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以受賄、貪汙、濫用職權三宗罪,9月22日被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處以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中共建政史上最像法治那回事的世紀大案,不出意外將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前夕終結。按照法律規定,自宣判後10日內,薄熙來可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不過,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上訴與否對於本案結果已無關緊要。
當然,對於薄熙來以及他所代表的政治力量則另當別論。幾乎可以肯定,薄熙來上訴是其必將采取的步驟。就像此案宣判前夕,突然有一封被證實由其親書的信件,在坊間流傳並如願經媒體廣為傳播一樣,他不會放棄這樣一個凸顯其遭受政治打壓的大好機會。同理,當局也不會給他任何翻案並獲取勝利的可能性。維持原判隻能是唯一的結果。
此案“最像法治那回事”,是由於以下事實:薄案從形式上勉強做到了“公”審——庭審和宣判過程通過微博而不是電視直播方式向公眾有限度地公開;被告人和辯護人的正當權利基本受到了尊重;法院的庭審過程基本規範。總而言之,這雖然是一樁政治大案,並根據政治需要進行了了結,但畢竟是通過法治的程序完成的。
反過來,此案僅僅是像法治而不是真正的法治的原因即在於,它的庭審和宣判過程漏洞不少,不足為信。
比如庭審中,公眾注意到,薄瓜瓜明顯涉案,但中國執法機關未對其采取任何法律行動;薄穀開來與英國人伍德龐大的經濟糾紛背後的故事毫不涉及;薄熙來經濟犯罪事實主要在遼寧任職期間,任商務部長時隻留了尾聲,而任重慶市委書記後隻涉在薄穀開來和王立軍案件中濫用職權,完全切割他在搞重慶模式和“打黑”中的濫權記錄等。
在宣判中,法院對薄案關鍵證人薄穀開來涉嫌作偽證,輕描淡寫,不予深究,同時對薄熙來在庭審中“翻供”中的大部分訴求也不予認定,依檢方意見,對其從重處罰。
王立軍叛逃事件以及其後公開的薄熙來案,對中共來說毫無疑義是個巨大的負資產,向國內外展示了中共領導下的中國“負能量”。如何化“負能量”為“正能量”,消除相關事件的負麵影響,進而樹立執政黨的正麵積極形象,並保證權力交接的順利進行,保證政治局勢穩定,成為新一屆中共領導層的核心訴求。
為此,對薄案處理可謂慎而又慎。從時間上來說,此案選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前宣判,是經過精心考慮的。從薄案案發直到2013年上半年,一直都是中國最高層權力交接期和新的政權穩固期,避免薄案對現實權力交接和政治運行造成直接影響,是最高層首先致力的目標。
薄熙來案發後,聚集在他周圍的左的政治力量,顯示出其在中國的強大生命力和公眾影響力,將薄熙來對意識形態的主導,轉化為中共新領導層對意識形態的掌控力,關係到中共主流力量能否有效控製黨和政治,因此成為當務之急。將經薄氏政治實踐檢驗頗受民間歡迎的左的意識形態,納入官方話語體係,組織官媒批判右派主張,並及時收編親體製的左派人士——從薛蠻子案發後首個提供消息者,為受薄案牽連而曾一度收斂的孔慶東可見一斑,官方打出這套組合拳,固然有更深刻的政治經濟背景,但為消除薄熙來案影響,化負能量為正能量,可以說也是其重要動力之一。
從更長遠角度看,謀求長期執政的中共也意識到,左派對於延續黨的正統執政地位,減少來自民間的和知識界的反彈,比右派更能起到屏障作用。“拉左打右”成為黨掌控政治的現實需要,是政治上的權宜之計,也可視為戰略舉措,影響中國政治的長期趨勢。
雖然最高層千方百計作了補救,將薄熙來案的負麵因素降到了最低,穩住了權力的基本盤,並試圖謀劃進一步深化經濟改革,借以確保長期執政的合法性基礎不受動搖,但作為中國轉型關鍵期的重要事件,薄熙來案的後續影響仍不容低估。
黨內政治鬥爭公開化、擴大化、常態化是薄熙來案的顯在影響之一。隨著黨的最高領袖的去權威化,今後它的產生過程將越來越充滿不可預測性和競爭性,在主流派係推舉的人選之外,因權力競爭靠邊站的派係,選擇利用包括薄熙來式民粹主義,奪取最高權力的可能性將增加。特別是主流派係為贏得競爭優勢不擇手段,將使政治鬥爭變得越來越殘酷,並進一步影響執政者的正義話語表述,使其變得虛偽不堪,喪失說服力,從而深刻影響政治走向。
薄熙來案顯而易見的另一個影響是,在中國經濟、政治發生嚴重危機或者社會混亂的情形下,在庭審中造足了悲情聲勢的薄熙來,同時受益於本案審理過程中不符合法律的部分,將會裹挾著其政治影響力,獲得東山再起的機會,成為未來政治博弈的重要力量。
薄熙來案的潛在影響或許更加深遠,它打亂了鄧小平改革的正常發展邏輯,成為促使受困於改革和發展危機的執政黨,重尋毛氏執政經驗的重要因素與契機。對比薄熙來所獲得的奇怪而廣泛的民意支持,新的中共領導層很難不動心。在摸著石頭然後“過河”放棄單一執政地位,同以左的意識形態和左翼政治支持者為基礎,繼續保持黨的長期執政地位之間,何去何從,確實是一道頗富誘惑力的算術題。在此問題上的迷失,遏阻了中共沿著合理邏輯進行現代轉型的方向和步伐,並在根本上改變中國的政治格局和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