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事件的始作俑者王立軍,是在這個係列案件中最早被判刑入獄的人。薄熙來於2013年9月22日在山東濟南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無期徒刑,日前薄已提出上訴請求;薄穀開來,2012年8月9日被安微合肥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2012年9月2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對王立軍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以叛逃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王立軍當庭表示不上訴。這個判決大大出乎人們的意料,按照王立軍的罪行,最低也應該在無期徒刑以上才對。但是在人們看來犯下重罪的王立軍,隻獲判區區的十五年刑期,實在是罪罰不當,不知這個犯下重罪的王立軍是如何獲得輕判的?
按照王立軍犯罪的性質及其嚴重性,他是應該槍斃或者呆在監獄裏一輩子不得出來的。相比較而言,最齊碼王的罪行要比薄熙來嚴重得多。薄熙來被控的幾項罪,濫用職權、貪汙受賄之罪再大,也無非使國家財產受到了損失,國家的名譽受到影響,並沒有給國家安全帶來威脅。而國家安全是一個國家的頭等大事,否則,國家就不會每年拿出一千多億的巨額美元來加強國防建設。
叛國罪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重罪,中國也不例外。因為任何國民,如果膽敢以自已的行動通敵叛國,危害國家安全,當然會受到法律最嚴厲之懲罰!1996年台海危急時,大陸解放軍總後勤部軍械部原部長、副軍職少將劉連昆,給台灣當間諜、空軍原指揮學院正軍職院長、少將劉廣智向台軍出賣我蘇—27戰機密秘,二人均被子處以極刑。因為他們所犯罪行特嚴重,直接威脅到國家安全,屬十惡不赦之輩,處死還算輕的,要是在古代,那是滅九族之罪。
王立軍論級別不在這二人之下,論身份與二人同樣特殊,王曾身居重慶市公安局長之職,掌管社會穩定和治安大權,掌握大量國家機密。這樣一個級別和身份特殊之人跑進美國駐成都領事館,向美國人泄露大量國家機密,對國家安全造成的威脅程遠甚於劉連昆、劉廣智二人!要知道美國是中國發展和安全的最大障礙,而且美國也是全世界範圍內在國力上唯一超過中國、且給中國造成直接安全威脅的國家。本來美國就花費巨大精力來刺探中國的情報,並以此製定遏製中國的政策,誰曾想來了一個副部級的高官王立軍,把美國花錢都買不到的機密情報主動送貨上門,對中國國家安全造成的巨大損失嚴重到何種程度,簡直是無法想像了!
但是令人們想不到的是,這樣一個叛國敗類,怕死小人,竟然被法庭判了區區十五年刑期,實在讓人們接受不了!按理說,叛變國家,死不足赦、死有餘辜,十五年的徒刑,太便宜王立軍這個敗類了吧。
真不知道法院從哪個角考慮輕判王立軍的,難道是為了審判薄熙來時出庭作證的需要?或者是王立軍聰明絕頂,在跑到美國領事館裏後,反過來刺探了不少美國人的絕密情報,將功贖罪了?如果這些情況都不存在,那麽,是不是有關方麵已經掌握王立軍還有更大、更重要的犯罪證據,在方便的時候讓它重見天日,所以才留下王立軍一條狗命,是為了探知這個叛徒更多的罪惡,也就罷了。就讓他多活幾天,品嚐自已作孽種下的惡果吧。
但是,人們還是要問,王立軍為什麽會被輕判?不知誰人能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