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說加州的民主黨製定了法律讓偷商店的行為不受處罰,所謂的“$950不入刑”。就是說,隻要偷商品時候不用暴力,價值少於950刀的就不用受懲罰,因為這樣的法律,警察對偷商店的行為聽之任之。 這樣的謠言明顯的和一個人的常識相違背,所以我就做了一點小小的fact check,發現了下麵的facts:
1. 所謂的950刀的界限確實是存在的,加州2014年的proposition 47規定,950刀以下是輕罪(misdemeanors),以上是重罪 (felony)。在2014年前,這個界限是400刀。就是說在2014年前的三十年中,偷東西少於400刀也是輕罪。
2. 輕罪並不是說不受處罰。處罰是最多六個月在縣監獄坐牢和被罰款1000刀。那偷商店的重罪處罰是什麽呢? 是最多三年在縣監獄坐牢和罰款10000刀。
3. 其他州的情況呢?共和黨的德州也有類似的法律。我把重點copy paste 如下:
結論是,千萬不要信了在加州商店偷東西不會被懲罰的謠言。 更不能因為信了這個謠言,在加州就拿計算器計算自己偷拿的商品價值來以身試法。當然,後麵這句是笑話。
https://apnews.com/article/fact-checking-160551360299
https://www.robertmhelfend.com/criminal-defense/california-shoplifting-laws/
https://www.anthonycantrell.com/blog/2019/03/an-overview-of-texas-shoplifting-la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