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語言機

一曲肚腸斷,天涯何處覓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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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權利的國家行政過濾

(2016-09-16 02:58:17) 下一個
陳行之   著名作家  來源:鳳凰網博客  共識網思想者博客
中國龐大的官僚係統形成了一套封閉的價值體係和道德體係,把對權力的忠誠作為衡量人的唯一價值尺度和道德尺度,凡是不符合這個尺度的人,都將麵臨被淘汰的危險,即便是對整個社會彌足珍貴的精英人物,如果你政治上不合格,或者蔑視了權力,國家行政力量也會毫不留情地把你拿掉,這就是人們常常喟歎中國社會獨有的“淘汰精英”、“逆向淘汰”現象存在的原因。
國家在視國家憲法為兒戲,是無所不在的國家行政權力在褻瀆憲法、欺辱法律。
一種政治力量,從它阻止什麽就可以推斷出它縱容什麽;正義者受難通常意味著邪惡者猖獗。
如果說中國尚不是一個健全的法治國家,並不意味著中國缺少必要的法律,而是國家各級政府的行政權力過大,漠視或者說故意褻瀆法律,所以才造成法律失靈,法律機器空轉,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流失,我把這種現象稱之為“公民權利的國家行政過濾”。
隻要有一種政治力量淩駕在整個社會之上,堅持其維護“領導作用”,它就會用強力謀求超法律、超憲法的地位,這種狀況極大地破壞了國家本應當具備的政治運作過程,導致了極為嚴重的社會後果。在憲政民主國家,政治過程是在各個社會集團利益的相互作用和影響中進行協調的,這些社會集團雖然也為爭奪資源、地位和權力互相發生衝突,但是,政府扮演著調停人的角色,通過必要的程序裁定和平衡各種不同社會集團的利益達到社會和諧,這就是說,政府不是根據自己的利益要求做出決策,而是根據不同集團的利益要求做出反應。非民主國家的政府不是這樣,它絕不是調停者,它隻是一個蠻橫的利益謀求者——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它同時還是利益謀求的至高無上的裁判者!
一種政治力量不可能即保持對權力的壟斷,又將自己置於法律約束之下,當組成政府的人員結合成為特殊利益群體向整個社會提出資源、地位、權力要求時,必然要與人民的利益發生衝突。在這種情況下,你能夠指望政府去做有利於人民的調停和選擇麽?你不能指望。就像我們最近十幾年看到的那樣,凡是在政府與人民之間發生利益衝突的地方,政府權力都會作為沒有任何力量約束的裁判者毅然舉起紅牌把人民罰下!在整個所謂的“改革”過程中,這種政治黑哨帶給人民的傷痛,我們領教得還不夠嗎?!
一個社會不可能在不改變政治製度的情況下改變其運作方式,所以我們也就不再幻想;我們同時也知道,一個社會是不可能在製度化的虛偽中長期運轉的,總有一天,它會耗盡動力,出現凝滯,積蓄出另外一種動能,那時候離結局也就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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