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夜之夢

我隻忠於自己的感受,寫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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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與情人

(2004-11-24 23:38:06) 下一個

所謂異性知己就是柏拉圖式的戀愛方式,還有人說是所謂第四類情感。聽起來好偉大,是不是?換個詞,叫你難受難受:就是意淫呀。兩個人互生好感卻不能生活在一起,一直這麽偷偷地喜歡甚至愛慕另一人。有了痛苦的事就相互傾訴,有了開心的話題就一起分享。這到是守住了公眾心中的道德防線。成全了各自還沒到解散份兒上的家庭。在和自己的另一半親熱時,想的卻是,如果換成他會怎樣?所謂性幻想不就是這麽回事麽?別說你不是,是人都一樣。

所謂情人也有個好聽點的解釋,有情之人。和知己的待遇就相差這麽多?我不能理解,更不會接受。大家都渴望著異性的知己,討論著感情的升華。情人們就顯得那麽不高尚,甚至委瑣。這公平麽?

情人之所以叫情人,而不是什麽性夥伴,更不是什麽雞呀鴨呀,就是因為情人也是因為相互的欣賞而在一起。壞就壞在情人們突破了公眾的道德防線。把性赤裸裸地呈現在旁人眼裏,把幻想變成了真實。可人家也還遵守規則,也還成全了有缺憾的家庭,也顧了大局,可怎麽就成了眾矢之的了呢?我不明白,更不讚同。

要我給這兩種關係下定義,我會說,情人們是坦白的,因為他們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骨子裏就有一種勇氣。他們麵對了道德,良心的考驗(注意,我說的不是譴責)。我不敢說他們偉大,但我覺得他們勇敢,敢愛了就敢給出愛的全部。而知己卻有著虛偽而曖昧的味道,既然有勇氣在一起,就別自欺欺人。既然喜歡了(愛了),別給自己找借口。假模假勢地和自個兒的另一半說,我們是純潔的男女關係。那哪來得那麽多掏心掏肝的話和別人說?吵架了為什麽不回父母家,非找個昏暗的咖啡店向知己哭訴?

知己和情人們,讓人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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