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語言機

一曲肚腸斷,天涯何處覓知音
正文

國所施何法?法所治何人?——“依法治國”

(2016-09-08 08:12:21) 下一個
伴隨著國家財富的空前累積,是以“紅二代”為主體的國家利益集團登堂入室,以所謂“合法”手段掌管了國家重要部門的權力,在這些部門,他們如入無人之境,上下其手,不間斷地侵蝕社會肌體,不僅通過壟斷攫取了巨量的國家財富,更是在分配領域“合法”地截取人民的福祉,使普通民眾處境艱難,造成遠遠超過國際警戒線的貧富差距;為了平息社會不滿,為了維護這些人(有人說是五百戶)的“核心利益”,他們得心應手地動用國家機器,不惜剪掉這個民族的精神翅膀,“合法”地封閉輿論,“合法”地堵塞言論;在依法治國的過程中,這塊被國家利益集團掠奪得滿目瘡痍的土地上老虎橫行,蒼蠅遮天蔽日,腐敗像汙水一樣蔓延到每一個社會角落,“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從廟堂到市井,“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似乎所有行業的道德底線都在被突破,似乎所有人都在爭先恐後地失德和缺德……就像孫立平先生一再警告的那樣,中國社會正在走向全麵潰敗。
這是一種帶有中國特色的權力主導型的社會潰敗,即所有的社會潰敗都源於不受監督的權力,都源於國家權力在依法治國口號下的變異,它至少在某些局部,變異成了這個偉大國家的反動力量,變異成了人民最凶惡的敵人。
如果特殊利益集團喪失了國家權力這根權杖,他們還能做什麽?他們將什麽也做不了,甚至可以說,他們將什麽也不是,恰恰是國家權力使他們變得神通廣大,無人可以遏製,國家權力是他們為所欲為的最主要條件。
倘若一個社會容不得一點點兒批評的聲音,不容許人們表達對政治、經濟和文化事物的真實感受,不容許傳達普通人對這些事物的真實反應,那麽,這個社會還是健康的嗎?這個社會還是堅強的嗎?我們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該從何說起呢?我們引以為驕傲自豪的“中國夢”該從哪裏做起呢?我們又該將“宇宙真理”置放何處呢?
國家利益集團才是這個國家最凶惡的敵人,才是這個國家的敵對勢力,走進瓜分社會財富的豪華宴會廳,在各得其所之後,優雅地舉著酒杯,很有氣度地說:“我們絕不能走那條資本主義邪路!”也正因為這樣,那個豪華宴會廳裏才始終燈光璀璨,笑語喧嘩。
作為掌握國家權力的利益集團,他們一個狹小念頭都可以變成國家法律,正是依照他們製定的國家法律,工人說下崗就下崗,農民的土地說掠奪就被掠奪,世代居住的房屋說強拆就強拆,人民要求官員財產公示的呼喊聲響徹雲霄,他們就是不理你。
由於政治改革的阻滯,以“維穩”為標識的國家意誌與此相關的“治民”的國家法律,都是在這種社會政治條件下形成並付諸實施的。
廣義的言論自由、選舉民主和訴權”應當在“行使憲法權利”之前,一個國家如果沒有充分的政治自由,它的全部上層建築也就隻能體現統治者的利益,即使是從社會管理的角度出台某些利民的法律,也會在龐大複雜的國家行政機器的運作中成為空洞,或者被束之高閣,或者消失於無形。例憲法第三十五條,因為我們沒有走“邪路”的西方所擁有的政府違憲審查製度,是因為政府權力淩駕在整個社會之上,它神龍見首不見尾,它無所不能。
民眾又似乎沒有什麽渠道和手段(例如言論出版自由,例如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矯正和改變政府的作為,在這種情況下,你有什麽理由要求民眾對政府感恩戴德?你又有什麽理由要求社會保持道德高潔?在此種社會狀態下,民眾的政治冷漠難道不是正常的嗎?我們完全有理由認為,中國社會的大麵積道德畸變、良知泯滅、人性扭曲,不正常的政治生活的必然結果。你種下什麽種子,就必然有相應的收獲,這是鐵律。
隻要人民的意誌不能通過言論自由、選舉自由進入立法過程,你就沒有辦法保證國家所立之法體現人民的利益主張,它也就絕不可能成為約束和限製政府權力的真正意義上的憲法和法律,國家製定和頒布的一定是主要體現國家意誌的治民之法,一種針對人民的法律武器。凡是有利於維護統治穩定的法律,不過夜就可以出台,而人民千呼萬喚的諸如《新聞出版法》、《官員申報財產法》之類有可能給維護統治帶來不便的法律,可以曆經幾十年,始終沒有結果。
認為利益衝突可以用掩蓋利益衝突的方式來解決,你很強勢,你動用一切國家手段強製所有人必須發出同一種聲音,用高壓和欺騙的手段遮蔽了其他聲音。全世界都聽得到你掩耳盜鈴發出的巨大鈴聲,唯有你自欺欺人地以為沒有聲音罷了。
國所施,必須是人民之法;法所治,必須是執掌國家權力之人。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將人民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權利還給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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