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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論斷?

(2015-12-08 05:36:41) 下一個

張弓劍

我們常常在教會裏聽到叫人不要論斷的講道,但論斷卻沒有因此而終止。因為一些人一麵說不要論斷,一麵自己卻去論斷,論斷便無痛無癢地活著;原因之一便是,因為我們並沒有真正認識什麽叫論斷,它是怎樣發生的,因而一切的講論呼籲,都隻是無的放矢。

查根究底,論斷是什麽?《辭海·詞語分冊》注釋:“論”,有評定、定罪的意思,如“論功行賞”、“與竊罪同論”;“斷”,就是判斷、推斷的意思。綜合來解,論斷:就是推論(或推測)判斷(見《現代漢語詞典》)。這不是我個人的解釋,而是公認的解釋。再查希臘原文,論斷,有審判、斷定的意思,簡稱為“判斷”。例如:“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雅4/11)”好了,這己足夠我們準確把握這個詞的原意了。

好多人以為,論斷僅是某種講論,是言語的問題,因此把“論”解作議論,這都是錯的。當然,論斷有時是以講論的方式來表現的,但卻不是它的真正形態。“判斷”,從詞意來看,就知道它是一種“心理活動”,是人的某種想法;有聖經為證:“我這自由為什麽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林前10/29)”這裏清楚的表明,論斷是以其隱蔽的意念存在人心裏的。它是發生在心裏而不是口裏。

論斷——是一個人在心裏對某人某事的一種判斷、審判、定罪。

1.        論斷是怎麽產生的?

從《自義》裏麵知道,自義的人在心裏批評人、說人的壞話,其實就是在論斷,但我們不知道,原來它就是論斷,還以為是一種很正常的“自言自語”的“心理活動”。

但這種“心理活動”是怎樣產生的?其實它是一個複雜的思維過程,是在人難以發覺的情況下形成的,如果不解剖清楚,就不可能去對付它。

有一個女人,來到耶穌的腳前哭泣,用眼淚洗耶穌的腳,又用頭發擦幹。“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心裏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路7/39)”這樣,聖經就把論斷的存在形態揭露了出來——這個法利賽人,看見耶穌這樣的舉動,就推測:人人都說這個人是先知,如果他真是先知,就應該知道眼前這女人是一個罪人,但耶穌卻讓這個不潔的人摸他(這是違反法利賽人的規矩的),說明這個人並不知道這女人是何人,也證明他並不是先知。法利賽人就從心裏這樣論斷了耶穌:他並非是先知。

論斷已經不是心思意念了,而是一個思維結構,思維方式。

我們看到、聽到、(靈裏)感到,掌握了一點資料,然後猜想、推測、判斷的過程。

    看到:耶穌任由一個汙穢的女人觸摸,並不拒絕。

猜測:如果他是一個先知,就不應該如此有失體統,恐怕是因為耶穌不知道這個女人是什麽人。

    推論:既然這個女人他不知道是什麽人,說明他沒有先知的恩賜(靈)。

    判斷:證明他並不象人人所說的那樣是個先知。

這就是論斷的四段式:一點資料——猜測——推論——判斷。論斷就是這樣發生的。

我小時候居住的舊式公寓裏,樓上樓下鄰舍談話的聲音都能聽得清清楚楚。有一家四口人剛搬來,他們的父親長期出差在外,母親是三班製的職工,大部分時間隻有十多歲的兩兄妹在家(一點資料)。我屢屢聽到樓上的那妹妹嗲聲嗲氣地說話:“你不要動手動腳好不好?襪褲都給你弄壞了。”“好討厭哦,又來我的被窩。”我聽了之後嚇了一跳,真不敢相信(猜測:這是對她哥哥說的)。我想他們正在做著什麽丟人的事(審判),從此我認定這兩兄妹缺乏家教,是不正經的,因而十分輕看他們(定罪)。後來那妹妹來串門,還捧著一隻大白貓,她同那貓說話,就是這樣嗲聲嗲氣的,這時我猛然醒悟,她那些話原來是對著她的貓說的。

簡單地說,論斷就是把猜測當成事實,把猜測不加證實地當作結論。

論斷,就是從自以為是(自義)中產生的,總以自己的“以為”、“推測”為判斷準則,以自己的看法、觀點去定別人的罪。“這個人對我這麽好,我覺得不是真的,肯定別有用心。”他的結論是建立在猜疑上,這就是我們常常“以為”的思維方式。

學過邏輯學的人都知道,一個正確的結論,必需建立在兩個正確的前題之上,然而論斷是建立在兩個——眼、耳器官接受到的資料和心裏的猜測——不確切的前題上,因此所得的結論應該是不確切的,這說明論斷是不正確的思維方式,是反科學的。

2.    引起論斷的因素

“所以,什麽都不要論斷,隻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著稱讚。(林前4/5)”聖經為什麽說我們不要論斷呢?因為神最知道我們的軟弱。

(1)隻看到外表,看不到“人心的意念”,所以產生許多錯誤的看法。

有時論斷是透過我們眼睛——看,得到的一些資料而產生的。

同一個問題,不同的人看到不同的結果,有時甚至會是截然相反的。比如,有一個姊妹,很有憐憫施舍的恩賜,多多地施舍給弟兄姊妹,但有人看到的不是愛心、行道,而是認為是籠絡人心、為自己積蓄勢力等等。

人常常容易犯的論斷,是愛猜度別人說話、做事的動機(人心的意念)。比如我們常常會這樣想∶“他說這番話肯定是別有用心的,你以為我聽不出來嗎?”“她這麽愛送東西給別人,似乎隻有她才有愛心,以我看肯定動機不純。”……

同一個耶穌,有人說他是耶利米,有人說他是以利亞,有人說他是複活的施洗約翰,有人說是其他先知,有人說是神的兒子基督,有人說是被鬼附的,是大吃大喝大逆不道的……可見人會有許多不同的看法,這許多看法中隻可能有一個是對的(甚至一個也沒有),這說明人的看法,大多數都是錯誤。

如果給大家看一個茶壺,讓大家說說這茶壺裏有沒有茶或水,有多少,是什麽茶葉?你就知道,人有多少錯誤的看法了。茶壺裝的是茶水這樣簡單的東西,我們尚且說不準,更何況複雜的人心,我們怎可以去隨便判斷別人的心思、動機呢?

因此聖經說:“不以貌取人(約 7:24)”因為根據表麵一點點情況,就下結論,是荒謬的和危險的,因此耶穌也說:“你們是以外貌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約 8:15)”隻憑外表去判斷人、去猜疑人最容易產生論斷。

(2)隻看到事物的局部,並不是全部,有不少“暗中的隱情”是我們不知道的,所以我們的看法不全麵。

有時論斷是站在個人的角度、小團體的角度看問題所致的。片麵的了解導致片麵的結論,愛聽別人一麵之辭,旁聽道說的人往往最容易論斷。比如:看桌子上的一個茶壺,我隻能看到一麵,另一麵有什麽裝飾我看不到,甚至看不到壺嘴或把手,我心裏就說:哼,這是個廢物。論斷就象這樣,其無知無稽與此一般無二。又如:有些人看到我不再牧養教會、不再講道、沒有傳福音、沒有探訪,而且近來又胖又白,就說我墮落了,放棄了救人靈魂的重要工作,無所事事,不知在幹什麽勾當。甚至說得有板有眼:我從前貪了神的錢十多萬,現在正享受等等,還有更多難聽的話。沒錯,他們看到了一部分事實,但從他們的角度怎麽也看不到“暗中的隱情”——神給我的異象,要寫關於從神而來的信息,而且要隱藏自己。於是論斷就使我成為“領袖墮落的典型”。又比如:有一個家庭教會,他們的事工主要是國度性的:即為眾教會栽培工人,這工作需要很大的智慧和隱蔽,連鄰近的教會都不能知道。但鄰近有些教會就會論斷這個教會說:他們真無愛心,看到這麽多失喪的靈魂,都不去做福音工作。周圍就有很大的需要,近的不做,卻穿州過省,好象旅遊一樣。

有時即使是親眼看到、親自聽到的東西,並不一定就是事實。最好的例證就是魔術:你親眼看到一個女郎走進一個籠裏,但一會卻走出一隻獅子來,籠是空的,就是說你親眼看到一個女郎變成獅子了。這是因為我們並設有看到“暗中的隱情”,隻看到事情的局部,於是就會得出錯誤的結論(或錯覺)。

(3)喜歡猜測使我們容易陷入魔鬼的網羅。

人有一個特點,就是喜歡猜測,這本來沒什麽錯,但它卻很容易被魔鬼所利用。如果我們隻知道一些外表現象,而且這外表現象還不全麵,那麽就以這些去猜測,會有什麽結果?不要論斷,就是說這樣的猜測判斷往往是錯的,平日我們常會遇到許多這樣的事,足以證明我們的猜測判斷是不可靠的:

古籍《列子·說符》裏有個故事說:有一個樵夫,失掉了一把斧頭。他疑心是鄰家的兒子偷的,就很注意那個人的兒子,總覺得他走路的姿勢、麵部的表情、說話的聲音都無處不象個偷他斧頭的人。不久,樵夫把斧頭找到了,原來是他自己上山砍柴時丟在山穀裏忘記帶回的。第二天,樵夫又碰到了鄰家的兒子,再留心那人的動作態度,就沒有一處象是偷斧頭的人了。

很奇怪,隻要你去猜測,就會有一些“自言自語”、“心裏說”的話語為自己提供似乎很合情合理的理由,使你相信你的猜測是對的,這些東西是從哪裏來呢?不就是從魔鬼挑撥性的“自言自語”來的嗎?魔鬼最喜歡利用我們的猜測,它“人不知,鬼不覺”地把似是而非的“自言自語”摻合在我們的思維裏,隻要我們相信這些猜測就會上當。

我曾經就經曆過這樣的事。有一天單位開會了,但回到辦公室,我發現的抽屜裏不見了錢,我就想,辦公室是上了鎖的,大白天的,肯定是內賊;開會時我看見小王出去過一趟(一點資料),我就對小王留意觀察起來,我覺得小王今天的表情有些不自在,老低著頭,很可疑(猜測),後來他向處長請了假,不到中午就走了。我想:偷了錢就如坐針氈了,作賊心虛嘛(自言自語,推論),這不是明擺著嗎?就是他(定罪)。但後來我不知怎麽又把這些錢找到了,才知道我錯怪了別人,差一點鬧出很大的誤會來。後來我又知道,小王那天正與女朋友鬧別扭,心情不好。

這就證明了人自古至今都是這樣思維的。

十九世紀一個叫史密斯的宣教士,在中國生活了多年,對中國人作過長期細致的考察,後來寫了《中國人的性格》一書。我覺得此君象中國人肚裏的一條蟲,太了解中國人了,他的觀點十分準確、精辟,我非常認同,正應了“旁觀者清”這句話。他認為中國人的性格裏,有多疑、相互猜忌、易於誤解的特征,正和魯迅刻劃“狂人”的特征如出一轍。因此,我們中國教會,就要更加留意我們中國人的這一軟弱,留意魔鬼著意從這一方麵對我們的陷害。

魯迅筆下的狂人,不隻有其深刻的社會寓意。我從另一角度——純病理去分析,卻發現狂人是每個中國人的哈哈鏡:  

“然而須十分小心,不然,那趙家的狗,何以看我兩眼呢?我想:我同趙貴翁有什麽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麽仇;約定路上的人,同我作冤對。但是小孩子何以今天也睜著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這真教我怕,教我納罕而且傷心。我明白了。這是他們娘老子教的。自言自語

這雖是狂人的病態心理,但卻符合典型的論斷特征:疑神疑鬼、捕風捉影,這是論斷的共同特征。有一個姊妹,因著兩個姊妹談話的眼神,就疑心她們在講自己,於是就同那兩個姊妹鬧翻了,這是中國人典型的反應,誰都會這樣表現的。

論斷往往使我們走入迷津,走入病態的怨恨,莫名其妙的冷漠、孤獨……

狂人疑心別人都想害他、吃他,有一日“大哥說,「今天請 何 先生來,給你診一診。」我說“可以”。其實我豈不知道這老頭子是劊子手扮的,無非借了看脈這名目,揣一揣肥瘠:因這功勞,也分一片肉吃(猜測)。老頭子坐著,閉了眼睛,摸了好一會,呆了好一會;便張開鬼眼睛說,「不要亂想。靜靜的養幾天,就好了。」不要亂想,靜靜的養,養肥了,他們是自然可以多吃;他們這群人,又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子遮掩,不敢直捷下手,真要令我笑死(推論)。老頭子跨出門,走不多遠,低聲對大哥說道,“趕緊吃罷。”大哥點點頭。原來也有你,這一件大發見,雖似意外,也在意中:合夥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定罪)。”

這是魯迅對中國人愛論斷這一民族心理特征的漫畫化刻畫,是對論斷非常深刻的剖析,切中了論斷的本質。論斷的表現就是胡思亂想、無是生非、自以為是。我們常常自以為聰明,以為憑著自己的觀察,憑著聽到的一點半點話語,就能夠作出結論,這正是中了自己“聰明”的詭計。

尤其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沒有“用愛心說誠實話”的習慣,是一個倡導“逢人且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的民族,所以說話喜歡拐彎抹角、口是心非,使聽的人難以捉摸講話人的用心,於是使得中國人又盛行另一句“鑼鼓聽聲,聽話聽音”的俗話,常常要猜測別人說話的真正用意,就使中國人喜歡用論斷來聽別人的話語。

有一個姊妹,,她的工作和事奉都很忙,一個聚會點的同工體諒她的辛勞,就說:“我們這個點己經能照顧自己了,你省下心休息一段時間吧。”這個姊妹聽了就很不高興,她心裏想:“這些人成長起來了,有毛有翼就不需要我開始排斥我了!” 她在心中論斷他們的愛心,從此就與他們產生了隔閡。我們聽人說話,不喜歡隻聽字麵,而是喜歡亂猜人說話背後的意思,有時我們單憑別人一些表情,一些事情的蛛絲馬跡,就推論出似乎很合情合理的結論來,這就正中了魔鬼的圈套。

有一個年輕的王姊妹,被神呼召,很想服事主。但家裏很困難,不得不去打工維持生活。有一個老姊妹說是被神感動,要在經濟上支持她。王姊妹就辭職開始事奉主,但不知過了多久之後,有一回老姊妹看到她穿著一件名牌運動衣,心裏就想:“我這樣好的經濟條件,尚且舍不得買這麽貴的名牌,你是受人接濟的,居然如此浪費別人的愛心奉獻。哼,以後我再不會奉獻給你這樣的人了。”打那以後,她就不再接濟王姊妹了。她在心裏定了別人的罪:愛慕虛榮、貪愛世界。但過了好長一段時間之後她終於知道,原來那套運動服是王姊妹在商場購物時抽獎抽中的獎品。

我們知道一點資料,然後去猜疑,這時魔鬼開始工作,它利用人自以為是的驕傲來推論,然後它暗中為你作出似是而非的判斷,這樣就陷你於論斷的罪裏而不自知。有一句從許多生活經驗中產生出來的俗話,形容論斷非常帖切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這說明我們心裏所猜度的,往往與真實的情形相差很遠。我們也常常經曆到這種事實。魔鬼正是利用人所喜歡的猜測,作為圈套讓人去鑽,論斷的陰險就在於此。

(4)人心態不正,往往喜歡往別人的壞處去想。

從《自義》裏我們知道,人看別人往往都是不好的方麵,因而去猜測別人也很自然是不好的方麵。

有一個人,有兩次去找一個領袖,都剛巧遇到他在洗臉瀨口,這時己經快到中午十點了,這個人就覺得這個領袖很懶、很不“屬靈”,但他沒有把這個想法講出來,之後卻不願意多找他,也不太喜歡這個領袖了,最後竟發展到與這個領袖不和,鬧矛盾。其實,首先那人不應往壞處想,為什麽我們不能去想那位領袖是不是太勞累了、或者生病了呢?為什麽我們不去關心一下他,問一問呢?隻要問一問,就能證實我們的眼睛有沒有病(有沒有看錯)。其實這個領袖常常透支地工作,昨夜幾乎在通宵趕鬼;另一次則是為弟兄處理問題,搞得很晚——神的仆人常常就是這樣被“公用”著,隻不過許多人不知道“暗中的隱情”罷了。

說明我們人有一個特點,看別人,看一件事,是往往喜歡從壞處去想的。

孔子有一次去陳國的半路上絕了糧,七天都顆粒未吃,隻好白天睡覺。他的學生顏回討了點米回來,要煮給孔子吃。飯剛煮熟,孔子在被窩裏看到顏回從鍋裏抓起一把吃了,就假裝沒有看見。過了一回,顏回把飯端到孔子跟前,請老師吃飯。孔子就故意試試顏回說:“我突然想起要敬拜上天,要用幹淨的飯來祝謝。”顏回說:“不行,剛才有煤灰掉進飯裏,我覺得扔掉可惜,就把它抓起來吃了,這飯不幹淨。”孔子聽了感歎地說:“我信任我的眼睛,但其實眼睛不足以信任;我信賴我的心,但其實心也不一定可靠。弟子們要記住:認識了解一個人、一件事真是不容易呀!”孔子所感歎的,正是我們人類共同的弱點——我們太相信自己的眼睛、看法、想法、判斷。曆史公認有高尚道德的孔子尚且如此看人,更何況我們這些末世道德己經失喪的人?這段典故,是對揭示人性的醜惡有著普遍的教訓意義的。

聖經把這種現象說得更清楚:“眼睛是身體的一盞明燈,如果你的眼睛是健康的,那麽你的整個身體也就會充滿了光明;如果你的眼睛有病,那麽你的整個身體也就陷入了黑暗。如果你內心僅有的光明,實際上隻是一片黑暗,那黑暗是多麽漫無邊際啊!(普通話本,太6/22-23)”

一個人的眼睛,是心靈的窗口,是心態的反映,如果他的心態是黑暗的,他看的東西將是一片黑暗。心態不正,說明那個人的心是同黑暗(魔鬼)已經連在一塊了,他所接收到的“心理活動”是從魔鬼來的意思。

帶著論斷心態聽道,就好象身邊帶著一個魔鬼,什麽道也聽不進去。當講到某個問題時,就會有個聲音說:“哪不是在說你(我)嗎?我就知道是衝著我來的……”於是這個道就給小鳥(魔鬼)啄去了,他就聽不進去了;當講到什一當納,就有人心裏論斷說:“為什麽這麽多的道不講,偏講這個道,我還不知道?因為你們就愛講想錢的……”“為什麽常常說這個,不就是因為你們貪財嘛……”他就會抵擋這個道。

我們幾個領袖,先後都帶過門徒,把一些熱心追求的人帶在身邊,在團隊裏一同生活一同事奉,言傳身教。按道理,她們會更多看到“道”是怎樣行的吧?應該看到榜樣吧?但萬萬想不到,每批門徒總有那麽一個人老鬧意,她們都有一個共同特點:把別人的優點全看成是相反的。她們認為領袖的儉樸是吝嗇寒酸,當買些東西補補身體時又認為是奢侈;認為領袖的奔忙是不顧家庭,當領袖照顧家庭時,又認為他們自私;認為領袖忠心管理錢財是小氣、斤斤計較,但為了提高事奉的效率和安全性,領袖用手機,她們又認為是亂花神的錢……總之,她們看到的所有優點全是假裝的,所有的做法都是另有圖謀的,所以,領袖如何的為人、無論做什麽,她們都看不順眼,很失望,鬧著要走。後來經過交通,她們把內心的話都誠實地說出來,才發覺一個秘密,就是每看到領袖的舉動時,她們內心就有一個“自言自語”的意思:“他們隻不過是做給你們看的,假冒為善,哼!”“你看,他們查帳了,不就是計較我今天買東西買多了些嗎?這些小氣鬼!”“老愛撿別人的舊東西來用,象個乞丐,把神的仆人的身份都貶低了。”……可見這“黑暗”有多麽的大呀!

如果一個人帶著不正確的眼光去看事情,一定會有偏見、誤會、論斷積在心上,這些都是黑暗的東西。正如一個人戴著黑眼鏡看東西,那麽他看到的東西就是灰的。

後來我們才真正明白,為什麽法利賽人從耶穌的為人、神跡中沒有看到神的同在、神所差遣的兒子的見證,反而看到的是耶穌在蠱惑人心、對法利賽式的宗教體係造成危害的了;才明白為什麽猶大同耶穌生活三年,居然全然看不到他的夫子的好品行,居然一點感動都沒有,原來他們的心是與魔鬼是連在一起的,那麽他所看到的東西當然全部相反了。

我們看東西喜歡往壞處想,原來是因為魔鬼的作為。魔鬼的作為是屬“黑暗”的,是見不得光的,因而人喜歡把自己的看法埋藏在心裏,於是產生論斷、誤會也不知道。如果你的看法有問題,就是你眼中的黑暗,如果把它埋藏在心裏不說出來,就證明那些東西是屬於魔鬼的,哪是多麽可怕的事呀!

論斷實際上是一種非常荒誕的病態心理,為什麽《狂人日記》中把論斷用一個瘋子的心理活動來作隱喻呢?就是因為論斷實在是同瘋癲有關的(即被魔鬼所利用、轄製的)。

我們看人看事有許多不同的結果,而且人往往喜歡往別人的壞處去想,那麽,我們“看”——猜想的結果就有許多是錯的,因此,我們不要太相信自己的看法,更不能固執於自己的看法。

3.“論斷”這種罪的性質:

《聖經》為什麽嚴嚴地教我們不要論斷?因為《聖經》說“不要”,一定有一種危險,對我們有害的。那它究竟是什麽?其實凡神說“不要”的背後就是魔鬼說“要”,“要”就是魔鬼的意思,魔鬼的作為。

論斷是從自義中產生的,是自以為是的產物。法利賽人覺得以色列百姓們很無知,擁戴一個流浪漢耶穌為聖賢,他透過一些不為人留意的細節,一眼就識破了耶穌冒充先知的馬腳,他覺得自己的觀察力很強,什麽也逃不過他的眼睛。這是人最常見的思維方式。很多人看人、看問題,常用這種方式:“我一看就知道……”“你以為我不知道……”;很多人也用這樣的思維方式來聽道:“他所講的,是為了針對我的……”。

我們以為那些“自言自語”是自己的心理活動,就接受了這些觀點,豈不知道那是是魔鬼把控告別人的意思放在了我們的心裏。

既然論斷是從魔鬼來的,盡管它隻是隱藏在心裏,卻能起到很大的危害破壞作用,而且它還會繼續發展成為各樣更大的罪,是教會混亂的一個潛伏的發源地。

除了上麵從現象看它危害的嚴重性外,現在我們從另一個角度——從性質上看它的嚴重性。

“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隻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雅4/12)”

(1)以神自居

每一件事都是由表麵現象和“暗中的隱情”組成的。我們與別人接觸,並非是全時間的(二十四小時),接觸事物也非全方位的,人並不可能對別人、對事完全了解,這是人固有的局限,所以我們的猜測往往與事實有很大出入。然而,有一種東西使人自信自己的猜測便是事實,無形中便是以“全知”自居;也就是說,自以為“神”;正如我們中國人喜歡講的:“料事如神”,自義到了一個可怕的地步,自以為可是與神同等的地步。“你是誰?”就是說,你以為你是神嗎?“竟敢……”的語氣是說,這麽嚴重的罪,你“竟敢”犯?你想想,如果你冒充了國家主席,是什麽的罪?何況冒充了神呢?

(2)奪取神的權柄

法利賽人隻看到耶穌讓女人觸摸的表麵現象,卻並不知道耶穌內心的意念,就認為耶穌是假先知,不知不覺就定了別人的罪。

許多“人心的意念”,是沒有人可以知道的,人心裏有沒有罪,別人是無權審判的。誰可以審判呢?連天使、魔鬼(它隻能控告)都沒有權審判;人既是有局限和軟弱,我們隻可以審判有行為表現、有證據證人的犯罪——“罪行”,但神沒有把審判“人心意念”犯罪——“罪”的權交給人。隻有到了天上,我們什麽都知道了,我們才可以審判天使和人的“罪”;隻有神有定人“罪”的權柄,人論斷就是取代了神的審判,猶如在最高人民法院開庭時,起來一個人把大法官推下審判台,自己取而代之一樣。這是一種什麽性質的罪?在現實中,就是敢殺人放火的人也不敢犯這樣的罪。

這兩樣都是僭妄神的罪。這裏就講明這種罪是冒充神,奪了神的權柄,這裏嚴厲的語氣,講明這種罪是極之嚴重的。

論斷是一種高抬自己、與神同等的罪,僭越了神的權柄,自己代替神而作出不公義的審判和錯謬的定罪。在這種意義上說,我們比魔鬼、世人更膽大妄為,竟敢奪取神的權柄。

4.破壞人與人彼此相愛的關係

所有人與人的關係遭到破壞,歸根結底就是由論斷所產生的。

魔鬼破壞愛,並不是用炸彈,炸彈隻能破壞物質的東西,不能破壞屬靈的東西。而愛是屬靈的東西,魔鬼就用論斷來破壞,因為論斷是發生在心靈的,是屬靈的東西,它就能破壞愛了。

比如前一個事例中年輕的王姊妹,後來幾個月都沒有收到老姊妹的捐獻,她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嚴重的危機之中,她隻好退出服事。但到處都是下崗人,她再找不到工作,使生活幾乎揭不開鍋了。她感到被騙、被耍弄,深深地苦惱和痛心:“人真不可信,詭詐到極處。”她受到了很大的傷害。

人心或多或少都有黑暗、不公義之處,因而會看錯,但又因自義,過於相信自己是對的,就偏袒自己的看法,這樣必然產生錯誤的結果,常常誤會冤枉別人,看曆史上發生的許多冤案,就可以佐證人是多麽敗壞;即使他很公義,但每個人都有不知道“暗中的隱情”的短處,所知有限。如果以有限的“一點資料”去猜測判斷,得出來一定是糟糕的結論,以此定人的罪,一定是不公正的,看世界上有多少錯案,就可以佐證人有多少軟弱。所以,這些不公的論斷,不公的審判與定罪給人很大的冤枉、很大的陷害!

為什麽我們彼此見麵時尷尷尬尬?是因為當中有論斷;為什麽我們弟兄姊妹表麵親熱,實質貌合神離?是因為當中有論斷;為什麽我們相處較久較近的人,反而愛不起來?是因為當中有論斷;為什麽教會常常會成為傷心之地?是因為當中有論斷;為什麽教會有許多事工仿佛都使不上勁?是因為當中有論斷;為什麽教會之間不相往來?是因為當中有論斷;……隻要人與人的關係不正常,裏麵就一定伴隨著論斷。

《聖經》一次再次告戒人們不要論斷,就證明論斷危害之大。它誘使人作出與理解和饒恕相反的事,卻把恨偷偷播入人們的心裏,它是一種與愛對抗的勢力,目的是使人們之間彼此疏遠、彼此傷害、彼此爭鬥,破壞人際關係,從而使教會混亂崩潰,達到破壞教會實現異象和事工的目的,歸結一句話就是要破壞神的旨意和救贖計劃。因論斷是在意念上作工,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就像癌細胞一樣,很難查找,但卻有極大的破壞力;它蠶蝕人心、蠶蝕教會肢體,明顯是與神作對的撒但的勢力,因此《聖經》明明警告,誰與論斷勢力合作,日後必要受到嚴厲的審判。

“所以,什麽都不要論斷,隻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著稱讚。(林前4/5)”其實,在我們知道的一點資料之外,還有很多暗中的隱情,許多的人心及意念是我們暫時無法知道的,甚至一生都無法知道的,隻有等到將來審判的時候才知道。保羅說:“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林前13/12)” 相信將來到天堂後,所有的事都揭曉時,人們會痛心地認罪: “弟兄,以前我論斷你,大大得罪你了,我以為是你錯的,原來是我錯了!”“姊妹,以前我的論斷造成了很多是非,大大地破壞了你們的教會,我還以為我在幫助你們,原來帶來了這麽巨大的虧損,我真後悔!”……

5.論斷是所有人常犯的罪

因為自義是人皆有之,所以論斷就成為一種普遍的心思;另外,因人從來沒有發現這種心思有什麽不對,更加不知道內心說人壞話的意思是從魔鬼而來的,就使得人們沒有發現它就是聖經常常提到的論斷,於是誰都這樣想,這樣思維了。魔鬼成功地騙過了許多人,使人毫不提防這種想法與魔鬼有某種關係。

有一個人想掛一張畫。他有釘子,但沒有錘子。鄰居有錘子,於是他決定到鄰居那兒去借錘子。就在這時候他起了疑心:要是鄰居不願意把錘子借我怎麽辦?昨天他對我漫不經心地打招呼也許是因為他很匆忙,但也許這種匆忙是他裝出來的,其實是他對我不滿。什麽事不滿呢?我又沒有做對不起他的事,是他自己在多心罷了。要是有人向我借工具,我立刻就借給他。而他為什麽會不借呢?怎能拒絕幫別人這點小忙呢?而他還自以為我依賴他,僅僅因為他有一個錘子!我受夠了。——於是他迅速跑過去,按門鈴,鄰居開門了,還沒來得及說聲“早安”,這個人就衝著他喊道:“留著你的錘子給自己用吧,你這個惡棍!”

這幽默所諷剌的就是我們所熟識、又常見的思維方式:“這個人最近好象很少同我打召呼,是不是我得罪了他呢?就算我得罪了他,也不應該這樣的臉色呀?這個人真小氣!”又或者:“最近他不大理睬我了,為什麽呢?聽說他最近升職了,恐怕再看不起我們這些草根階層了,原來他是這樣勢利的,哼!”想到這裏,就恨不得去揍他一頓。為什麽我們沒有發覺當我們論斷別人時是非常可笑的呢?就是因為魔鬼!它用障眼法,使人不知不覺、糊裏糊塗地認為,自己的猜測想象就是事實,從來沒有人對這種荒謬的思維過程產生過懷疑。

從我們平常的談話,就可以發現論斷的普遍性,我們平常不是常常聽到自己或別人這樣談話嗎:“我想他是……”、“我敢肯定是……”、“我認為他……”、“他恐怕……”、“我看他十有八九……”、“他可能會……”,這樣的說法就是那個人把自己心裏的論斷暴露出來了。

不錯,人人都不可幸免會陷入論斷的圈套裏,然而魔鬼更喜歡某些人,就是那些小心眼的人,心胸狹隘的人,主觀多疑的人,自以為是的人……這些人最容易陷入論斷中。正如俗話所說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就是說,論斷最容易在所謂“小人”的心裏產生。它不聲不響地在你的心裏教你去推測,幫你下結論,還使你覺得,什麽事你都能看透,什麽事都瞞不了你,你是一個心水很清的人。魔鬼是最喜歡找這種人,但無論是誰,我們都有這些弱點,都要警醒。可惜,因著自義的關係,小人並不知道自己是小人,並不承認自己是小人的。這些信息,對於他可能並不起什麽作用。

6. 對付和防止論斷

小時候就感覺到越長大越有煩惱,其中之一就是要麵對複雜的人群。進入社會後就感歎,為什麽人與人相處那麽困難。現在我明白了,因為人心詭詐,你猜忌我,我猜忌你,說白了就是人心裏的論斷在做怪,一旦人們之間有了猜忌論斷,人際關係就變得複雜難解使得彼此難以相處。而作為小孩,彼此相處比大人單純,互不設防,就很容易快樂,我真懷念作小孩子的時候,我們為什麽就不能象小孩子一樣不互相猜忌呢?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18/3) ”如果我們都象小孩子一樣不互相猜忌論斷,豈不是在天國裏那樣快樂相愛?

真的,為了自己、為了教會、為了神的國,我們要好好對付論斷了!

① 實事求是

從以上論述我們知道,人的許多看法往往是不對的,當人太相信自己的猜測,就孕育出了論斷。幾千年來,人們都是以一種荒謬的思維去猜想別人,從來沒有質疑過這有什麽不對。如果人的思維不合乎神的話,就一定會給魔鬼所利用。

“倘若你看到弟兄有什麽不對,你就去,趁著隻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不聽教會,就看他象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新譯本,太18/15-17)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總會遇到一些事情,無論看到什麽,聽到什麽,都不要隨便去下結論。如果你必須去處理那件事,就得遵循《聖經》的原則去核實。因為人的估計、猜測都可能有錯,或者不完全對,因此不要輕易下結論。論斷是從自義來的,所以我們要先對付自己的驕傲,不要太過相信猜測的結果,猜測這環節,太容易被魔鬼利用了,所以要隻相信經過檢驗的事實。

過去,我們以為對付論斷是靠禱告的,但禱告來禱告去,卻沒有消除論斷,是因為我們沒有把精力放在悔改上。是的,悔改才是最重要的,沒有悔改的禱告是無果效的。對付論斷的悔改必需是具體準確的,即要從我們的思維方式上去悔改——

過去的思維:看或聽得到一些資料——猜測——推理——判斷(定罪)

悔改後的思維:看或聽得到一些資料——猜測——推理——麵對麵核實(有時要兩三個人證實)——判斷(定罪)。

例如以前的那個例子:看到王姊妹穿了一身名牌運動服——可能是她買的(猜測)——如果這樣,她可能是一個貪慕虛榮的人(推理)——麵對麵單獨指出她的錯——結果可能是有錯、或可能沒有錯。

當我們看到別人的錯的時候,其實有兩種可能:第一可能是看對了(少數時候);第二可能是看錯了(多數時候)。怎樣知道是他不對,還是我看錯呢?就隻能按照聖經這個法則去做。我們用以上的事作例子:我如果看到那個王姊妹穿著名牌的運動服,我不應該在心裏自作判斷,而是找一個時機,坐下來問問她,如果是她的錯,我就指出她的錯;如果她將衣服的來曆告訴我,那麽就證明了是我猜錯了,誤會就不會發生,魔鬼就不能欺騙我使我不接濟她;這樣的事就完滿解決了。

所以,我們去提意見的人,一定要知道,我們所提的意見不一定是對的,可能隻是我的論斷,可能是我看得不全麵。如果我是看到一個完整的行為,又有幾個見證人,那麽我們就能判斷他是錯了、犯罪了;如果沒有證人,我就不能下結論,隻好等候有機會證實,因為我們一個人看的時候,可能會看錯,就如“師母抽煙”的事(參看《謠言》)。另外,有時我們會對別人生命的問題提意見,比如:覺得某人很驕傲,或有貪心等等,如果你隻是有一種感覺,你隻能把自己的看法作為一種提醒,而不能夠定罪,因為“驕傲”、“貪心”是“人心的意念”,誰也無法定罪的。除非你有足夠的事實,又有兩三個證人。要不然,你提完了意見,對方說不是,你就應該認為,這可能隻是自己的論斷,就要從自己的心中除去這看法,不要頑固堅持自己的看法。

有時論斷會化妝成“聖靈的恩賜”,有一個姊妹,據說能聽到聖靈的聲音,說“聖靈對她說,我在暗中害她,因而她對我有一種不可化解的怨恨和隔膜,使得本來很好的關係也被破壞了。就算靈裏有啟示,知道誰對誰錯,我們還是應該遵循《聖經》的原則,與當事人麵對麵核實,你要這樣問:“弟兄,你最近是不是……?”如果是,你就去幫助這個弟兄;如果不是,就可能是你接收的啟示是錯的。因為靈裏來的東西,也有可能是從魔鬼而來的,需要這樣檢驗。(參看《自義之三》)。

不管你對別人有什麽看法,都不要憋在心裏,要找那人去,否則就會讓魔鬼有作工的機會。就象死水不流通就會發臭、滋生細菌一樣,我們對某人某事有看法而不交通,許多心思就會在心裏變成論斷,久而久之,就會成為怨氣、並懷恨在心。

另外,我們不要順從我們情欲胡亂去猜疑,即使對適度的猜測,也不要去相信,記住,這裏可能有某種欺騙。公安人員破案,需要運用猜測、推理,但並不能就此成為證據,猜測、推理隻是一種線索,為的是找到證人、證物,是為了找出事實的;所以公安人員常常要排除許多線索,才找到一條真線索,因為許多猜測、推理都是錯的。任何未經核實的猜測、閑話,都不要相信。如果我們在猜測之後有核實(作證)的環節,魔鬼就欺騙不了我們,因為神識透魔鬼的詭計,所以要我們這樣作。

如果我們把猜測積在心中,又不向當事人交通、核實、驗證,就存放在心裏,以至於這些東西浙漸便成誤會、偏見、論斷和控告,導致靈裏阻隔,最後發生衝突,紛爭……舉例:假如我見到一個弟兄或姊妹,心裏不痛快,老是覺得心裏有一個疙瘩的話,我就知道這是魔鬼正試圖利用我去實現它的詭計,我應當立刻將心中的疙瘩除去。我們最好透過與當事人交通,去證實自己的猜疑,建立一種能彼此交通、彼此了解、甚至彼此指正、彼此認罪的關係,這才是彼此相愛的真正實意。我們所看、所聽的,都要調查證實清楚後才能下結論,這樣就能把猜疑從心裏趕出去,論斷就自然沒法存在了。

② 凡事相信

我們去作客時,見到主人的沙發,雖然看不到後麵的腳,你會不會翻過來看看四隻腳是否齊全才坐下去?如果主人遞過茶杯,你剛好看不見把手,你是否心裏就不高興,認為他給你一個破杯子?不會,我們一定放心地坐在沙發裏,高高興興接過那個茶杯。為什麽?那是因為我們采取了信任的態度。我們對物較容易采取這種態度,但對人和事就常常采取猜疑的態度。

我們可以對某些人某些可疑的事保持警醒,但這些是為了我們去察看事實的,如果沒有事實根據,我們不能憑猜疑去定罪。

然而教會有許多事,我們暫時是無法知道底細的,或暫時無法查證,例如教會的錢怎樣使用,隻能向幾個監督的長老交代,而無法向人人交待的,那怎麽辦呢?這就要采取相信的態度了。你對國家主席拿多少工資,這個月是不是拿多了;你所交的稅國家用得怎麽樣,航天計劃是不是用多了十萬,你采取什麽樣的態度?你無法查對,你隻好對人大和政府職能部門采取相信的態度。我們在教會中,對自己所不了解、不理解的人和事,對不了解的其它教會都要采取凡事相信的態度——相信自己的神也是他們的神,會帶領他們;相信神也在他們當中作工,他們與自己一樣愛人靈魂;相信神會對他們判斷、審判。因此就不要下結論、不要論斷,隻等將來神的審判。所謂凡事相信,就是在沒有證據之前,我們要從好的方麵去想。

如果有些事沒有追究的必要,最好就讓我們的心凡事相信、凡事盼望,這就是愛了。如果有一些資料是聽來的,沒有機會去核實,或者也沒有必要去核實,那麽我們就什麽也不用去推論、什麽也不要去判斷。

其實許多誤會,是因為我們之間沒有理解、體諒、凡事相信的結果。如果我們了解得不夠,又不肯凡事相信,隻憑表麵的、所知有限的資料去判斷人,那麽所做的必然是神的話的反麵。

保羅在論到論斷的事時說:“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仆人呢?(羅14/1,4)” 有一些問題,雙方各執一詞,沒有什麽確鑿的證據、理據時,很難說清楚誰對誰錯,就是“所疑惑的事”,就不要去下判斷,留待神日後去審判吧。我們要是遇到暫時不明白的事,就暫且放下,不加評論,不置可否。

現在我泡了一杯茶,讓大家來猜一下,杯子裏放的是什麽茶葉?試試看對的可能性有多大?絕大多數肯定是錯的;一個人比一杯茶要複雜多少倍?你猜對別人“心裏的意念”的可能性有多大?就是說,現在你對別人的看法,對的可能性有多大?這是不言而喻的。假如到了審判的時候才知道這隻不過都是論斷,那就慘了。

耶穌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路6/37)”你沒有事實證據就到法院告別人殺人放火,那麽法院可以定你誣告的罪。你現在是否想過,將來在基督的審判台前被定罪的可怕?如果你不想讓神定你的罪,你現在就該放棄在內心定別人的罪。否則,將來吃不了兜著走就慘了。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何推諉,你在什麽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麽事上定自己的罪。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2/1-4)”從現在起,你每天儲蓄兩元,到你回天家那日,能積蓄多少錢?論斷仿佛是很小的事,被許多人忽視,以至於成為我們在生活中最常犯的罪,假使你每日隻犯兩次論斷的罪,二十年、四十年之後總共犯了多少次論斷?那將是一個令人吃驚的數字。因而就知道你在神麵前積蓄了多少罪,為自己積蓄了多少神的忿怒,以至招來神的震怒,在審判的日子,你才感到戰兢,方曉得自己無法承受因此而帶來的懲罰。現在你可能才注意到這段經文的鏗鏘語氣,才知道論斷有多麽可怕、多麽嚴厲了吧?

有鑒於此,現在我們就來著手清除論斷。先從自己開始,把心中的猜疑,要麽找人指出來;不能證實、或者隻是小事一樁的,就無必要計較,那麽就從心裏清除一切猜測和判斷。

如果你發現別人也有論斷,你應該立刻糾正他,幫助他認識什麽叫論斷。

 

默想和禱告:

①     與聖靈一道搜索一下,我內心那裏隱藏著論斷,即使是經過掩飾了的?

②     我的判斷有經過核實嗎?

主耶穌啊,我對自己曾經有過的論斷感到可怕和悔恨,我做過許多禰所痛恨的事,得罪了禰。主啊,我願意脫離這種敗壞的生命,我恨惡這種生命,我不要,不要——這地獄點燃的火。我喜悅禰的真理——彼此交通、彼此理解、彼此同心。我一定竭力這樣做,阿們。

悔改:

 一定找些機會,將你內心對他人的看法與當事人交通一下。

 如果有些事暫時還不便或不能證實的話,你就要把你的論斷奉耶穌的名趕出去,隻作為沒有結論的事便了。

 


和合本譯文是“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而“得罪你”原文的意思是“你覺得(他)犯了罪(或犯了錯)”,所以有幾個新譯本是翻譯成“如果你的弟兄犯了罪”。施洗約翰指出希律娶兄弟的妻子的罪,並不是因為希律這樣做是得罪了施洗約翰;拿單指出大衛犯了殺人奸淫的罪,並不是因為大衛這樣做是得罪了拿單;耶穌指出法利賽人的罪,並不是因為這些罪直接得罪了耶穌;我們在教會牧養,我們指正、勸免、責備人的罪,並不是因為那人得罪我們。因此,“倘若你看到弟兄有什麽不對”的翻譯,更加符合聖經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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