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裏

性是本質,愛是超越。
正文

閑聊寫作

(2016-12-20 06:42:05) 下一個

    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寫作風格,寫風的形成與作者的親身經曆有著很大的關係,幸福和苦難的磨練,耳聞目染的社會現象,都會影響作者的思想概念,思維方式,價值觀念和生活習慣。寫風不僅是後天形成的,還與作者與生俱來的性格有關,溫靜或燥動的性格也會影響作者的寫風。寫風是作者獨有的特征,聞其聲如見其人,見文如見人。
    我一身毛病,沒覺得自己有什麽值得炫耀的地方,如果說能發現自己的缺點屬於優點的話,恐怕就剩這個了。我的內心世界充滿矛盾。我喜歡閱讀思考,但不願寫作。對新鮮事物都好奇想學,卻不能持之以恒。論知識水平,半桶水還蕩著,波頂捅半,波穀見底,算個二百五吧。水平差是有原因的,每當我向前衝的時候,老是有個怪念頭打擾我:為什麽要費腦筋去寫,寫出來又有什麽意義?同時它又說:吃飽了撐的。醫生說那叫精神分裂症。多麽危言聳聽啊!當然,精神病患者從不承認自己有病,既然我沒病,就是那醫生有病了。聽說如今社會上四分之三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心理疾病,這危言就顯得不那麽聳聽了。缺乏上進心,究其根源就是懶。懶是人生大忌,它嚴重阻礙自己向前行進的步伐。“懶骨頭”不是天生的,是後天慣養出來的。難怪我老是會懷念過去的大鍋飯年代,念念不忘共產主義的好處,即使貧窮也無所謂,至少我那紅眼病不會複發。說了一大堆,無非是為自己的無能找借口,作辯解,想挽回一點那已是很薄的麵子。說真的,病和懶都會影響寫作,誰見過有哪位寫者整天縮進被窩裏能成作家的?
    我讀小學時候最討厭上語文課,最反感寫作文,遇到考試就頭疼。老師常出這麽一個考題《一件有意義的事》。這題目多自由啊,換成現在,考生們肯定興奮極了。可那時我們的生活極為簡單枯燥。我苦苦思索,竟然找不到一件被自己認為是有意義的事。無奈之下,隻好去模仿抄襲。當然不是全模抄,至少得把人和物的名稱換掉。一次老師拿著我的作文來問我:作文裏麵的故事是不是真的?我紅著臉點了點頭。於是老師給了我滿分,並將我的文章被作為優秀作品搬上了學校的報欄。第一次得手後,便一發不可收拾,我就這樣養成了模仿抄襲的習慣,且每每成功(真希望所有幹壞事的人第一次別得逞)。後來我發現很多作家都在模仿別人的東西,模仿並不像人們所認為的那麽可恥,難說方舟子這一輩子就不曾模仿過他人的。
    我為什麽會討厭寫作呢?除了病和懶的因素之外,還有假。在我所讀過的文章中很難找到幾句真話,領悟到以假亂真才是文學的魂。難道不是嗎?你能指出有幾篇文章是經得起推敲的?沒有。可事情就是這麽怪,你討厭它,它卻纏著你。在我當插青那會,不知誰丟了本《呐喊》在宿舍裏,那時精神空虛,生活無聊,那本冊子翻了不知有多少遍了。不知怎的,每讀一遍都會有不同的收獲,好像從字縫之間還能看出字來。其實魯迅著作中的許多重要章節都被安插在小學課本上,老師作出的解釋多是從憶苦思甜的角度出發,也符合當局的教育精神。隨著年齡的增長,社會經曆多了,對魯迅的著作就有了不同的理解。我模仿魯迅的寫作手法寫了一些諷刺短文供同學們閱讀,不料他們閱後個個揣測我的用意,並相互猜疑,關係緊張。最後人人見我避而遠之,都不理睬我了。那時我很懊喪:魯迅這家夥害人不淺,不是好人。
    既然公開的文章都是違心虛偽的,那就寫不公開的吧,寫自傳,可我那幾十萬字的自傳因寫得太過真實而難以麵世。我就納悶:真實的見不得人,虛假的反倒光明正大了。我讀過許多名人的自傳式的回憶錄,包括郭沫若的《洪波曲》。我認為:凡是可以麵世的自傳式的回憶錄,故事的真實性不足一半,因為作者真實的內心世界是不敢公開的。我從中又得出一個結論:人之惡永遠多於人之善,人生是一個不可言傳的故事,人生是一本見不得人的書。如今人們為什麽要弘揚善,就是因為“人之惡”太多了。人人以假麵具示人,假如有人敢地揭去自己的麵具,反被那些廣大的帶著麵具的人們恥笑。我曾多次嚐試過寫真實點,以真實麵示人,竟無一例外招人唾棄,這無疑是當今文學界十分悲哀的現象。
    兜了一圈,橫豎都不對。沒了出路,隻好又回到原點,照樣撿回我的諷刺文,塑造出一個個“怪胎”來自娛自樂。諷刺文的特點是批判。有些人對於來自正麵的批評往往不願接受,是要麵子,不妨采用旁敲側擊的方法,或許那人就接受了。反正目標一致,能達到效果就行。人總是喜歡被讚揚,不希望被批判的,況且人的缺點遠多於優點,又不乏題材,何樂而不為呢?於是我塑造了一些可笑,可悲,可憐及可恨的人和事,鞭撻社會的黑暗麵。由於諷刺的對象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得罪了不少人。寫諷刺性文章不僅需要膽量和勇氣,還要有不屈不饒,堅韌不拔的精神。這種人往往是孤軍奮戰,喜歡拉幫結派,一團和氣的人就別幹這行。
    我那些劣作都是隨感而發的,算不上什麽文啊章的,寫作手法更是無拘無束,不倫不類。野路子雖不好走,但也算是條路,走多了就有感受,不如寫下來供大家參考。我對寫作的認知有以下幾點:
    1)不能將文章寫死,要給讀者留有想象空間。有些作者生怕讀者看不懂,盡可能詳細地描述故事中的情節,反而限製了讀者的趣味取向,結果適得其反,違背了作者的初衷。高明的寫者往往會留一小部分給讀者自己去思考。我們還發現,有些小說原本寫得好好的,也很感人的,一旦被拍成影視劇後就令人大失所望,包括那四大名著在內。小說的魅力就在它給予讀者想象空間,一百個讀者就有一百個不同想象空間,不可複製性就是小說這個傳統文體經久不衰的特點。
    2)精簡字數,將不必要的字舍棄,拿“比較”一詞作例,當參照物明確後,“比”字就顯得多餘。字多不是好事,反而令讀者厭倦,它俗。即使是以字論價也有含金量的參考因素在內。
    3)寫作不能趕時髦,對前瞻性不明朗的事件要謹慎落筆。不要像下賭注式地亂放炮,否則過後會成為他人的笑柄。當然這需要作者有更多的社會經曆,隻有判斷能力強了,差錯也會少些。
    4)要用心去寫,要注入自己的情感。這時必須避免使用華麗和誇張的詞語,否則會給人一種無病呻吟的感覺。當感情上來時,通常是簡單、樸素和真誠的語言。表麵上的,形式上的東西都是次要的,關鍵要打動讀者。
    5)量和質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有的人認為寫它一百篇,總會有一篇好的吧?答案是否定的。學寫作與學棋藝有點相似,有的人一生酷愛下棋,但水平總是上不去。而有的人不怎麽下棋,卻水平很高。什麽原因?態度不同。有的人是為了過癮,有的人是為了進步,兩者所追求的目標不同。我認為:與其胡亂寫,倒不如認認真真地寫一篇邏輯性和可讀性較強的文章。有人問:怎麽鑒別一篇好的文章?你認為是好的,也許別人認為不好。不錯,鑒別一篇文章的優劣有主觀的一麵,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連自己這關都通不過的文章肯定不是好文章。文章發表之後,不去重溫,找出其中的不足,吸取教訓,改正錯誤,寫作水平不可能會提高,更不要談什麽“含金量”了。
    以上隻是我個人對寫作的一些看法,不反對任何取向的寫作方式。寫作的目的可以是娛樂,也可以是戰鬥。
    文學領域應是個多姿多彩的世界,既有歌頌的,也有詆毀的,有弘揚,有批判,有悲有喜,有美有醜。如果逼迫大家都采用同一個形式,隻準歌頌不許批判,那就不叫文學,應叫它瘟學了。文學不可獨樹一幟,不要排斥其它的觀點和取向。“題材單一”使我想起磨坊裏那頭被蒙住眼睛的牛,它看不見旁邊和背麵,隻能看見前方那一小塊地方,不停地在那幾尺之內轉圈。古典四大名著中就有三部是以悲劇收場的,且批判性極強,這說明什麽呢?悲劇往往給人更多的啟發。沒有競爭就沒有進步,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才是文學界長期良性的發展道路。
    文學是一種無形的藝術,屬於精神財富類。它雖不能直接創造出物質財富,但它是創造物質財富的催化劑,也就是說,它可以間接地創造物質財富。精神變物質,物質變精神,其實就如自然科學界中的質能轉化一樣,從無形到有形,從有形到無形。文學的發展需要更多的文學愛好者參與方能保其長盛不衰,隻有大家一起去添磚加瓦,文學大廈才能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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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休裏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taxidriver' 的評論 :
你很風趣,風趣屬寫風之一,有前途。
taxidriver 回複 悄悄話 咱們老土隻有看圖識字的份,還是算了吧,文青的寫詩啥的是打噴嚏容易,我等寫個請假條都皺紋兩刀費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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