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於今日《世界日報》副刊。終於可以貼上博客了。
美國人最愛吃的速食餐,除了漢堡、炸雞,恐怕就是披薩了。
雖不是什麽健康食品,卻因其方便、便宜和相對口味不錯而受到許多人青睞。 許多公司在員工聚會或者開會的時候,也喜歡叫幾張披薩外賣來做主食。
而我對披薩卻是又愛又恨。 吃一口,五味雜陳。
十多年前,大陸經濟遠不如現在發達,那時候能出國留學的,除了權貴家庭,多是靠獎學金度日的碩士、博士等窮學生。 而我,讀的又是文科,扣除州內學費和房租,可以用來支付生活費的獎學金少得可憐。 每次走進沃爾瑪超市,兜裏捏著二十美元,把菜蔬、肉類拿起來看了又看,卻總也舍不得掏錢買。
為了填飽肚子,朋友介紹我去學校餐廳打工。 在學校餐廳打工的好處就是除了能領到工資以外,工作超四個小時還可以領一張六美元的餐券。 餐廳經理是位台灣來的女士,出於對同胞的照顧,她特意把我每周二十小時的工時平均分配,讓我能每天領到餐券。
一開始,我都用那六美元餐券點餐。 可二十歲出頭的小夥子,靠那點東西,怎麽也吃不飽。 後來,我發現一個能吃飽的好辦法。我工作的餐廳,以製作披薩和提供披薩自助餐為主。 每到下班時,出於食品安全考慮,自助餐台上剩下的披薩統統都要扔掉。於是,我索性請示經理,把這些要扔掉的披薩打包帶回家。 然後,再用那六美元餐券買牛奶、菜蔬和水果改善營養。
每天早晨趕去學校餐廳做披薩、烤披薩、切披薩。 忙活到中午一點飯點過了,再帶著滿滿一大盒剩下的披薩去教室,等著上下午三點的課。 坐下來,歇著忙到快散架的身體,一口口吃著披薩填飽肚子,竟也有無比的幸福感和滿足感。
就這樣,我過了整整兩年從早飯到晚飯,頓頓披薩的日子。 加上自己打工時又做披薩,對學校餐廳那十來種披薩花樣早已爛熟於心,常常是披薩還沒入口,已經知道咀嚼的味道。 所以,畢業工作以後,很長一段時間裏我是絕對不碰披薩的。 公司工作餐叫了披薩外賣,我一點未動。 老板問我原因。 我說念書的時候真的是吃怕了,吃到吐!
直到女兒長大一些,有時候她吵著非要吃披薩解解饞不可,我們的餐桌上才又擺上了披薩。 好久不吃,吃上一口,竟然又感覺味道還不錯。 想想那些捉襟見肘的苦日子,看看如今家裏豐盛的餐食,百感交集。
對於我來說,披薩是回憶滿滿的救命糧。 而對我女兒來說,那隻是味道不錯的美式快餐。
我當年工作過的餐廳 現在已經不賣披薩了。
兩代人,吃著同樣的披薩,卻各有滋味。 (寄自加州)
PS:當年學校餐廳總經理,台灣淑女Vida,有個很帥也很風趣的阿根廷老公。Assistant Manager就是介紹我去工作的朋友叫Shawn,現在在加拿大,人稱勇哥。還有個學校餐廳的雇員——台灣阿姨Cotee,總是給我帶各種零食,然後關心我為啥不找個女朋友。
管我們這個披薩餐廳的,是個典型的南方"Redneck"白人Daniel。他的腿因從小患病而殘疾,走起路來一瘸一跛。他一邊全職在學校餐廳上班,一邊攻讀本科學位。他是個虔誠的基督教徒,跟我說他當時最大的目標就是攢下錢來,跟教會一起去東南亞傳教。
有時候,自助餐的披薩剩得不多。Daniel看在眼裏,會心照不宣的假裝放錯Topping,烤一個被點餐的人退掉的披薩給我帶走。一開始,我並不知道,還覺得Daniel為什麽這麽笨,還出這樣的錯。後來,時間一長,終於恍然大悟。
Shawn廚藝超讚。後來他作為學校GA分了免費公寓住,就讓我搬過去當了室友。然後我釣魚殺魚,他做菜,Vida和她老公帶酒,有時在Shawn家裏聚聚餐。我和Vida的老公侃大山,談探戈,談Astor Piazzolla,然後我拾起琴即興來上一段探戈.......
這些都是非常美好的回憶。其實說起來在物質上是苦日子,卻從沒有真正感覺過有什麽苦。反而讓我常常懷念不已。
Vida,Shawn,Cotee,還有Daniel,畢業一別再未相見。希望你們都各自過得開心。
So Vida's husband taught you Tango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