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君

生於七十年代,農村人,學習差。執著從軍,終遇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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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綠卡的傳聞。。。

(2015-01-18 13:48:54) 下一個

最近有的媒體和朋友圈裏又有綠卡的傳聞,而且這條新聞寫的有板有眼,看起來象真的,其實是假的新聞。我們對這條新聞做一下澄清,請大家相互轉告身邊有綠卡的親人和朋友,不要被這樣的新聞誤導!

下麵是假新聞內容:

聯邦通過新決議,保有綠卡難度增加

持有美國綠卡的永久居民注意了,美國聯邦政府通過了一項決議。決議內容如下:

第一 綠卡持有者離境從原來可以在原居住國停留時間六個月縮短為3個月。

假的!綠卡可以在美國以外的地區停留180天, 也就是6個月,如果申請回美證,可以延期1年以上。

第二 無論以何種政治庇護申請到的綠卡的永久居民均不得返回原居住國,否則美國政府將視為以欺騙政府方式獲得綠卡,並將追究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刑事責任。

假的!家人回去是沒有問題的,特出情況下申請也可以回去的,庇護綠卡,主申請人回去可以谘詢一下律師。

第三 美國聯邦政府授權給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國土安全部)下屬的機構包括移民局丶海關(Customs)丶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可以在旅客入境時檢查綠卡持有者的身份和有無違反美國聯邦關於旅客出境超過三個月的新法規,一旦發現將立刻拘押吊銷綠卡遣返回國。

假的!根本沒有的事情,不要相信!

許多長住美國的民眾,可能感覺持有綠卡和擁有美國公民身份差別不大。

實際上,持有綠卡者依美國法律規定仍是外國人你要來我家,我不一定要讓你來

持綠卡最長可離境多久,規定是離境超過一年者需事先申請I-131回美證,即俗稱的白皮書。超過六個月者需以報稅紀錄等證明自己有居住在美國的意願。所以事實上究竟可離境多久,並沒有明確規定,但移民官權力大,說不準入境就不準入境,即使申請了回美證丶證明有居住意願丶即使出境不到三個月,移民官都有權決定不讓入境,甚至當場沒收綠卡。

移民官可以沒收綠卡,但沒有權利取消綠卡持有人的永久居留權,綠卡在海關被沒收,並不代表失去永久居留權,而是進入取消永久居留權遞解程序,失去居留權與否,需留待移民法庭決定。

在海關遭到盤問,麵臨要自動放棄綠卡或進入遞解程序的二選一困境時,建議無意在美國居住者,比較簡單的方式是自動放棄居留權,但遞解程序往往長達數個月丶甚至半年,其間本人不得出境美國,對無意居住在美國的民眾十分傷腦筋。有意在美國居住但被不當刁難的民眾,隻要心平氣和等待,法院通常都會做出合理決定。

另外政治庇護綠卡,即便犯罪也不會遣返的。請大家相互轉告,不要被這樣的新聞誤導!

下麵這條新聞也是假的,一看就是從中國的新聞中,改編的,沒有警察分很多種,從來沒有交警一說。下麵本身就是違規行為,不過警察局從來沒有檢查這樣的通告。也沒有專門高清拍攝。

緊急通告:美國所有警察從明天開始上路查車,明天下午18:00——2:00,為期60天。本次行動為全國交警集中查處酒駕,一經查獲,一律拘役六個月,五年內不得考證。10.20.30日由廳帶隊檢查,每月3.7.13.17.23日和每周五,六由市局組織檢查,時間12:00——14:00.19:00——21:00,從今天起陸續啟用高清攝像專拍前後排駕乘人員安全帶是否係扣。開車使用手機等,請相互轉告親友以免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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