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與繪畫同屬美學藝術,有點像姐妹,繪畫早於攝影,值得後者借鑒。上攝影課時,老師必先教你一大通關於的繪畫方麵知識,如:色彩色調,冷暖色溫,輕重平衡,比例對稱,虛實襯托等。這些審美觀是前輩的看法,我們隻是借鑒一下,不必刻板去遵循守舊,約束自己的創意。攝影與繪畫又有所區別:繪畫可以無中生有,攝影則不能,這是攝影的局限性(合成也得有原物);攝影記錄的是真實,畫麵逼真,繪畫卻望塵莫及,這是繪畫的缺憾(有些特殊場所,如法庭,禁止拍照,記者隻好憑想象畫出來)。照片具有真實性,可作證據,用途廣泛;繪畫可以虛構,數量少,可作珍藏之用。畫家需花大量的時間去構思,攝影家要費大量的時間去等待,這是一件讓別人看起來辛苦,自己覺得快樂的事。在一次藝術展中,一位畫家抱怨當代繪畫受到攝影的衝擊,畫家的辛苦無人理解。他還說畫不可複製,照片卻滿天飛。照片的快速和易複製性,給我們今天高速運轉的信息時代帶來了無限的財富,如廣告,新聞和影視娛樂等傳媒行業,都大量地使用錄像、膠卷和照片,緩慢的繪畫工藝怎跟得上如此快節奏的形勢?豈不知當今是以少為貴的年代,名家的一幅舊畫可值千萬,一張舊郵票也值百萬。最近聽說那些髒兮兮的舊幣值錢,有的翻了近萬倍。以前一部百萬次運算速度極慢的大型電腦可換一架飛機,現在上億次的小型電腦當垃圾。少為奇,奇則貴,貴即好,好必爭。如果世界上鑽石比玻璃多,金子比銅多,想必人人都會去崇拜玻璃和銅了。如果將來天下的女人都長得像西施,將來最美的那個女人必是現在認為最醜的。高度逼真、質量極好的廣告照片“滿天飛”,正是攝影這個行業的悲哀。至今為止,沒有一幅照片貴過畫的,收藏價值與實用價值相矛盾。不知你是否聽說過金元寶換紅薯的故事?
每當我看到一些攝影佳作時就會興奮不已。記得2011年度新聞照片中有一幅佳作,加拿大Vancouver警察們鎮壓一場球迷騷亂時,這對戀人被防暴警察撞倒後,竟然躺在地上擁抱熱吻,就有一種震撼的感覺。那是一幅新聞抓拍照片,攝影師Richard Lam有較高的專業素養和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在極短的時間內作出正確的判斷,否則時機將在瞬間消失。這張照片拍得很美,成功在於角度的選擇和長焦距上的運用。首先從準備工作上來講,由於光線弱,作者預先設置了高感光度。由於距離遠作者還要跟著警察後麵跑,主題目標較遠,作者用了長焦段,不僅抓到了主題目標,還造成影像空間的壓縮,產生了奇特的視覺效果。以上兩點隻是憑我的經驗推斷,不排除作者在後期加工對照片的處理(比如畫麵被裁去一半,其視覺效果等於焦距增加了一倍)。何況現在是數碼時代,數碼相機加上五花八門的處理軟件,這些困難不再是問題。再是拍攝的角度:一對戀人的肢體位置,彎曲的腿,掀起的裙,弓起的背,如癡如醉的吻,與周邊的緊張氣氛形成強烈的對比,場麵太浪漫了!遺憾的是拍攝的時機稍慢了點,幾乎被一夥防暴警員遮擋而失去拍攝的時機。主題的位置不符合美學的構圖規則,藝術性不夠,我們隻能稱它是一幅成功的新聞佳作,當然這些不是作者所能控製的。
攝影作品分新聞和藝術兩大類,參賽時也是分開的。新聞作品多出於記者之手,要求攝者動作快準狠,抓住瞬間,記者通常都具備紮實的抓拍功夫。藝術作品是攝影家的事,追求美的感受,注重構圖和後期加工。所以,兩種不同目的的攝者必有著不同的風格。
新聞攝影。作為一個新聞記者,一定的攝影基本功是不可缺少的。以前我用的老相機是全手動的,定焦鏡頭,連測光表也是手持的。在這樣簡陋的條件下,快門與光圈的配合,對焦和景深的掌握,全憑自己的經驗來判斷。我們知道,在手持拍攝的條件下,為了避免手顫而產生影像模糊,一般要求攝者在標準鏡頭的焦距(135膠卷50MM)下,快門速度不得低於1/125秒,如用長焦距,快門速度則以指數線性倍増。當然,也有較專業的記者可以用較慢的快門速度拍攝來彌補光線的不足,使用較慢的快門速度可視為膠片感光度的提升。有位同事稱他可以用1/8秒的快門(標準鏡頭)拍攝而影像不至於模糊(相對靜止的物體),是一般人的四檔值,也許他有射擊運動員持槍的功底。過去人們使用的是膠卷,膠卷的感光度固定不可變換,如需要不同的感光度來適合不同的用途,就得隨身配備多部機身。這是件很麻煩的事,記者不得不在基本功方麵狠下功夫。除了拍攝運動的物體之外,專業攝影師不願使用高感光度的膠片,高感光度膠片的顆粒大,反差大,寬容度小,以致層次尙失,清晰度受損,不適合用來放大照片。他們喜愛使用低感光度,顆粒細膩的反轉片。新聞照片重在記錄,美感其次,為了方便,記者通常喜用感光度較高的膠卷。
藝術攝影。藝術追求的是美感,與繪畫一樣,分多種類型,有風光、花卉、人動物等。亞當斯是著名的風光攝影師,那時沒有彩色膠卷,他隻能用單一的灰色調來表現畫麵。盡管那時代的鏡頭分辨率不高,膠片的質量低下。但他巧妙地利用光線來增加層次,用低感光度的大膠片來表現細膩,他的黑白作品至今無人可及。據課本上說,人眼在最佳的狀態下可分辨出180種不同的顏色,人眼能分辨出多少種隻有亮度的單一灰色呢?不妨做個試驗,把一組盛有清水的的杯子,再依次倒入不等量的墨水,直至互相之間可分辨出不同的灰色為止。這樣做實驗的話,我想大約有幾十來種吧,因人而異。彩色照片的影像逼真,層次豐富,容易被人接受。黑白與彩色,兩者的品味不同,很難評出個高低來,就如水墨畫與油畫,青花瓷與彩瓷一樣,是不能拿來互相比較的。
以上是攝影的基礎知識,人人都懂,加上現在科技發達,電腦代替了人腦,數碼記錄代替了膠片,手動的膠卷式相機已被淘汰,全自動的數碼式相機充滿市場,給人們帶來了方便。首先是曝光量準確,無論是點測還是麵測均采用內測式,準確無誤,省時可靠。曝光程序不僅有極為方便的全自動的曝光程序,還保留了多種預設功能的半自動曝光程序,如光圈優先、速度優先等,有的還保留了全手動曝光功能。可供攝者在不同的環境下使用。一個變焦比大的鏡頭可取代一堆定焦頭,20M像素的清晰度足以對抗35毫米的膠卷,科技革命造福了人類。現在走在街上,發現很多人的手上握著一架笨重而昂貴的單反機。雖然相機的擁有者不一定會正確地使用它,也不一定懂得它的真正性能。但這些人至少明白“貴的就是好的”這個道理,愛虛榮嘛,另一類精神享受。
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當人們看到一副好的作品後,新手往往會認為攝影家的相機好,老手可以猜出攝影家使用的鏡頭焦距,膠卷的種類及感光度。一幅好的攝影作品,與相機的優劣無太大的關係,關鍵是相機背後的眼睛和頭腦。我使用的就是一架普通的傻瓜相機,還是個回廠的處理貨,價錢隻有正品的一半,可高清錄像。現在的科技日新月異,電子產品的更新換代迅速,一個電子產品隻用二三年就被淘汰了,沒壞也要扔了(不怕你笑話,我的電腦隻有4個G的記憶功能,二百美元的貨,兒子的電腦十幾個G的,主要用來打遊戲,反應快才會贏)。目前相機的用途,百分之九十以上是用來拍紀念照,對畫麵的質量要求不高。一般人不會像攝影師那樣刻意地去構思,冥想,對畫麵作出極為挑剔的處理。普通人拍攝的照片隻是放在網上或屏幕上欣賞,而攝影師的畫是要進展覽館的。我明白“實用的才是對的”這個道理,遺棄了笨重繁瑣的貴機,偏愛簡單實用的袖珍傻瓜機。我選相機隻有兩個參考指標:機身的像素與操作功能和鏡頭的通光量與變焦比。對機身來說,在目前的情況下,像素不低於18M就可以了,就算畫麵在後期的編輯中被剪掉一半也有9M,放大到十二吋還可以接受,適應於家用印機。就傻瓜機的鏡頭而言,通光量和變焦比是不可忽視的兩個參數,一般光學變焦比不小於十,最大光圈係數不小於二點八的倒數就可以了。這樣的袖珍式傻瓜相機可適用於任何場麵的拍攝,而且價錢不貴,市麵上隻要二百多美元即可買到。建議新聞記者的口袋裏隨時配備一部袖珍機,它的作用遠比那裝腔作勢的炮筒子單反機強。
如果你不是個專業攝影師,最好不要買CANON和NIKON單反機,更不要去比功能,因為你用不上,也不懂得用。有位親戚替上大學的兒子買了一部NIKON單反機,他的兒子竟嫌價格低了,說拿不出手,會被同學笑話。現在那架單反機丟在家裏,寧可用iPhone拍照。我問他會用幾種功能,他回答隻會用自動檔。據我了解,擁有單反相機的人多數是用來炫耀的,相機成了裝飾品。如果你已經買了單反機,建議盡可能使用光圈優先功能,勤調感光度,頻扭變焦環,利用景深來獲得特殊的視覺效果。這樣可從攝影的過程中學到一些技法,提高自己對攝影的興趣,不要老定在自動曝光或程序曝光檔上不動。以上隻是對初學者而言的,有一定水平的攝影迷就另當別論了。
總體上說,對光線的掌握是作品成功的關鍵,尋找合適的角度,多用自然光,慎用閃光燈。拍人物照時,我是極反對使用閃光燈的,即使是在主題背光的情況下,也不願用閃光燈作正麵補光。拍風景照需要機遇,需要等待。我的感受是:攝影並不比繪畫容易。
在沒有數碼相機的年代裏,每個攝影者都要掌握起碼的暗房技術,膠片衝洗,放大照片都得自己親手做。暗房製作(不是人們平時說的暗箱操作)是件苦差事,待到夜深人靜時,沒有幹擾,一幹到天亮。那時沒有空調,連恒溫設備也沒有,失敗了重來,對作品的的要求越來越高,人也變得越來越挑剔,一副成功的作品要浪費幾倍或幾十倍的成本。一位詩友,惜字如金,滿桌的詩題,改了又改,最後還是放棄。另一個畫友,滿牆未完成的畫,隻等靈感的到來。其實,搞文學藝術的都一樣,表麵光鮮亮麗,背後苦不堪言,要不怎要尊重版權呢?
老生常談,都是些老黃曆。雖然膠卷式相機已成曆史,但多年養成的習慣,恐怕改不了。
201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