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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語說事 莊語論理

(2016-12-28 11:05:35) 下一個

語說事

國王娶媳婦比鑽石王老五還容易,不用招標,美眉,熟女哪個不想上位。這國王既有形,腦也不殘;末了相中了一個小民女。可別小瞧了這小女子,她有模樣,卻不靠顏值吃飯。入宮後,大事小情,她細心打理,國王的心裏左右全是讚,下人也沒一個不是鐵粉。春去秋來,小女給力,生了個小小女。一家三口像掉進了蜜壇子。可不知為啥國王忘了且行且珍惜的理,突然不厚道起來,沒由來地要試探小女的忠心。他謊說宮裏有一攬子人瞧不起她的出身,認定小小女不該由她來養。國王想瞧瞧沒了小小女,小女會不會吐血,抓狂,拚死不從。沒曾想小女不暈不寒,逆的來了,順著受著。雖是意外,國王也好生得意。不久,小女又給國王添了個小小哥;哇塞,簡直至High。可國王樂顛後,腦子又開始進水,決定二試小女。隻一句“你應該知道的”,小小哥就從小女的生活中閃了。可慘綠的小女又Hold住了。本該滿意的國王卻有權任性,要三試小女。這次更邪乎,說她給他露了怯;為了順應民意,他得休她另娶一門。轉眼間,小女灰頭土臉地離了王宮,回了草舍。更為變態的是,國王竟把小女當仆人調回張羅婚禮。她埋頭做事,半無怨言。國王終於歇菜,賜小女為忠心達人。 小女重新進宮,與久別了的“新後”小小女還有那小小哥一抱團圓。

(以上是英國十四世紀大作家喬叟坎德伯雷故事集中的一個故事。)

 

莊語論理

這是一個於情於理都頗為費解的婚姻故事。小女美而不豔,好善行仁,讓人見而忘俗。即便是至高無上的國王,娶之也是佳緣。她侍君如己,持家有方,既無輕浮之心,也無自傲之舉。這等品貌兼優的賢妻,傷之一次可為愚蠢;一傷再傷天理難容。俗話說;步宜留處莫胡行。可他卻讓小女兩次經受骨肉分離之痛,又兩次經受人格屈辱之恥。他甚至讓小女心痛不可流淚,受辱不可低頭。這等蔑倫悖理之事別說達官貴人斷不肯做,就是市井惡霸怕都於心不忍。夫若愛妻,妻痛便是己痛,傷妻便是傷己。國王愛妻,可傷妻己不痛,此為於情不通之一。小女原與老父相依為命;她的仁愛之心始於年少,且與日俱增。很難想象愛人勝己的小女會為了討好夫君而犧牲骨肉。如果為了忠心的誓約,她寧可放棄自己的生命,這不足為怪。可在強烈預感到子女的不祥後,仍任由命運擺布,這與她仁愛的天性大不相符。她或許自感身微言輕,不足改變子女的命運,可不做任何抗爭而任子女留去有命,與她的母愛大為相悖。骨肉是婚姻的結晶;為婚姻而放棄骨肉本身就是扭曲的婚姻。她表麵上無動於衷,可內心的痛楚和愧疚將令她無法安枕而臥。用痛楚及自責維係婚姻是取之無道,害之有加。此為於情不通之二。通常,不信任來自於嫉妒,生怕本屬於自己的會不翼而飛。可小女自進宮之日起就盡職盡責。她貌美卻不心傲,謙虛兼有威嚴。為妻她溫順敬夫,為後她寬柔待下。無論為妻還是為後,其盡忠和慈善之心日月可照。更何況國王令無不行,呼無不應。 他位高言重,不怒自威,絕無嫉妒他人之理。妻守婦道,夫臨天下,無須嫉妒卻疑心不釋,此為於理不通之一。國王試妻有道,而且明知不必而為之。初試滿意,他本該罷手。雖行不義之舉,但若知錯速改,也算明智。然而,他初衷不改,違心地一試再試。即便不是樂此不疲,但他苦心積慮地證明不爭的事實,而且以傷妻至甚為代價,似有變態之嫌。他試妻完全出於私心,真真是寧可我負人,不可人負我。這與他的賢君形像和瀟灑落拓的本性背道而馳。此為於理不通之二。小女忍辱含垢誓不食言本是美德,可她的動機玷汙了這一美德。與其說她是信守諾言維護人格,不如說她是以守為攻,用自己有失道義的容忍與國王荒唐的疑心周旋。她先敗後勝,在經受了種種磨難和屈辱後贏得了國王的徹底信任,王後的寶座從此不可動搖。但仔細想來,勝利並未給她的人格增色,反而使其形像受損。她不斷地尋找自己的定位,又不斷地迷失自己的原則,迷失到良莠不辨。試想如果子女日後得知真相,他們會敬佩母親的言出必行嗎?他們會原諒母親的犧牲精神嗎?放棄原則的容忍究竟是公道存心,天理用事,還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說她所失甚大,所得甚微,怕是不無道理。得小而失大,雖勝猶敗。此為於理不通之三。 

情通理不通,其情或可嘉;理通情不通,其理或可圓。情不通且理也不通,隻能是荒唐加愚蠢。陷於荒唐和愚蠢中不能自拔,可悲以此為甚。從多種意義上講,這是樁不幸多於美滿的異樣婚姻。他們雖不是高山流水,千古知音,但一個是耐得貧寒也受得富貴的性傲佳人,一個本應是閑雲野鶴式的超然君子。一個並不戀酒迷花,一個從不目空一世。他們本不須好事多磨;但他們卻作繭自縛,行了不該行的蠢事,受了不該受的煎熬。這樁婚姻中,甜蜜與苦澀混濁,理智與瘋狂各半,美德於劣行共存。情昏至此,豁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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