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在美國房子是要交房地產稅的(property tax)。這個稅是跟你的房子價值有關的。每個州的稅率不同,簡單說加州大部分地方是1.2%, 比如你買一個50萬的房子,你每個月的地稅就是$500. 德州2.4%,那你買一個$30萬的房子,每個月的地稅就是$600。地稅是買完房子後就不變了嗎
?不是的,會變的。有的州是政府的房管部門每年評估你的房子價值,根據你的房子當年的價值征收 地產稅。你的房子價值隨市場變化,你的地產稅也跟著變化。房子升值你就多交稅,房子降價你就少交稅。有些州房價多年變化不明顯,比如美國南部和中部一些地方。按這種方法計算地產稅也沒什麽問題。但是在加州不同。加州的房價就象中國話說的,芝麻開花節節高。如果按照這種方法,比如20年前一個人買了個20萬的房子,他每個月交$200 的地稅。20年後,由於房子的價值升高到 80萬(在加州某些地方,這是很正常的情況),盡管房主一直住在裏邊沒動,那他每個月就要交$800的地產稅。他就會覺得很冤
。同樣的情況喊冤的人多了,州政府就製定了一個政策叫proposition 13. 這個政策規定加州的地產稅每年的漲幅不得超過2%
。如果你去年每月交$100地產稅,今年不管你的房價漲了多高,你的地產稅也不能超過$102, 除非你的房子賣掉,新的房主就要按當年的市場價交地產稅。
那有人就問了,要是我的房子降價了地產稅能降嗎?比如五年前金融危機房市大跌,加州也不例外,很多房子一下子縮水了一半。有人看到鄰居買的房子是自己買的價錢的一半,除了悔恨自己買在了錯誤的時間,也抱怨為什麽同樣價值的房子,自己要付多一倍的地產稅?響應人民的呼聲,州政府又出台了一個proposition 8, 叫Decline-in-Value Reassessments. 就是說你要是有證據說明自己的房子被估價高了(主要拿周圍類似房子剛剛賣出的價錢比),可以上訴到洛杉磯county assessor
。 如果你的上訴贏了,當年的地稅就可以降低。注意上訴一次隻管一年。第二年如果你的房價還沒漲上來,你要繼續上訴。如果連續N年你的房價都在水下,除了連續上訴還有別的辦法嗎?就好象你買了一個錯的股票,你最好還是忍痛割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