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年,除治象”,“治象”不是一種大象,而是法製的“象”征,也叫“象魏”。當時因為沒有書籍,無法組織群眾學習法律,政府的刑律寫在一麵高牆上,那麵寫有律法的高牆叫做“象魏”,秦時該稱“冀闕”。聽起來很落後,但是很透明,比如上麵如果沒寫“路過洗腳房就算洗腳”,那麽你路過洗腳房一百遍你依然是香港腳。
“除治象”也就是不再用刑法了,因為沒有人犯罪,刑法自然就用不著了。一個不需要刑法的國家,才是真正的國泰民安,傳說中的共產主義才是這樣,周成王就已經達到了那樣不存在的高度,就算你仰視都見不著。
“二十四年,於越來賓。”,“於越”就是越國,越國的曆史很悠久。夏朝中興之主少康的庶子封地在於越,越國的稱呼即由此而來。《越王勾踐世家》雲:“越王勾踐,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後帝少康之庶子也。封於會稽,以奉守禹之祀。”越國的都城在會稽,會稽當年是夏朝的“革命聖地”,大禹曾在那裏召開諸侯代表大會,並誅殺了遲到的防風氏,據孔子說防風氏是個超級巨人,坐在地上都可以扣籃。越國和成王祖先創立的吳國是鄰居,也是冤家對頭,兩國之間殺伐不斷,吳國最終為越國所滅,徹底“無國”了。吳國在《竹書》裏首次現身就“獻身”了:“(晉出公)四年,於越滅吳。”
“二十五年,王大會諸侯於東都,四夷來賓。”,成王在洛邑召見諸侯,四方夷族都願意表示臣服。如此盛大、輝煌的場景,連夏、商兩代的盛世明君都難以比擬,夏朝的大禹、帝杼,商朝的太戊、盤庚和武丁固然都有足夠的威信“大會諸侯”,但能讓“四夷來賓”的君王,夏商兩代一個都沒有,帝杼曾打服東九夷已經非常了不起了。事實上,成王是《竹書》裏唯一能讓“四夷來賓”的君王,沒有之一。
那年成王在東都待的時間很長,幾乎從年終待到年尾。也難怪,九畿之間的空間位移差別太大了,當時交通又不便,每過幾天就有新款方國來朝拜。成王裝作很煩的樣子對召公說:“唉,天天如此應酬,忙得額連打高爾夫的時間都沒有了。”
召公笑著說:“其實您每天都在打高爾夫呀!”,成王笑著說:“此話怎講?”召公附耳道:“說句政治不太正確的話,那每一個前來覲見的諸侯、方伯們不都是一個個球嘛?等著被您一一打入屬於他們自己的洞內。”成王撫掌大笑,附耳對召公說:“你的話雖然政治不正確,但其實是真話,額喜歡。”
成王接見所有的“球星”們之後,已經是冬天了。他讓召公確認無“遺球之憾”後,才離開洛邑,前往豐京祭祖,告訴祖先們他有多麽牛叉。(“冬十月,歸自東都,大事於太廟。”)成王雖然有虛榮心,但是他取得的成就一點也不虛,他完全可以驕傲地站在祖廟前說他沒有辜負祖先的寄托和神明的期望。
五年後:“離戎來賓。”,離戎即驪山之戎,一個盛產毛色美麗的駿馬(即“文馬”)的部族。當年姬昌被帝辛雙規,薑子牙等人花大價錢專門從驪山買“文馬”作為部分賄賂內容,好不容易才把姬昌保釋出來。既然“來賓”,當然帶著當地的名產,“文馬”肯定是少不了。昔日需要花錢買馬,今日人家主動獻馬,真是今非昔比啊。
“三十三年,王遊於卷阿,召康公從”。卷阿不是個地名,而是指起伏的山丘。當年失勢的帝舜越過山丘,無人等候,而春風得意的成王馬蹄噠噠地馳騁於“卷阿”,大周的第一重臣召公陪伴在側。
召公比修《元史》的宋濂會做人得多,朱元璋賞玩女真進貢的海東青(一種東北特有的獵鷹),宋濂七步成詩,其中有一句說“自古戒禽荒”,意思是打獵不好,應當引以為戒。夏朝的太康失國就是因為出門打獵而被職業獵手後羿奪去了江山,太康的弟弟為太康總結經驗教訓,沉痛寫出“五子之歌”發表於《尚書》,其中有“內作色荒,外作禽荒”,“禽荒”即沉溺於打獵。老朱雖然文化很弱,但自尊心變態地強,聽了宋濂的話很不爽,宋濂後來被流放到蜀地,“禽荒”為禍根之一。
召公不僅不像宋濂那樣大煞風景,還鼓而呼之,令“周辦”創作頌歌,那便是《詩經•大雅》裏的《卷阿》。此詩洋溢著一派百鳥朝鳳的盛世景象,並成為年度“周朝好歌曲”,並成為後來頌詩的模本。歌裏唱到:“鳳凰在天上飛,百鳥緊相隨,鳳凰歇了百鳥陪。和藹的周王身邊賢士雲集,隨時願意效勞,討天子喜歡”(“鳳凰於飛,翽翽(huì,振翅的聲音)其羽,亦集爰止。藹藹王多吉士,維君子使,媚於天子”)程俊英先生的注本裏把“藹藹”解釋成眾多,竊以為不妥,已經有個“多”字了,那麽“藹藹王多吉士”就太累贅了,“藹藹”當是形容成王一派和氣生財的模樣。鳳凰當然是比喻成王,百鳥則是群臣,這是《詩經》常見的“比興”手法,當時若是真有鳳凰在天上飛那簡直出鬼了。每個中國人都知道“鳳凰”——這隻神鳥千百年來飛行於傳說和曆史的大街小巷裏,但沒有任何一個人見過它,但似乎每個人都知道它長什麽樣,中國文化就有這麽神奇。“媚於天子”被堂而皇之地寫進頌詩,那麽所有的奴顏卑膝都有了理論基礎。
被“媚”的周成王當然高興,興衝衝地出遊,興衝衝地回來,沒有比這更好的旅遊經曆了。 “遊於卷阿”之後,充了電的成王回到鎬京繼續辦公(“歸於宗周”)。
同年,“命王世子釗如房逆女,房伯祈歸於宗周”,意思是成王讓兒子姬釗去房國娶老婆,房國的國君房伯樂壞了,跑到鎬京給親家回禮。不過《竹書》這裏錯了,王子姬釗即周康王,他的老婆可不是來自房國,姓薑,史冊裏尊稱為“王薑”,很可能也來自薑子牙家族。娶房氏女的是周康王的兒子周昭王,之所以出現這樣的錯誤,很可能因為整理竹簡時晉代的史官們看串行了——散落的竹簡很容易導致這樣的誤讀,而這個錯誤在某種程度上也許恰恰說明了《竹書》的真實性。
《卷阿》裏阿諛的成分雖多,但必須承認周成王確實是周朝最成功的帝王,雖然他的風光不過十來年而已。
“三十四年,雨金於鹹陽”,該年發生的事情肯定讓鹹陽人樂顛了,天上下金子,這比天上掉餡餅可爽多了,真是做夢都不敢想的美事。按說沒有比這更大吉大利的了,什麽莊稼豐收的“大有年”簡直不值一提——那些金子可以買多少糧食啊!鹹陽人一夜之間全成土豪了,比農村人突如其來拿到大筆拆遷款還“豪”。不過這個記載很可疑,那時還沒有鹹陽這個城市,鹹陽直到商鞅變法後,秦孝公口袋裏有錢了才建起來的,並遷都於此。《秦本紀》裏說得很清楚:“(秦孝公)十二年,作為鹹陽,築冀闕,秦徙都之”。
“雨金”之說十之八九乃後人的附鑿之言,古本《竹書》裏未必有。今本《竹書》裏有條注釋進一步發揮:“約案:鹹陽天雨金,三年,國有大喪”,敢情富貴從天來的金雨竟是大凶之兆。“作案人”“約”是南朝的沈約,著名曆史學家,二十四史裏的《宋書》便出於其手,他也是《晉書》的作者之一。《竹書》有相當多的“約案”,筆者覺得價值不大。與沈約同時期的著名數學家、天文學家和機械師祖衝之在其文學著作《述異記》裏也有記錄:“周成王時,鹹陽雨金”,天上下金子確實怪異,比活見鬼更見鬼的大概就是見到天上下金雨了,祖先生研究枯燥的數字之餘獲知此等異事述而記之也算陶冶情操,所以說不想當文學家的天文學家不是好數學家,東漢的張衡也是如祖先生一般的神仙人物。沈約拿“雨金”當真了,並沉痛宣告“三年之內將有大喪”。
沈約的“預言”非常正確,因為“三十七年夏四月乙醜,王陟”。成王在位三十七年駕崩,可是這跟三年前的“雨金”有什麽關係嗎?沈約既然要“作案”就好好地作,起碼得解釋一下“雨金”和“國有大喪”的邏輯辯證關係是什麽。曆朝曆代均有“大喪”,大喪前三年某地都“雨金”乎?沈約的《竹書》之“約”不赴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