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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聯邦槍支管理法律

(2022-05-28 10:05:29) 下一個

根據現行的聯邦法律,步槍和散彈槍以及他們的子彈隻能銷售給18歲以上的人。 所有其他的武器和子彈隻能銷售給21歲以上的人。

這樣的法律太奇怪了,一個在18歲到21歲的年輕人要想獲得武器,他們隻能獲得步槍或散彈槍,而不能獲得手槍。 而大家知道,步槍和散彈槍的威力遠遠大於手槍的威力。比如,AR-15的射速是一秒五發,而通過Bump Stock改造的AR-15可以到一秒十五發,就是一分鍾900發,已經和全自動武器(機關槍)的一分鍾1000發差不多了。另一個方麵,步槍的擊打距離要遠遠高於手槍,加上擁有大容量的彈夾,難怪AR-15這樣的assault rifle成為mass shooting槍手的首選。 

現行的聯邦法律通過於1968年的“gun control act" 法案,而這個法案通過的契機是1963年JFK總統被槍殺,還有1968年接連的Martin Luther King 和Robert F. Kennedy被槍殺最終促使法案被國會通過。強烈對照的是,現在接二連三的對普通人和中小學生的mass shootings卻不足以通過任何控槍法案。 

回到這聯邦法律的奇怪點:18歲到21歲的年輕人能獲得威力巨大的步槍和霰彈槍,和不能獲得威力弱的手槍。 看看最近發生的幾次涉及年輕槍手的mass shooting 所用的武器:

Uvalde, TX, 18 years old shooter , AR-15

Bufalo, NY, 18 years old shooter , AR-15 (grocery store shooting)

Parkland, FL, 19 years old shooter , M&P 15 rifle

Newtown, CT, 20 years old shooter ,  XM15-E2S rifle

Columbine, CO, 18 years old shooter , Shotgun and Carbine

上麵五次槍擊案中, 除了Bufalo, NY 是發生在grocery store外,其他都發生在中小學校園裏,而它們正是美國曆史上四次最嚴重的中小學校園mass shootings。他們都有同一個特征,就是槍手都是18-20歲的年齡,而他們使用的武器都有assault 步槍,這些都是根據聯邦法律可以合法買得的。 

購槍前的背景調查對成年人是有些作用的,那些人是有些背景可以調查的。但對於不到18歲或者剛到18歲的年輕來說,是沒有用的,因為那些人沒有累計什麽背景資料。而這個年齡段的人卻非常容易衝動,非常容易copycat其他的槍手的行為。一旦他們起了殺意,目標很有可能是中小學校園,因為這是他們最熟悉的公共場所。顯而易見,要減少中小學校園mass shootings, 應該禁止21歲前的年輕人獲得手槍,同時也要禁止他們獲得 assault weapon。有些州已經自己行動做了限製,比如加州就禁止任何年齡的人擁有assault weapon,擁有其他的武器必須在21歲以上。但為了有效防止中小學校園的mass shootings, 聯邦法律必須做適當的針對年齡的更改。

https://www.atf.gov/firearms/qa/does-customer-have-be-certain-age-buy-firearms-or-ammunition-licensee 

https://en.wikipedia.org/wiki/Gun_Control_Act_of_1968 

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school_shootings_in_the_United_States_by_death_toll 

https://oag.ca.gov/firearms/pubfaqs

 

在本文寫成後的第二天,ABC news 在采訪 Illinois 州共和黨議員的時候,特別提到了聯邦法律對擁槍年齡上的不合理之處 (和本文所述完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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