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介紹了覺曉同學題為《八月二十四年》的中篇小說
那年八月他們相識二十四年。
文章寫得很無奈,君和曉凡。他們對生活投入了自己的熱情,投入了愛。但是生活對他們似乎不太公平。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場合“被”生活拋棄了。而拋棄他們的人並不是渣男爛女,也不是他們不曾有愛。正如文中所說“海水是沒有邊的,每一段感情常會走到盡頭”。
可是被“拋棄”的好處是獲得了重新選擇的自由。文中有這樣一句話“年輕時戀愛,我們更容易愛上他(她)的身體而愛上他(她)的靈魂。年老時的愛,我們更成熟愛上他(她)的靈魂而愛他(她)日漸衰老的身體。年少的婚姻因為有愉悅的性愛,我們對柴米油鹽寬容,年久的婚姻因為有豐裕的柴米油鹽,我們對性愛寬容。”
兩位曆盡滄桑的朋友愛上了對方的靈魂。
這是一個真實的,沒有做作的故事。他們的選擇有一半已經由他們的前任做出了。
現實中更多的是誰都沒有走出這一步。在作家青荷的題為《認認真真談情說愛》的文章裏看到這樣一句話:“多少人以夫妻名義湊合著,多少人又以朋友名義在愛著…”誰都不願意背負道德的包袱打破圍城,或者夫妻雙方對婚姻的滿足或者不滿足的程度敏感度不夠,更差的是已經不再關心對方滿意與否了。
可是,可是,匆匆走出圍城又快快走進另一個圍城是人生的答案嗎?先不說離婚哪有這麽容易,離一次傷筋動骨呢;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非常之大的。捍衛父母婚姻的往往是孩子。一對曾經非常恩愛的再婚夫妻為對方孩子的事,一言不合,撕了結婚照片誓言非離不可,不共戴天!可憐的孩子把爸爸媽媽的結婚照移到他的房間裏說:“They stay here, nobody touch them. All is good!"看著天真無助的“孩子”,兩位不懂事的“大人”羞愧難當。我朋友對我說:“那一刻我覺得他才是成人,我們才是不懂事的孩子。為了孩子我們也應該把這事處理好!”我看著他,說:“就衝你這話,喝酒!”
退一萬步講,兩位有情人衝破艱難險阻,終成眷屬。誰又能保證十年後不會重蹈覆轍?
婚姻與所有其它人與人的關係一樣,需要經營。經營並不是貶義詞。經營的關鍵在於“心中有愛”和“溝通”努力了解對方的感受,努力讓對方了解自己的感受。你若已經忍無可忍立誌破城了,對方還一無所知。如若真破了城,可能對這個共同建立的城堡不太公平呢。
女孩子常說“我是女孩子,你要哄我,寵我。”作為男性的我舉雙手讚成!可是如果如果妳的那個他把哄你當作任務來做,可能也有煩的一天。在這裏為先生們高呼一聲:“男人也希望被哄,把他哄好了,他心甘情願地為妳當牛做馬。”
她哄他,他寵她,這日子過得才有味道,大家不妨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