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放年代,西風日盛,戀愛的腳步也在向西方看齊,於是,一些觀念超前的年青男女,也在模仿西方約會文化,見麵即上床也不再是新聞。而未婚同居更是大行其道。於是便有人不解:戀愛多久上床才合適?倆人在一起睡多久就算戀人甚至是夫妻?
其實,作為舶來品,見麵上床或未婚同居在西方特別是美國,並不能代表什麽。據了解,在美國,一對男女在一起吃過了一百次飯,睡過了五十次,還不見得坐穩了那把男(女)朋友的交椅。這完全是由美國獨特的約會文化所決定的。而所謂的約會文化,說白了就是一對男女的床上運動。這與中國所謂的約會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在我們看來,所謂的約會實際上是交男(女)朋友,也就是談戀愛建立戀愛關係,而在那邊則是說:我已經跟這個人上過床了(或者我很快會和這個人上床),但是她(他)還不是我女(男)朋友。
於是,便有了疑問,在感情問題上,我們還能隨西風走多遠?
就傳統而言,國人是含蓄的。一直以來,人們對於愛情是嚴肅且神聖的。古人即有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可見洞房花燭對於年青人的重要性。雖然今天你有可能說這個已經過時,但是,人們對於婚前的性生活是持有保留的。在這一點上,東西方文化是衝突的。不過你不得不承認,東西方文明在某個角度又有相交的地方。那麽這個交點究竟是什麽?
具體到東西方文明,無論是冠以開放也好,保守也好,表麵上差異巨大,難以找到共識。一方麵,西方男女動輒上床,同居多年,甚至生了孩子也不結婚的,比比皆是。而這一點如果放到東方,則是大逆不道,至少會被人取消。即便是在更為開放的沿海,這樣也不被人們認可。從這一點上說,我們沒有必要以東方的價值觀去衡量,去評價,因為,這根本上是兩個價值體係。反過來也一樣,麵對西方男女約會動輒上床的舉動,其實也沒有必要豔羨,人家那種行為是一種基本的禮儀,如同東方男女見麵隻會握手,而西方男人見麵會親吻的道理一樣,是一種禮節。
那麽回到前麵的話題:東西方感情的軌跡有沒有相交的地方?如果但從表麵上來看,肯定找不到。前文已述,這是根本不同的兩種文明。但是,在這兩種文明的碰撞中,我們還是不難找到其中的蛛絲馬跡。這就是,在東方文明中,如果一對男女一見麵就上床,那肯定會引起一方懷疑的,那麽最終倆人就不能走到一起,即便能夠走到一起,也屬於閃戀閃婚的範疇,最終是閃離。
反過來,在西方文明中,如果一對男女,即便睡上足夠多的次數,也不能表明就能成為情侶,或者說,如果不睡上足夠多的次數,就根本無法建立起情侶關係。一個要絕對的少幾乎沒有,一個要絕對的多,幾乎無限多。而隻有在這一少一多的盡頭,才是共識和結果。這就是不同文明的魅力。從這個角度來看,睡多睡少不重要,要看在那種文明狀態下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