服,或者拒絕被指定的婚姻,又或者嫁給了一個她父親不同意的男人,那麽她便會因為給家庭帶來恥辱而被自己的家庭成員殺害。所有這些共同導致了印度社會麵對女性遭遇強奸及暴力時的冷漠與排斥,人們譴責女性受害人,認為她自己要承擔更多的責任,並且拒絕協助破案。
讓人疑惑的是,實行民主製度的印度難道就任由強奸案這麽頻繁發生嗎?有沒有辦法可以遏製失控的印度強奸危機?答案是有的。印度政府在“黑公交”輪奸案引起了強烈公眾抗議後通過了一部反強奸法,實質性地在法律層麵加大了對性犯罪的懲治強度:
一、新法提高了強奸罪的法定刑,強奸犯將被處以最高達20年監禁,特別嚴重的將麵臨死刑;
二、新法增加了對尾隨、觸摸、偷窺和潑硫酸襲擊等行為的處罰;
三、新法將允許發生性行為的年齡由16歲提高到18歲。
但是僅靠加大法律製裁恐怕難以真正達到解決強奸危機的目的,法律是一回事,執行又是另一回事,要知道過去也不是沒有法律。印度強奸案因受害人恥於說出口,以及害怕遭受二次強奸等原因,報案率不到10%,而印度強奸案的有罪判決率不超過26%。研究表明,高達90%的強奸案都是慣犯所為,遏製強奸案件的一個最好方法是使女性能夠更加容易地報案。一方麵,司法警察係統需要更多女性來應對與性侵有關的罪行,因為女性工作人員的受理有助於減少強奸受害人的羞恥感以及害怕被二次強奸的恐懼感。另一方麵,印度也可以借鑒美國性健康公益組織(Sexual Health Inno-vation)的做法,他們創建了是一個獨立的資訊信托係統Callisto,可以幫助受害人紀錄保存遭遇性侵犯的各種信息,Callisto會根據其特殊的匹配係統進行自動匹配,隨後係統會將匹配成功的兩起或更多的性侵案提交給警方,據統計這能減少59%的此類性侵案件。
印度強奸危機的根源還在於印度社會中女性權利的缺失,印度社會需要正視女性,需要保障女性的人身權利與財產權利,通過教育、媒體等改變社會對於女性的消極的文化價值觀,改變女性弱勢地位,讓男性認識女性真正的價值,讓女性認識到自身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