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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說沒有態度的人最自私?

(2016-04-18 18:54:28) 下一個

“今天晚上吃什麽?”—隨便“你想去哪裏”—都行,看你吧“咱們給他買個什麽禮物?”—你決定吧,到時候我跟你攤一下錢。

“這件事就這麽定了?”-嗯嗯,你覺得可以就好啊。

你是不是碰到過這樣的人,他們不會說出自己的想法,一切隨意?或許你也常常是這樣的一個人。因為害怕選擇,因為害怕自己想要的太多,害怕自己不能討好別人……

很多人都想做個好人,但有沒有想過這其實也是一種自私?

我不喜歡好人,我從來不認為自己是好人。

我特別害怕好人,他們好像永遠不會犯任何錯誤,戴著神聖光環,為人師婊。我也不喜歡暖男,在我看來他們像極了一群守株待兔的猛獸,隻是有很多張臉,數量多到可以不要臉。

我不認為沒有目的的事情是對的,我也不認為人是不需要索取的。

近三年來,我定義自己為渣男,目標明確,直奔主題,行就行,不勉強,不強求。

過去,曾經有一個朋友和我說,你一直想做好人,你哪哪都不得罪,其實你壓根不是什麽好人。那時年少,極其反對,但隨年齡增長,越發認為此道理精準。此刻,我最害怕的是兩種人,一種是特別在意別人目光的人,而另一種是認為自己什麽都不需要的人。

所以到了後來,我會說,什麽都不想要的人最可怕,可想而知,他的心有多大;而特別在意別人看法的人也很可怕,因為他們很不真實,畢竟,世界上沒人可以做到人人叫好且賣座。

眾星捧月的幻覺,特別,不真實。

我曾經也是一個特別在意別人目光的人。

我特別害怕別人說我不好,所以我既要照顧這個,也要照顧那個。我就是這樣一點點變得平庸而缺乏想象力的,我從來沒有分析過自己為什麽特別在意別人想法,而我當時的目標隻有一個,誰也別得罪。

而最後的結果是我沒有朋友。在我需要幫忙時,沒朋友,很多朋友都認為我應該有更多朋友,他們不認為我需要他們。而在我想分享喜悅時,我也沒朋友,因為朋友認為我應該有很多朋友值得去敘述,我不會找他們。於是,人人都認為很好的我一點點就與世界隔離起來。

我想你是不是和我一樣,是很多人口中的乖乖女、好好人,但你卻很孤獨。

我從來沒有分析過背後的原因,直到三年前我讀到一本書,叫《自私的基因》,裏麵說到一個觀點,自私是藏在我們基因裏和細胞裏的,區別於“生物個體的自私”,“基因的自私”表現在所有基因都自私而盲目地追求在基因池裏最大化,但隻有很少的基因決定生物體本身是自私的。

這句很難理解,簡單說就是,基因並不能決定我們性格的自私,而是基因本身就是自私的,在我們基因本身,會不自主的趨利避害,在生物學裏有個詞叫覓母(Meme),意思是在相對安全的環境裏,基因以快速複製的形式存在。

在“自私的基因”裏,也藏有我們本能與整個群體的環境的博弈。一如在博弈論的ESS(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中文可以翻譯為進化上的穩定策略。最簡單的解釋就是:在一個種群中,對於個體來講,最好的行為策略取決於種群的大多數成員在做什麽。其實就是三個字——隨大流。一種ESS一旦確立,就會穩定下來,相反,偏離ESS的行為將要受到自然選擇的懲罰。

我是讀到這裏才恍然大悟,終於明白我自己為什麽特別在意別人的眼光。我想做好好人是因為我能知道如果我表達過分出格,就會遭到群體中個別人的反感,所以我隻能遵循大家的審美,做一個不犯錯也不出色的人。因為我不確定我未來到底需要誰的幫助,我認為自己未來或許會需要所有人的幫助,所以,在我不確定時,我隻能討好所有人。

這是一個人的懦弱與自卑,其結果當然不好。你越聽話,大家越不吐槽你,你記憶度越低,最後所有人都不知不覺地遺忘你。更重要的是,你正在醞釀更大的自私,因為你在演,你在裝,你在用假意的溫和與善良在博取全世界的同情,你是一枚生蠔嗎?

我是在三年前意識到這個問題的。

我突然發現,在我的團隊裏全他媽是好好人,連剛入職的90後小兄弟竟然也沒有一點棱角,原本一個創意公司的團隊竟然成了大國企,我在一次會議中破口大罵,如果你看過《搏擊俱樂部》的話你會理解我是多麽想我團隊裏的小兄弟們好好給我幹一架,哪怕頭破血流。

但他們沒有,他們如此溫和,相敬如賓,感覺跟過日子似的。我當時就憤怒了,在那個片刻,我才開始明白什麽叫:“有態度比有夢想重要,有夢想比有目標重要”。

我開始鼓勵他們PK,甚至在麵試新人時,我也慫恿他和我PK。

我無法接受一個沒有想象力和主見的團隊,它像一個黑洞般的泥潭,糟爛不堪。

更可怕的是,人人自我感覺良好,這他媽的太詭異了。

在他們其中,一部分夥伴因為我的鼓舞和慫恿,變得富有激情而戰無不勝,那時一部分人甚至給我起了個綽號,叫“嗎啡雞湯”,我用潑冷水的方式給他們打雞血,我拳打腳踢,我滿嘴粗口,我一點點激發他們的潛力,讓他們成為了我心中的鬥士;而其中另一部分人,他們無論怎麽刺激,都依然是溫水煮青蛙,溫溫吞吞,一坨爛泥。

我是在那個時候,深刻感知到那些一直扮演好好先生的人,其實壓根承受不了任何刺激,也擔不起任何期待。他們害怕別人說自己不好,卻從來沒有想過如何證明自己是好;他們怕被別人誤會,卻從來沒想過如何影響身邊人的認知;他們自以為自己很好,卻其實眼高手低,他們的人生,缺乏作品。

[最好的友情,是你我可以舒適地做自己]

他們沒有態度,以至於他們幾乎不可能在任何群體裏獲得任何號召力。

關於這點,有個進化論裏的“動態平衡”,和物理學的動能守恒是一樣的,在一個群體裏,你得罪了多少人,就會對應多少人喜歡你。在一個足夠大的世界維度,喜歡你的人和厭惡你的人其實一樣多。

而一旦你不表達態度,看似近乎所有的人都喜歡你,但本質上,他們根本不會被你感染,也不會被你吸引,他們隻是無感的看著你。

我明白這點後,我開始接受貪婪、肉欲等看似奢靡的喜好,也開始慢慢接納貪財、逐利的商業環境,我甚至覺得目標明確的人最善意。因為他們並不需要你浪費太多的時間去猜測他們到底要什麽,像談判桌上的公平,各取所需、快速定奪、成王敗寇。

一個有態度的人,就像一個信息源一樣。他可以警戒對手,避免傷害,他也可以鼓舞同伴,奮力前行。也正因為這點,群體內部才有了持久的動力。(源於網絡,切勿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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