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有proposition 13 的限製,加州的房地產稅每年的增幅不超過2%。這樣很多老人如果住在一個房子裏很多年沒動,盡管他/她的房子現在很值錢,但他/她交的地產稅並不高。有的老人很想 賣掉現在的房子,搬到一個小一點便宜一點的房子去。但是糾結的是換一個小一點的房子,反倒要交很高的地產稅
。比如John 五十年前買了一個房子$5萬, 他一直住到現在沒賣,雖然現在房子的價值已經$100萬了,但根據proposition 13, 他的地產稅也就是每月$132。而如果他賣掉現在的房子,買一個$50萬的小房子,他的地產稅就是每月$500. 這樣每月的支出會高很多。鑒於這種左右為難的情況,州政府出台了一個proposition 60 和90. 這個政策是說隻要夫妻雙方有一個到了55歲以上,就可以享受終生一次的同等利率平移。也就是說,你要是賣掉這個房子,再買一個同等價值或者更便宜的房子,你就可以享受以前的地產稅
。Proposition 60是說在同一個county 內換房子,proposition 90 是說在加州不同的county 換房子。比如上麵 John 的例子,他今年56歲了,他的太太48歲。他們夫妻把PV山上的舊房子賣了$100萬,又到Torrance買了一個$50萬的公寓,他還可以繼續享受每月$132的地產稅 (proposition 60)。或者他也可以在San Diego 去買一個房子,同樣享受原來的地產稅 (proposition 90)。 你這個買賣的過程一定要在2年內完成。你也可以先買後賣。但是如果你先買,你要先按買房的市場價交地產稅,直到你賣掉你的舊房子,再去claim 你的低地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