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裏

性是本質,愛是超越。
正文

雷洋案留給我們的思考和啟迪

(2016-05-22 12:34:31) 下一個

    雷洋案已過去了半個月,網上仍在喋喋不休地討論著:嫖娼,拒捕,死亡,暴力執法,揭露真相。人命關天,如此重大的事件為什麽掀不起大浪?主要還是中國的傳統道德觀統治著我們的頭腦,左右著我們判斷是非的能力。對與錯的鑒定,文明與野蠻的衡量都離不開人們所處環境的影響,也就造成了各國的法律和製度上的差異。關於警方暴力執法問題,各國都有,大陸也不例外。個人的不檢點行為衝淡了人們對警方暴力執法的罪行,美國近幾年發生的警察槍殺非裔事件,陪審團都判無罪,充分說明了陪審團成員中普遍存在種族歧視意識。可見維護自身形象對本種本族,乃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我們都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雷洋案是冤案無疑,雷洋罪不致死,肇事者必須受到法律的製裁!我想,這不僅僅是我個人的想法,也應該是絕大多數人的看法。
    起先我對此事並不關心,為什麽?是受到雷洋“嫖娼”罪名的影響,對他嫖娼,拒捕,跳車逃跑等過激行為不理解。自從網友貼出雷洋照片和詩文後,我莫名其妙地對他產生了一種惺惺相惜的感覺,才匆匆上網查看雷洋案的來龍去脈。
    我看了三段視頻,一段是涉案便衣警察的口述錄像,一段是涉案足療女的供詞錄像,還有一段是雷洋妻子的口述錄像。我認為,直接當事人的供詞是第一手材料,其他的就不用看了。至於那些跟帖評論,省了吧。
    警方:據涉案民警自己說,他在執行抓捕行動中,在足療店門口發現雷洋神色慌張,憑自己多年的辦案經驗,感覺雷洋有問題。上前盤問,雷洋不配合警方調查,逃跑。於是就發生了抓捕和拒捕的行為,雙方扭在一起,多次倒地。在押解途中雷洋跳車逃跑,再次被抓回。兩次肢體糾纏(或打鬥)的時間共達半小時以上。後發現雷洋命危,送醫後不治身亡。由於雷洋的錢包和手機在扭鬥中遺失,警方無法聯係雷洋家人。後從現場尋回,才聯係到雷洋家人。
    足療女:在足療的過程中,足療女幫助雷洋“打飛機”。完事後,雷洋問足療女有無後門,他想從後門走。足療女回答有,但沒讓雷洋從後門走。雷洋是從前門離開的,遇上便衣警察後,於是就發生了慘案。
    雷洋妻子:當晚八點半到九點,雷洋的嶽父催促雷洋去機場接親人,飛機在十一點半到達。晚上十一點左右,接到親人從機場打來的電話,沒見到雷洋。後來家人一直撥打雷洋的電話,但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的狀態。直到第二天淩晨一點,電話才被接通。當雷洋妻子和雷洋嶽父趕到醫院時,發現雷洋早已死亡。
    假設以上三段視頻的主人公說的都是實話,案件變得簡單明了,按法律的程序辦,該負責的就要負責。雷洋案雖由嫖娼案引起,但雷洋之死與嫖娼案無關,與警方執法行為有關。警方暴力執法的程度有無過當的行為是關鍵,“故意殺人罪”和“過失致死罪”兩者在量刑上相差甚遠,“酷刑致死”和“正當執法”更有著天壤之別。
    假設三段視頻的當事人都在撒謊。那個警察怕坐牢,一定為這人命案極力推脫責任。那位足療女,一個四,五十多歲的老醜女人,而雷洋才二十幾歲,怎會對這種女人感興趣?性無能,打什麽飛機?除非饑不擇食。
    即使警方涉案人員可以逃脫法律懲罰,作為雷洋的妻子也要對相關政府部門提出民事賠償要求,讓我們一起等待案件的事實真相和案件的處理結果吧。
    雷洋案給我們的啟示:
    1)雷洋是個有體麵的人,假如嫖娼證據確鑿,行政拘留的懲罰是必然,一旦傳出去,對自己的工作和家庭造成毀滅性打擊,雷洋不應該去那種肮髒的地方。
    2)不是每個從足療場所出來的人都是嫖客,懷疑不等於確認,雷洋有權拒絕回答警方的提問,可以拒捕。說明官吏欺壓百姓的風氣仍在。
    3)當警方向雷洋提出詢問時,雷洋有義務配合警方調查,包括回足療店與足療女對證,不應采取逃跑行為。要培養良好的社會道德風範,加強自身的公民意識。
    4)即使雷洋不配合警方並逃跑,警方不能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追捕雷洋,在涉及到人身自由的問題。保障人權事關重要,尊重個人隱私。
    5)生命與麵子哪個重要?士可殺不可辱;退一步海闊天空。培養正確的人生觀,堅持良好的生活習慣是上策。清白可以證明,汙點可以洗刷,沒必要拚死頑抗,不值。
    辦案民警在無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雷洋犯法的情況下,隻憑主觀意斷來拘捕嫌疑人是嚴重違法侵權行為。如是誤抓,受害者可以起訴涉案民警及其有關部門甚至政府,追查他們的層層責任,索取賠償。但現實是殘酷的:雷洋死了,涉案民警沒有受到任何處罰,連停職審查的慣例也沒有執行。理由是,根據後來收集的證據證明:雷洋確實嫖娼了。(先抓人,後取證,荒唐!)在攝影機下,他可以冠冕堂皇地穿著警服,可以振振有詞地回答記者提出的問題;在他的話語中,聽不到一點表示歉意詞匯;在他的臉上,看不出一絲表示愧疚的表情。即使是鐵石心腸的人,由於自己的過錯而導致對方失去生命,也會感到痛心和不安,他怎會無動於衷?民警,人民的警察的簡稱,是群眾的保護神,竟然草菅人命,他玷汙了這個光輝的稱號。不嚴懲肇事者,天理難容!
    雷洋案再次證明:法律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石,它不是上帝給予的,也不是前輩給我們留下的,更不是所謂“衣食父母”的政府施舍的。它,得靠我們自己去建立,去維護,去不斷更新。假如我們遇事隻考慮自己的得失,不顧他人的利益,就不可能做到人人平等,就不可能建立一個和諧的社會。在這種環境下生活的人們,相爭相殘,安全感又從何來?法製,人治;民主,專製。選擇權在自己手中,作繭自縛還是解放自己,好自為之吧。
    最後祝福我們偉大的祖國:明天更美好。

休裏
May 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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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36)
評論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sysyphe' 的評論 :
明白你的意思:根子出在一黨專政上。
sysyphe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休裏' 的評論 :

樓主還相信會有“真相”出來,真相大家都知道,so what?屍檢結果60天出來,就是給政府60天的時間來平息民憤而已。
當一個國家的法律隻聽令於一個政黨時,且沒有政黨交替,你還相信“法律”二字?您去最高法院的網上看看各位大法官的cv, 有幾個不是黨員?五毛可以說美國高院法官也是白宮任命, 但這是形式性質的區分。而且至少執政黨河反對黨的聲音都在。試想一下美國法院懸掛著某個政黨的旗幟,哪個美國公民還敢去打官司?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sysyphe' 的評論 :
相信法律,期待真相。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williamsteng' 的評論 :
“警察如果發現有人見到他表現慌張並逃跑,完全應該拘捕他。否則就是失職。”這點不能苟同。盡管我們憎恨壞人,但不能以尚失自己人權尊嚴的代價來換取,如果自己遇到這樣的情況被警察無理為難,你會忍嗎?
sysyphe 回複 悄悄話 休裏 2016-05-23 12:42:40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sysyphe' 的評論 :
“死無對證”,高招。

其實並不是“死無對證”,單獨審問洗腳店的員工們,目擊路人們,還有涉事警察,還有錄像,謊言是經不起敲擊的。
問題是執法方根本就不想“對證”!
sysyphe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BeijingGirl1' 的評論 :

幸虧我不在國內,否則象俺這種一天到晚總是在遲到的人,上課遲到上班遲到,接孩子上學下學遲到,去車站機場接人遲到,去開公司會議,去看電影遲到,永遠是神色慌張心神不定,那麽警察不是天天都要來抓啊。再次念叨一下資本主義社會警察的不敬業,竟然連我的神色慌張這麽多年都沒有看出來。算玩忽職守啊。
williamsteng 回複 悄悄話 BeijingGirl1 發表評論於 2016-05-22 14:58:34
但是法律上,如果警方認為對方有嫌疑, 注意, 是嫌疑不是證據就可以盤問;公民有配合偵探的責任。如果對方拒絕就可以采取行動。 當然要合理。

同意。警察如果發現有人見到他表現慌張並逃跑,完全應該拘捕他。否則就是失職。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sysyphe' 的評論 :
“死無對證”,高招。
sysyphe 回複 悄悄話 metro2015 2016-05-22 20:45:32 回複 悄悄話 “雷洋是個有體麵的人”

要看你怎樣定義“體麵”, 衣冠禽獸多得很, 道貌岸然也不少。 雷洋到底屬於哪一類? 哦, 也是一個人渣啊


您說的太好啦,中共衣冠禽獸的“體麵人”真是象天上的星星,數不清啊,從劉誌軍周永康,到薄熙來王立軍,數數那些下台的書記市長省長,中共的精英原來都是“人渣”啊。沒準幾年都風水輪流轉,中南海內鬥重新洗牌,包子皇帝也就成了“人渣”啦。
sysyphe 回複 悄悄話 metro那麽言之鑿鑿,問題是,雷洋嫖娼的證據河證人都是控方提供的,根本就不敢對證,警察說啥就信啥?您不在國內吧?拿著假證件敲竹杠的多了去了。辦假證的滿大街都是,憑什麽要信一個便衣?你可以侮辱死者,如果中國做了“齷齪“事的任都被捕,那麽中南海就沒有幾個人!怎麽不說雷洋的手機信息被刪除?雷洋的手機在死後還打過電話?警察的執法攝像機被打壞,連內存卡都不見啦?將洗腳店的所有人員全抓到警局,怎麽能不人懷疑是在串供?
還有,metro真生活在美國,還是翻牆來的?有誰見過美國的便衣警察在光天化日下暴力執法啦?說來聽聽好不。
洗地也沒有這麽洗的,一點都不敬業。你去看看警方的幾個新聞發布,自己都前言不搭後語,自相矛盾的。要不,閣下可以自薦去做警方發言人啊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pltc63' 的評論 :
也許是。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wsnyy' 的評論 :
與警察對抗會有麻煩,麻煩在於費時費錢與他們打官司,警察抓住對方的弱點,才敢囂張。視頻中有不少老人敢維護自己的私人權利,他們有時間與警察磨。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etro2015' 的評論 :
死者為大,尊重生命,願雷洋在天堂得到安慰。
pltc63 回複 悄悄話 一琢磨就知道警察在撒謊,很簡單。
wsnyy 回複 悄悄話 傻話少說。總而言之,在這個世界上的任何地方,碰到警察盤問你,老老實實配合,千萬別抗拒,否則都有被弄死的可能。
想起來李安的《推手》,有誤導。如那老頭在餐館非法打工。警察來後,老頭運用氣功,警察竟然弄不動他。明顯的抗拒。在現實生活中,他早被電警棍打攤了。
metro2015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休裏 發表評論於 2016-05-22 21:10:03:
雷洋是碩士生,工作也不錯。年輕人總有走錯路的時候,不必太在乎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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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雷洋不是體麵人, 要做齷齪的事, 還死要麵子拘捕, 你倒是教育雷洋“不必太在乎麵子”啊。 噢, 晚了, 他已經付出代價了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etro2015' 的評論 :
法律就是法律,也許各國的法律不同,不依法辦事的人有,但少。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etro2015' 的評論 :
雷洋是碩士生,工作也不錯。年輕人總有走錯路的時候,不必太在乎麵子。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etro2015' 的評論 :
看來你是讚成老一套“嚴打運動”的。古代有酷刑,凡偷盜者斬手,所以極少發生偷盜現象。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東山風景' 的評論 :
老一套,人治的社會,人人自危。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不記得' 的評論 :
在法製國家裏,拘捕人必須有證據,包括舉報人的口證。先抓人,後逼供是過去的做法,中國還是沿用過去的一套。
metro2015 回複 悄悄話 “不是每個從足療場所出來的人都是嫖客,懷疑不等於確認,雷洋有權拒絕回答警方的提問,可以拒捕。”

勸你想好了你碰到這類事情該怎樣處理, 否則下一個雷洋就是你啦。 看你洋洋灑灑寫了這麽多, 原來是個法盲啊, 你在美國拘捕試試啊?一槍要你的小命
metro2015 回複 悄悄話 “雷洋是個有體麵的人”

要看你怎樣定義“體麵”, 衣冠禽獸多得很, 道貌岸然也不少。 雷洋到底屬於哪一類? 哦, 也是一個人渣啊
metro2015 回複 悄悄話 嫖娼,拒捕,死亡,暴力執法

對拘捕的人, 隻能采取暴力執法, 難道你還有什麽神法?

一個普通的嫖娼,拒捕,死亡案, 被別有用心的人吵來吵去, 恨不得明天就能滅了共產黨, 那才是白日夢呢
東山風景 回複 悄悄話 很多年以前我的家鄉公安有規定,抓嫖必須是當場抓現行,因為當時公安盛行抓嫖後犯,抓住一個就能咬出五個,然後就成幾何數字上升,搞得人人自危,因為你嫖不嫖都有可能被咬進去,而且你進去了又要供出別人,不說就打你。後來於是就有了抓現行為嫖娼,
不記得 回複 悄悄話 抓嫖客為什麽不到店裏,人髒具在?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留連' 的評論 :
惡習來自傳統觀念,根治難。專製統治者奴化百姓,一個多災多難的祖國。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plutochen' 的評論 :
進足療店不全是嫖娼,假如你不需要“特殊服務”。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老瞎話' 的評論 :
據那個便衣警察說,他們一開始就出示了證件,表明了身份。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山地' 的評論 :
千萬不要襲警。
留連 回複 悄悄話 五毛們,雷洋的今天也許就是你和你家人的明天。共匪警察不是第一次做這種惡事了。從來沒有惡徒說自己無理的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BeijingGirl1' 的評論 :
在美國,公民隻有配合警方的義務,沒有責任。私人有不配合警方的權利,假如牽涉到個人隱私方麵的問題。
plutochen 回複 悄悄話 中國設立足療專用地區的必要, 這樣, 路人就隨便不會路過類似地區。警察執法也比較簡單。不用跨區,也不用異地。收稅也比較簡單。
足療店=嫖娼店,類似沒有蓋子的窨井。 隨時會掉進去喪命。
老瞎話 回複 悄悄話 美國警察盤問對方時,必須要對方知道他是警察。那幾個便衣如何要雷洋相信他們是警察呢?他們出示證件了嗎?
山地 回複 悄悄話 還是在美國簡單,警察直接製造一個人肉篩子,理由襲警。
BeijingGirl1 回複 悄悄話 但是法律上,如果警方認為對方有嫌疑, 注意, 是嫌疑不是證據就可以盤問;公民有配合偵探的責任。如果對方拒絕就可以采取行動。 當然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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