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要粗糙,不要精致“是抬杠,是找抽,是矯枉過正。
精致,自有妙處。其核心,是美。精致中有美,粗糲中也有美。
女人愛打扮,出門前花上兩小時,描眉塗腮,換鞋配衣,小心思轉了九九八十一個彎,終於精致了。搔首弄姿,自拍顯擺,蠻好的。
但從男人的視角,這兩小時花得冤啊。能不能,半小時健身塑型,半小時舞蹈調姿,半小時音樂養心,半小時書本補腦?這樣的拚盤,樣樣都不精致,可從內到外都順了,人的感覺一對,5分鍾就能找好衣服,還是適合自己的最美。
村上春樹在“國境以南太陽以西”中,說到一個西伯利亞癔症:那裏太陽高懸,土地遼闊,農民日複一日,侍弄莊稼,一成不變,東南西北,能看到的都是地平線;直到一天,他突然心有所動,放下農具,朝著一個方向狂奔,直到累死。
這個故事可以有多種解讀。其中一說:有規律可預期的行為不是美,是趨向死亡的無用功。每天精致10分鍾,就是想規律化,會扼殺美。一天24小時,都可能蹦出美,等著開放的心靈去捕獲,但具體到哪個時間點以什麽方式,美會與你心合,卻不可預測。唯能可做的,多元化心靈,敏銳化感知,讓自己與美等高。
精致和粗糙中都有美,而且有可能,粗糙的美層次更高。印象派之前,一幅畫能費時數月,技巧用其極,細節竭其盡,功夫並不白費,畫的每個局部都耐看。梵高一天完成一幅,不可能精致,但直擊人心的整體撞打力,一點都不差,如果不是更好。
每種藝術形式在最初誕生時,往往粗糙,形式和表現簡單,但奇怪的是,最好的作品往往就在這個最粗糙的階段。王羲之寫蘭亭集,隻是那天酒喝高了,天也不錯,人不礙眼,提筆而就。酒醒之後,再想精雕,卻不能超越。更別說後世千年曆代天才費時無數窮極一生所盡的,仍隻是望其項背。
扯遠了。歸納總結:美在無意間,全靠心和悟;刻意的精致,與美背道而馳。
不過老兄闡述的到位,精辟!俺與精致不沾邊,俗人一個,不太懂深奧的東東,就過我的生活吧。
同意清漪園的話:人亦然,要平衡。飛飛妹妹提出每天精致10分鍾,恰如其分地平衡了粗糙與精致。
同意你的話:這個世上所有的觀點爭辯後,大體上都走向中庸。
我的話:如果事物失去平衡,一味一邊倒,結局並不好玩。
明白博主的初心,重視創新。但有了骨架,肉也得填呐。
至於生活,活法太多了,粗糙的爽己,精致的爽人,各有各命。
這個世上所有的觀點爭辯後,大體上都走向中庸。
中庸最正確,也最不好玩。
本文不代表本人觀點,純粹是為了打嘴仗。
但生活不太一樣。精致的生活,讓生活變得複雜,就會更有趣,這和玩遊戲,複雜的遊戲更好玩。
雖然我被晾在一邊,還是歡迎你。
有一點我不太同意。現在藝術獨立存在感式微。生活範藝術化,所謂的藝術溶於生活。行為藝術興起,是這一點的體現。講現代藝術就是講生活。
吃懂中國飯,能解世間理。
刻意的精致,讓人說不上來的感覺。自己覺得好,都無話可說啦。
說到生活,粗糙還是精致,隨性就好。是大江東去還是曉風殘月,都是別人的日子,喜歡就行。
你博客裏的文章可謂粗糙隨性與精致並駕,難怪成為熱門博主,恭賀!:)
嚴重同意你的:“美在無意間,全靠心和悟;刻意的精致,與美背道而馳。” 就好像浪漫無需專門去法國:))
也認同“每種藝術形式在最初誕生時,往往粗糙。。。” ,所以最初階段的臨摹,效仿,刻意追求也算是一個良好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