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女兒陸陸續續的收到法學院的入學通知。和太太女兒一起學習美國的法學院的特點。慢慢了解這中間有大學問。寫下來留一個紀念。
美國的法學院最好的,除了大家熟悉的耶魯(Yale),和哈佛(Harvard)之外,有14所最好的學校,通常稱為T14(Top 14)。之所以是T14,是因為長期以來,這14所學校的法學院的位子基本不變,他們的學生在全國各地執業。在美國,絕大多數的法學院的學生是在學校附近的城市或地區執業。例如,伊利諾以州立大學(UIUC)的2013年的畢業生的工作分布為:伊利諾以州-138(88%),紐約州-13(8%),加州-6(4%);比較同在伊利諾以州的西北大學(Northwestern)為:伊利諾以州-104(51%),紐約州-64(31%),加州-37(18%)。所以T14的法學院又稱為全國性的(national)或可攜帶的(portable)。
除了最頂尖的耶魯(Yale),和哈佛(Harvard)之外,每個學校各有千秋。比如:喬治城大學法學院(Georgetown), 坐落在最高法院和法務部中間,形成一個等邊三角形。超過50%的學生在政府機關或各級法院工作。紐約大學(NYU),毗鄰華爾街,以商業法,公司法,財務法著稱。伯克利(UC Berkeley)以憲法研究為特長(其結果成就了加州在這方麵的自由主義為題外話)。斯丹佛(Stanford)的專利法。
這些學校的申請,有些竅門。例如,學生需要有科學或工程的學位在先,才能讀專利的專業。西北大學(Northwestern)的法學和商學聯合學位(JD/MBA)的入學更看重GMAT的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