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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五千年”第二部《西風烈:西周篇》(七十一)

(2017-02-27 18:47:11) 下一個

       劉歆、鄭玄者流說《周禮》乃“周公之典”,完全就是閉著眼睛說瞎話,周公自己聽了都會不好意思。周公充其量是個總編輯,他把前朝官製匯總了一下,連名稱都沒改,也許他調整了一下“六官”的職能——這是完全可能的,因為他攝政時總會把自己的親信安插在要害部門,讓他們管得更寬、更廣。於是我們看到夏朝的“五服”:甸服、侯服、綏服、要服和荒服,相鄰之服間隔五百裏,到周朝時改為“九畿”:以王城為中心的區域是王畿,其外是九畿,根據離王畿的遠近,依次為侯畿、甸畿、男畿、采畿、衛畿、蠻畿、夷畿、鎮畿、蕃畿,相鄰之畿的間隔也是五百裏。周朝時統轄範圍比夏朝大,因此改五服為九畿倒也說得過去,至於是否大了那麽多就另當別論。以當時的通訊和交通條件,如此大的疆域怎麽管?不過是數字遊戲罷了。

        現在我們看到的《周禮》早就不是原件了,經過春秋、戰國再到西漢,“增益其所不能”的東西太多了,但儒生們就是願意把所有功勞都歸於周公一身,就像他們樂意把所有的汙水都潑向帝辛一樣。《馬太福音》說:“因為凡是有的,還要賜給他,使他豐足有餘;凡是沒有的,連他有的也將從他那裏被拿走。”於是乎,帝辛一無所有,周公豐足有餘。

        《周禮》中關於風俗類的記載倒極有可能出自周公,因為它們和《詩經•國風》裏的詩篇吻合。

       《地官•媒氏》中有一條男女關係方麵的規定,現在看起來都很開放:“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中春即仲春,指農曆二月,陽春三月,春暖花開,那是私奔的季節,暖風熏得情人醉,直把桑林比天堂。桑林不必是桑樹林子,任何樹林子都可以叫做桑林。桑林野合乃遠古遺風,男女看對眼了就去桑林浪漫,現在沒人敢這麽幹,因為等“奔者”從“桑林”出來,可能發現他們的熱照已經出現在“非死不可”上麵了,然後全世界人民都津津有味地看他們的笑話。雲南瀘沽湖一帶,直到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還有走婚之俗,那是上古遺風的餘韻。成湯當年也去過桑林,不過他不是娛樂,而是去剪指甲:為“大雨將至”祈禱,他為什麽剪指甲,參見曹操割發代首。

        遺風的後遺症是“造就”了很多父親一欄空缺的孩兒,如果隻是一般的熊孩子倒也無所謂,孩子的母親如果是某位帝王的妃子,問題就來了,因為涉及到王位繼承權。被帶綠帽的帝王心裏雖然不舒服,但不至於鬧到居委會離婚的地步,因為當時的社會風氣就是那樣,不算啥出格行為,帝王們自己也不時去桑林溜達溜達。但他們肯定情願把王位傳給自己的親兒子,所以帝嚳費盡心思讓資質平庸的摯上位,因為他有把握那是他親兒,雖然放勳(即帝堯)、契和棄(後稷)德智體全麵發展,但他們的出生可疑。後來“其知如神”的帝堯輕鬆搞定摯成為五帝之一,於是他就成了“龍的傳人”。

        當時沒有DNA檢測技術,於是神話便誕生了,在很多個春風沉醉的晚上,很多帝王紛紛誕生,神農的母親叫女登,她是被一條黃龍瞪懷孕的,你信嗎?帝堯的母親慶都與龍共舞而孕,你信嗎?(但漢儒們信了,劉邦的母親劉老太仿真慶都,在橋下的水霧中與龍邂逅,生下劉邦,後人將那座橋命名為“龍霧橋”)帝舜的母親因光而孕你信嗎?殷商先人契生於鳥蛋,你信嗎?周朝先人後稷的出生因為大腳印,你信嗎?你愛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鄭玄為《媒氏》作注說:“中春,陰陽交,以成昬(通婚)禮,順天時也……重天時,權許之也”。著名注釋家鄭玄好不容易說了句靠譜的話,又被另一個注釋家賈公彥否定了:“謂是仲春時,此月既是娶女之月,若有父母不娶不嫁之者,自相奔就,亦不禁之。但‘人而無禮,胡不遄死’,以當禮乃可得為配。鄭雲‘權許之’,其實非正禮也。”在這個注釋上,我支持鄭玄,賈公彥想多了。“於是時也奔者不禁”本身就是“禮”,取法自然,承襲古風,因成禮俗。

《媒氏》的規定其實和“古風”還是有區別的,鄭、賈都沒提到,沒辦法,現在隻能由我來說了。

在上古時代,兩情相悅,不需要在“中春之月”,任何時候都可以“奔”,沒有人管這風流事,當時沒有“朝陽群眾”。不過“奔者”不得有直係親屬關係,五帝之一的顓頊明確規定兄妹私奔,處以流放曠野的刑法——基本和判死刑差不多,當時動物凶猛,沒有什麽瀕臨滅絕的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流放在曠野的人十之八九成為野獸的腹中餐。到周朝時,古風雖不禁,但是改為限時專送,一年就那一個月有折扣,過了那個村就要再等一年才到“桑林嘉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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