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孟晚舟事件有沒有可能是華為下的一個套?

(2018-12-16 19:24:18) 下一個

(一)

先羅列一些基本事實。

逮捕是美國司法部根據美加之間的協議,要求加拿大司法部抓人。加拿大總理土豆事先知道,但以司法獨立為由不予阻擾性幹預。

美國白宮博爾頓事先知道,特朗普在習特會期間不知道。特朗普事後知道時沒大反應。最近說為了國家利益他可以插手,但司法部不允許。

https://www.npr.org/2018/12/06/673789473/transcript-nprs-interview-with-national-security-adviser-john-bolton

https://www.businesstoday.in/top-story/trump-didnt-know-about-arrest-of-huawei-cfo-meng-wanzhou-white-house-official/story/298221.html

雖然加拿大抓人當天通報了中國領事館,但外交部發言人陸慷說,中方提前通過其他渠道知道事件,在加拿大通知中國領事館之前先聯係加拿大,並提出交涉,所以指責加拿大違反了兩國之間的協議,“中加領事協定明確規定,一旦發生這樣的情況,加拿大政府有責任和義務毫不延遲地通知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當然,加拿大司法部說,當天就通知了,談不上“延遲”。

https://finance.sina.com.cn/china/2018-12-11/doc-ihmutuec8262271.shtml

外交部發言人耿爽說,孟晚舟是中國公民,美加未提供孟晚舟違法證據。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8/12-07/8695580.shtml

美國一位聯邦法官在八月份簽署逮捕令,原因是孟晚舟在一個和HSBC銀行舉行的會議上,美方聲稱孟晚舟撒謊,說Skycom和華為是兩個公司,但其實Skycom隸屬於華為。Skycom被認為向伊朗出售從美國公司買去的計算機產品。

https://www.cnn.com/2018/12/11/business/huawei-cfo-arrest-details/index.html (在這篇文章中,有一個地方特別指出孟晚舟犯法的證據,Meng said that Huawei's relationship with Skycom consisted of "normal business cooperation," according to a translation of the presentation. 檢察官認為,Skycom was a subsidy of Huawe, there relation was not “normal business coorperation”。這算鐵證嗎?)

(二)

我推測孟晚舟事件是華為設的一個局,基於如下兩個假設。

第一,中興事發以後,華為亡羊補牢,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證據銷毀一類,雖然不可能處理得幹幹淨淨,但很有可能比美國掌握的證據要幹淨。

第二,公司對於孟晚舟去加拿大會被美國用美加之間的協議逮捕,應該做過討論,至少想過這個可能性。如果連可能性都沒想過,對華為這樣國家一級的公司,似乎很難讓人相信。一旦想過這個可能性,後麵的結論就很正常:大著膽子去,就說明沒啥問題。如果有啥問題,就不要冒這個險。

如果這兩個假設不成立,當然我的猜想也就完全錯了。但如果我真錯了,華為就根本無法擔當中國第一技術公司的名聲。這麽漏洞百出的公司,如何走向世界?

那麽,如果孟晚舟沒啥問題,她被抓對誰有好處,對誰沒好處?

首先,對華為有好處。西方,特別是美國,要控製華為的技術發展,在中國高層應該已經有個共識,那就是必然要發生。既然必然發生的事,打亂對方的部署,至少是一步棋。如果孟晚舟在加拿大被無罪釋放,華為就成了“被冤枉”的一方,有沒有真被冤枉,那是另外一回事,至少輿論上是如此,美國下次再要動手必然會躊躇三分。

其次,對中國政府有好處。人是美方要求加方抓的,在這個中美貿易談判非常微妙的時候,而且是在習特會那天,美國這麽做想幹嘛?還不是想搞亂談判,自以為能加一個籌碼嘛。

特朗普好大喜功,一心一意要和中國簽署一個讓他臉麵光彩照人的協議,他應該不想孟晚舟這種中間插一缸子的事發生。所以我傾向於相信他之前不知道孟晚舟被抓。

他當然可能不太清楚孟晚舟在華為的分量,加上華為在中國人心中產生的民族自豪感,孟晚舟在很多中國人心中的分量也相當重。如果他知道她的分量,他更不會願意讓此事發生。他表麵上和習近平還是卿卿我我,所以這種在前麵一起吃飯談判,背後抓人打臉的事,不會是他的主意。因為他也不敢真把習近平惹毛,如果大家一拍兩散,美國也吃不了兜著走。美國打貿易戰心裏底氣足,是因為吃定中國不願意“舍得一身剮”,如果真把中國逼得除了“舍得一身剮”之外再無其它選項,“皇帝被拉下馬”的風險極高。美國不可能冒這個風險。

現在中國政府立刻把孟晚舟事件和中美談判切割,在道義上顯示了對貿易談判的誠意,同時把背後捅刀子這種不義行為的標簽貼到美國臉上,對談判有利。

特朗普說為了國家利益願意摻和孟晚舟事件,走的是習近平為中興給他打電話的老思路,想在孟晚舟事件上撈一點好處,是典型的“商人見利就撲上”的行為。但是這次不見得能成功。

第三,對美國討厭特朗普的政治力量有好處。他們無非就是不想特朗普順順當當和中國簽署一個貿易協議,讓他在推特上能吹吹牛。他們最希望談判搞僵,到時候美國出點差錯,責任全在特朗普。

第四,對特朗普手下有自己agenda的人有利。他們想把事情搞亂,把中美往兩邊推離,其目的是對中國進行全麵遏止。

根據這個討論,孟晚舟事件對特朗普不是雪中送炭,或者是天上掉下來一塊籌碼,而是來搗亂的燙手山芋。中方表麵上冠冕堂皇,把貿易談判和孟晚舟事件分開,但真在談判時,是必定會責怪美方談判沒誠意。

這個事件對加拿大來說,則是有百害而無一利。在美國這邊討不了好,因為這是公事公辦。但在中國這邊要吃很多苦頭。土豆一句司法獨立,根本是不負責任的做法。加拿大政府如果理解孟晚舟的敏感性,就會以其他理由拒絕,比如,美國一般對公司的違法行為采取罰款,而不是拘捕CEO或董事會成員,等等。

現在中國對加拿大,第一是捏軟柿子,第二是直接麵對動手的一方,所以會對加拿大窮追不舍。最近抓了兩個加拿大人,無非是挑點事作為回應,讓土豆應接不暇而已。這兩個人身上,根據中國國內法,肯定不幹淨,中國抓人應該有足夠證據。

如果孟晚舟事件是特朗普手上的燙手山芋,但因為他本人事先並不知情,這個山芋也不那麽燙。但是對加拿大,簡直就像在鐵板上被火烤。

我基本認為加拿大政府(而不是司法部門)對孟晚舟是任正非女兒一事清不清楚,如果清楚,首先對抓捕孟晚舟會非常慎重。其次,一旦確定要抓捕,那就是加拿大政府認為美國提供的證據足夠強大,引渡應該很快,所以孟晚舟不太會有被保釋的機會。既然加拿大法官同意保釋,並給美國60天時間,我認為加拿大政府在抓捕孟晚舟之前對其敏感性並沒有充分認識。

(三)

結果會如何?

對加拿大來說,盡快引渡,把燙手山芋扔給美國,是最好的解決方案。對於中國來說,阻止孟晚舟被引渡,並被無罪釋放,是最好的結局。如果孟晚舟被引渡到美國,第一,中國政府會被認為外交無能,壓力會很大。第二,人一到美國,正式審訊,這個風險太大。本來還沒完全擦幹淨的屁股,真給找出點屎來,完全有可能。

但如果真的有信心屁股已經擦幹淨了,那麽即使引渡到美國,臉麵上失了分,實質上還是會占便宜。

美國呢?看情況。如果他手裏有足夠的證據,肯定馬上引渡,引渡之後孟晚舟就是美國的籌碼。但如果他手裏沒有足夠的證據,看到孟晚舟是這麽一個燙手的山芋,他就會猶豫,把孟晚舟引渡到美國之後怎麽收拾?

美國抓中興抓了個現行,所以最近膽子比較肥。但是這次對華為,我猜測他們手上有足夠多一地雞毛式的證據,但沒有一錘定音式的,抓孟晚舟就是為了賭一下,試圖從她身上或者計算機上找到實證(比如中興)。這非常符合美國先做再找證據的行事方式,比如銀河號,比如炸中國大使館,比如入侵伊拉克,等等,無非是仗著臉皮厚,拳頭大腰杆子硬,所以每過幾年就要鬧一次笑話。

現在人已經抓了,加拿大給美國60天時間,美國如果不提出引渡,這個臉就丟得太大了,所以他無論如何會要求引渡。這時候加拿大可以作一些運作,給出某種理由拒絕引渡,我認為這是現在看來最佳結果。

關於加拿大如何拒絕引渡,網上說法有不少區別。

有一處說,“一直以來,美國與加拿大的條約都規定,必須是兩國都認定是犯罪的行為,才能彼此引渡”,若如此,加拿大可以輕易提出,雖然美國認為孟晚舟犯了美國的法,但是加拿大不認可美國提出的證據,所以不予引渡。

http://www.epochtimes.com/gb/18/12/13/n10908003.htm

另一處說,“加拿大法官不能因為證據不足、達不到加拿大的標準或該法官不相信該案件會在審訊中獲勝,而拒絕引渡請求。但法官可以忽略通過酷刑所取得的證據,或在加拿大非法取得的證據。”

https://cn.nytimes.com/technology/20181211/huawei-executive-lawyer-bail-extradition/

還有另一處說,“孟晚舟接下來將麵對引渡聽證會。引渡聽證將決定加拿大是否將孟引渡到美國紐約東區法院受審,加拿大法官不會裁定孟晚舟無罪或有罪,他隻是判斷美國提供的引渡證據是否充分。如果引渡成立,孟晚舟的案件將移交加拿大司法部長辦公室審查。司法部長將最終決定是否引渡孟晚舟。如法官判定美國的請求不合理,孟晚舟就會被釋放。即使,司法部長決定引渡,孟晚舟有權對引渡決定提出上訴,申請對司法部長的決定進行司法審查,可以一直上訴到加拿大最高法院。加拿大1999年頒布的引渡法,1999年至2014年間僅有5起引渡請求被駁回。”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8/12/11/7900281.html

按下麵這篇文章 On the Huawei extradition case, Canada’s legal system better stand up to scrutiny,作者Robert J. Currie is a professor at Dalhousie University’s Schulich School of Law, where he specializes in transnational criminal law and inter-state criminal co-operation,引渡決定最終落在加拿大司法部長Ms. Wilson-Raybould身上,正是此人簽署了對孟晚舟的逮捕令。這篇文章指出幾個方麵。(1)司法部長這個位置嚴重糾纏於政治和法製 the Minister’s role involves a heavily intertwined set of political and legal functions。所以在引渡這件事上,根本談不少司法獨立。(2)加拿大一般同意引渡,除非有特別情況。但孟晚舟事件 It is, indeed, an extraordinary situation. (3)美方認為孟晚舟案件will doubtlessly frame as a straightforward criminal case,但作者認為 (even though it is likely anything but).

但無論如何,隻要美國沒有真要引渡孟晚舟的意願,美加兩國總能整出有創意性的理由,讓加拿大拒絕引渡。中國再配合一下,在引渡聽證會之前釋放兩位加拿大公民,加拿大的臉麵也保存了,算是最好結果。

 

[ 打印 ]
閱讀 ()評論 (3)
評論
大叔一枚 回複 悄悄話 新聞標題:起訴華為文件披露細節 孟晚舟或將關在紐約(圖)
2019-01-28 21:14:09 by 大叔一枚

一旦加拿大當初同意逮捕孟晚舟,之後走到這一步都是非常自然,沒有任何異議的。加拿大不可能直接放人,美國也不可能不要求引渡,所以美國要求引渡這個消息在加拿大逮捕孟晚舟時就已經是確定了的。起訴書的內容,最重要的兩點也基本上是當初美國要求逮捕孟晚舟的理由,所以沒有任何新意。

問題在此後的運作。首先,加拿大是可以拒絕引渡的。但是這完全決定於美國手裏有多少牌。如果美國手裏的牌不多,對引渡的決心不大(雖然這個引渡要求是必須發出的),那麽加拿大就會找理由拒絕引渡。如果美國對引渡的決心很大,那加拿大必然同意引渡。

美國等了這麽長時間要求引渡,基本上可以確認,手裏的牌並不是足夠強。但是川普雖然最初不知道孟晚舟被捕,之後內部肯定做了大量的得失論證,之後有可能認為,孟晚舟可以作為中美談判的籌碼,所以還是決定要引渡孟晚舟,這從引渡的時機可以大概猜出。

所以,現在中美兩方其實都有貓膩。中方,華為不是那麽幹淨。美方,控告孟晚舟有些牽強。所以最終結果完全決定於雙方如何進行貿易談判。

川普咄咄逼人。不知道習近平是不是內心真如他所聲稱的那樣足夠強硬,並且,不是一味逞強,而是有謀略那種。

在貿易戰最初開始時,本來我是希望他早就做出退讓的,但是他當時沒有,貿易戰針鋒相對搞得最後沒牌可打。現在川普已經太過強勢,有乘勝追擊的勢頭,我倒希望習近平強硬。但是我真正希望的是,他對談判強硬,但是對國內絕對應該放鬆。讓市場經濟活躍起來,而不要走回頭路,用老毛那一套。

根據我對習本人的了解,雖然還抱有一線希望,但對他基本比較悲觀。
大叔一枚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北佛風光' 的評論 : 如果是釣魚,中國政府高層肯定討論過。如果華為沒想到孟晚舟路過加拿大會出事,這是很奇怪的。
北佛風光 回複 悄悄話 “第二,公司對於孟晚舟去加拿大會被美國用美加之間的協議逮捕,應該做過討論,至少想過這個可能性。如果連可能性都沒想過,對華為這樣國家一級的公司,似乎很難讓人相信。”

博主就孟晚舟事件做了很細致的分析提出了一個可能, 費心了。 精神可嘉!

華為應該是在你說的第二條上失誤了, 沒想到路過加拿大會出事。 華為一心賺錢在國際政治上走鋼絲,對各種風險缺乏深入分析, 任總賺錢精明玩政治沒啥手腕, 華為沒有一個國際國內專家組成的律師團隊和智囊團, 出事之後隻能是靠國家搞民粹。

以公主為餌想釣美加兩條大魚, 任總沒有那個心思也買那個膽略。

第二條公理不成立, 後麵的各種推論就算了吧。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